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童事件和监察委

这两天刷屏的有两大事件,一是《国家监察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的公布,二是上海携程早教机构保育员虐童视频的爆出。看似毫不沾边的两件事,其实背后可以有更紧密的关联。

尽管对《监察法》有众多的批评和指责,但有两点是值得称赞的,一是未来的监委作为国家专责的反腐和监督机构,要实现对履行公职人员的全覆盖,这其中当然包含以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为己任的群众团体组织——妇联。二是《监察法》在打击对象上明确使用了“权力寻租、利益输送”这样的字眼。关于虐童事件的种种爆料已经清晰的勾勒出一条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的链条。于是,我们大胆假设,如果此刻监察委已经成立,在新闻一出的第二天早上,在某张姓女士的办公室亦或者家中,会不会发生如下对话?:

“张女士,我们是监委调查人员,你涉嫌违反《监察法》第十七条权力寻租、利益输送,请跟我们会监委接受调查。”

如果这是在香港,TVB电视剧里的剧情一般是这样的:在一条虐童新闻以及背后相关利益集团背景被挖出后,廉政公署第二天一上班便会做事。或许某张姓女士还在家中睡意朦胧的时候,或许是刚刚走进办公室的时候,几名身着西装、胸前挂着工作证卡的ICAC就会上门了:

“张女士,我们是ICAC调查人员,你涉嫌触犯《防止贿赂条例》利益输送条款,请跟我们回廉署喝杯咖啡聊聊。”

可惜,堪比香港廉政公署的监察委员会还没有成立,上述想象只是一个痴迷“演员”梦想的脑补。

由此给了我们一个很大的启示。反腐的线索其实很多,举报线索只是为数很少且并不完全可靠的途径之一。即将成立的监察委,如果能够密切关注社会热点事件,深挖背后的利益输送链条,使得反腐败可以直面与民众联系最紧密、最关心的问题和领域,同时堵住腐败发生的漏洞,民众自然会拥护,权威很快也会树立起来。民众对反腐败的感受可能比打老虎还要直接和深刻。

香港人在对香港良好的法治和廉政环境自豪的时候,通常会讲一句“香港,胜在有你和ICAC”。

我有一个梦想:有一天我们“海晏河清,朗朗乾坤”的时候,民众会说“胜在有你和监委。”

你可能感兴趣的:(虐童事件和监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