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朱公救子:绝知此事要躬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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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蠡辅助越王勾践灭吴后归隐,便泛一叶扁舟于五湖之中,遨游于七十二峰之间。期间,三次经商成巨富,三散家财,自号陶朱公,后人尊称“商圣”,是我国儒商之鼻祖。他的一生,从楚到越,由越到齐,由布衣客到相国(上将军),由流亡者到大富翁,给后世留下了许多让人津津乐道的传奇故事。

陶朱公(范蠡)有三个儿子,二儿子在"楚"杀人被抓,"中男杀人,囚于楚"。陶朱公觉得杀人虽然该死,但是有钱的人家杀了人,不该明着被处死:"杀人而死,职也。然吾闻千金之子不死于市。"于是派小儿子带千金去楚国救人。大儿子听了想不通觉得没面子,非要去,陶朱公不同意。大儿子对母亲说:“我是长子,现在弟弟犯了罪,父亲不派我去,却派小弟,说明我是不肖之子。”说完就要自杀。于是他妈出面跟陶朱公说让老大去吧,不叫老大去他就要自杀,二儿子还不知道能不能救回来,大儿子先没了。陶朱公没法只好叫大儿子去"楚"找熟人庄生,送去千金。嘱咐只要送了别的别管,听庄生的就行。

大儿子给庄生送了千金,庄生收钱后嘱咐大儿子赶紧回家。庄生通过运作说服楚王准备大赦。结果陶朱公的大儿子没听父亲的话,送礼给庄生后没回家又找别人打听到,说楚王准备大赦,二弟肯定没事了,他就后悔老二的事用不着托庄生,大赦一定会放出来的,千斤黄金白送了,心里舍不得。于是大儿子又去见庄生,提起大赦的事。庄生当然很聪明,立即知道了他的心理,就写了一封回信, 将千斤黄金退回。对他说你弟弟的事刚好遇到大赦,用不着我帮忙,我可以不管了。然后庄生连夜进宫再见楚王上了个话,请求慢一点发布大赦令,结果楚王直接下令把二儿子杀了,然后才宣布大赦。"庄生跟楚王说:"今臣出,道路皆言陶之富人朱公之子杀人囚楚,其家多持金钱赂王左右,故王非能恤楚国而赦,乃以朱公子故也。"因此(楚王)令论杀朱公子,明日遂下赦令。"大儿子傻眼了,找个车拉着二弟的尸体回家了。而家里却早已布置好了二儿子的灵堂。

陶朱公一家子都哭,陶朱公独笑,说早想到这结果了。 陶朱公的家人问,为什么事先会知道这样的结果?陶朱公说,我们白手成家,大儿子跟着吃苦出身,对钱看得太重,岂肯轻易花用。而庄生这位老友最清贫,绝对不会受贿赂,我送给他钱是私人感情,他才肯受用。而我 们的三子,出生时家里就很有钱,他花钱花惯了,送了千斤黄金,绝不会 心痛,也绝不会再去问的。我所以断定,老大去了一定是把兄弟的尸首运 回来。

面对一丘新坟,陶朱公便以此血泪惨事教诲大儿、三儿:"钱财如刀,可救人亦可杀人;钱财如水,既载舟也能覆舟"。两子震醒,范蠡于是广散钱财,请庄生代为修渠引水,以解灾情化冤孽。灾民感恩,庄生告慰:"范老先生丧一子而救两子,此亦大幸矣!"

陶朱公庞大的家族企业,需要接班人的名正言顺:有功劳,有能力,有魄力。

陶朱公的大儿子,从小跟随陶朱公经风历雨,深谙家族事业经意不易,成本意识浓厚。小儿子自小在富裕环境中成长,标准的富二代。在救二儿子这件事上,谁去救出来,于公对家族而言就是居功一件,于私对施救者而言便结成了巩固的团队人际关系联盟。大儿子当仁不让要有责任感、使命感;所以要死要活地苦苦谋求营救二弟的任务。

文武兼修、睿智过人的陶朱公,明知道大儿子救人必然要失败,为何却同意了老大的请求?

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谋域。久经沙场的陶朱公当然明白这个道理,可他更懂得人才培养的基本道理。

一个孩子成长为健壮、快乐、适应环境和生活的成年人,并不是有人教他去爱,而是因为他体验到爱。陶朱公大儿子要学会其父亲纵横商场的自信和从容,并不是自己动脑筋学习或者模仿就达成的,而是进行体验的结果。

财散人聚,财聚人散。说服一个小时候因为贫穷而心理上有黑洞的人,看淡钱财,绝非易事。而付出二弟生命的代价(陶朱公依然尽知,即便二儿子活着回家,未来的成长之路依然面临险滩暗礁), 这件事却让大儿子刻骨铭心,钱财或者利润是达成事业的工具而不是目的。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陶朱公救子这个故事,看似老大应为害死二弟而终生悔咎,陶朱公该为没有坚持用老三救人而失策。事实上,正是这样的经历让大儿子摒弃了吝啬的个性,健全了大儿子的人格,正是体验式参与为家族培养了可以委以重任的接班人。果然,当陶朱公认为自己年岁已高时,就把家族的生意交给长子经营。他自己却带上夫人和小儿游山玩景,饱览山河。

这正是,各得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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