学点逻辑学——人身攻击谬误

7月28日 陈冠希微博用了大量咆哮般的侮辱性言辞来辱骂林志玲。至于是什么原因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不是我要讨论的问题。从陈冠希的微博可以看出,他骂林志玲“贱人”,并说她是“假演员,假模特”。冠希大叔表达自己的激烈情绪时,有些语无伦次,甚至犯了人身攻击谬误。

骂贱人“贱人”,骂贪官“贪官”,可能是基于事实的推论,但是极易犯人身攻击谬误。

在严格意义上来讲是“讨论时针对或提出对方的人格、动机、态度、地位、阶级或处境等,而进行攻击或评论,并以此当作提出了理据去驳斥对方的论证或去支持自己的论点,此乃犯了人身攻击谬误。——来自维基百科

冠希大叔骂林志玲“贱人”,并企图用“贱人”来说明林志玲是“假演员,假模特”,实际上“贱人”和演员的真假和模特的真假没有任何逻辑关系。所以我说他犯了人身攻击谬误。

再举个例子,譬如我们会听过类似话语“那个贼眉鼠眼的人,肯定不是好人。”这个说法不但攻击这个人的相貌,还企图以此推论这个人不是好人。相貌与好人之间没有任何逻辑关系。企图以相貌推断人的好坏,也是犯了人身攻击谬误。

哲学家李天命认为:“其实只要没有将品格批判当做驳论的理据,那批判就没有犯人身攻击的谬误。否则的话,父母责骂子女,法庭判辞批评罪犯的操行,便全都犯上人身攻击的谬误了。” 由此可见,人身攻击谬误与人身攻击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我们来看下知乎上对于人身攻击的解释。

人身攻击应该是以舆论为导向,无法律效力,却多半带有明显的个人主观意愿,针对性强,目的明确的文字或言论;此文字、言论带有明显的感情色彩且内容词性为贬义、攻击性强。——来自知乎

在举个例子,8月7日,在里约奥运会游泳男子400米自由泳比赛中,霍顿当晚在决赛中以微弱优势夺冠,但是霍顿无端说孙杨是“用药的骗子”。虽然在泳池中孙杨只输给霍顿0.13秒,但在泳池外,孙杨却吃了个哑巴亏,不过在赛后的发布会上,孙杨面对霍顿的攻击,还是给予了回应:“清者自清,来到这里的运动员都该被尊重,没有必要靠这些小把戏来影响对手。”

霍顿对孙杨进行的是人身攻击,没有犯人身攻击谬误。犯人身攻击谬误是人身攻击,但是人身攻击却不一定范人身攻击的谬误。

简单说,人身攻击谬误就是,它论证的不是送来的信件的内容,而是抨击的送信的人。

人身攻击谬误的前提与结论是不想干的,然而它却可能影响读者或者听者的思路,可以鼓动对一个人的反对态度。

你在写文时要注意,推理过程中需要构建自己的论证大厦。但是需要区分人身攻击和人生攻击谬误,对于人身攻击谬误一定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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