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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这是我很喜欢文字的原因之一。

濒死之人可以放命朝着不能说话的墨迹诉尽衷肠,就像趴在一口乱草掩映的枯井旁等过去的痛苦风化自己。那是最大限度的痛苦了。还有力气,就站起来,跳下去,呜呼裙摆般空荡的人生。往往后者得不到赞美,“好死不如赖活”,那都是没有人情的鬼说的人话。我有幸没有体验过他人的苦痛,而是隔着一扇真实呼吸的墙,移动,随着作者的摄影机在各个景别之间穿梭。富有感染力的文字能组成无数个画面,堪比每秒24帧的电影,甚至孤立起视觉,那条悲怆的小溪能轻而易举的扑倒风沙拎上黄土,裹带你所有的感受,把心肝上那块嫩肉强暴成千沟万壑。真正的苦涩是打捞不上来的。作书者的狂风暴雨,或者手脚冰凉的叙叙谈,是没有红灯的,没有警告的。

读完《房思琪的初恋乐园》,心里的感触分崩离析升上天空,长出了大旱时的泥土裂缝,碎成一块一块,沉入深海,陷没沼泽。打捞上一点点可以分清皮肉的残肢。愤怒,怨恨,惋惜,我想是千万个读者送给房思琪的饯别之礼。因为她已经死了,早就死了,死在了13岁的教师节,不如说悼念。第一滴处女之血是洒向墓碑的酒,以醒目的伤口召唤亡者,也以撕裂的阴道捕猎所有施害者,麻木蠢货。

怀疑别人的苦痛有多烈是最该死的。特别是,无血无疤的心理创伤。我没有经历过性侵,不懂黑夜到底有多黑。但丝丝入扣的比喻,火舌一般燎灼人。你能摸到作者骨节分明的手,横亘她肌肤的伤疤。

她只是写了这本书。没有要求任何人为此神伤,为此面红耳赤,为此斗争。而对于跟我一样从不曾受此遭遇的人。这个善良的姑娘,丢去大衣,露出白雪般的前胸,拓出了一片五指不见的“洞天”。

文学是拯救她的,也是为她造梦的,飘着的虚情假意并不是没有缝隙,是那些好看的诗歌,情话,让补丁化成花。

如何心情,不想说太多。

看的都要裂了。

02

从下星期开始吃素。我要发芽。

03

还没有消失嗅觉,是本周最开心的事。我的姑娘们,脖颈之间都含着香。活泼一点的,蹦蹦跳跳的发尾在我眼前荡啊荡,诱饵一样引人靠近。我喜欢躲在肩头嗅嗅这种记号。但每个人都不同。还是说洗衣液的丰富性已经超出想象。但我始终认为,那不是洗衣液的味道。太惹人的通常就不是,鼓腹含香的人,难免牵扯出骨匀肉清,通体透白一系列溢美之词。但毋庸置疑的是,她们很有魅力。毋庸置疑的是,她们每一个都拥有柔和的眼。毋庸置疑的是,她们都是飞着,脚尖一瞪一闪火花的精灵。

04

他再也没有出现在我的梦里,以为终于忘了。那天下晚自习的时候,看到一个形神极像的背影,一时做作的满眼热泪。压箱底的才总是像影子一样捉摸不到,连空白都要加个惊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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