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全责方不成熟的小建议

最近大火的唐山姑娘因交通事故上失信人名单被当成了全民教科书。

交通事故全责方不成熟的小建议_第1张图片

先表明态度:强烈谴责交通事故中所有不负责任的态度和耍赖式的做法(含全责方和受害方)。

毛爷爷说:“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很不幸小编亲身经历了事故全责方-讹人-威胁出警-出院-保险协商未果-法院一审和二审这个漫长过程。作为事后诸葛亮在此提几个不成熟的小建议:

1  态度诚恳

最重要是态度。不逃避、不推诿。有错认错,有理讲理

2  买第三方责任险的不要私了

交保险的人一定不要私了,不管金额是否能够覆盖赔偿款项,坚决走保险流程。减少金钱损失和精神损耗。

3  私了慎之又慎

未买第三方责任险的,可根据经济能力、时间成本和事故情况进行评估、赔钱,一定要在交警监督下进行私了并开具调解书。有官方认证不怕对方反悔,避免长期骚扰。

4  慎重垫付

是否垫付医疗费和车辆维修费,很多网上帖子都建议:不要掏一分钱,等司法判决。但事实上,在事故当场的压力下,要如此坚决很难做到。且中国是人情社会,作为全责方态度冷冰冰还没钱没钱没钱,与权力机构交涉时很容易受到道德谴责,且交警有权利扣车(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拒绝预付或者暂时无法预付医疗费的,公安机关可以暂时扣留交通事故车辆)。垫钱也要慎重,当天医药费适当垫付(心里解压,避免过度医疗),后期如遇到通情达理的,可配合经济能力再垫付;如果讹人恐吓的,不再做进一步接触,要求保险公司出面处理,进而走司法程序。

5  司法程序

这是最好的解决办法(一锤定音),但也是最慢的解决方式(1年起算)。如果保险金额全覆盖交通事故损失,不用聘请律师(律师费可得自己掏,要省),全责方轻装上阵。如果覆盖不了,别慌,看对方诉讼金额是否有事实依据支撑,原告都是可劲加,被告可劲减,法官来平衡。未出人命、全残、半残的事故可按诉讼金额的五折来估算赔款额。保险能覆盖的金额,基本上也可以考虑不请律师;如事故严重到半残、全残和生命陨落,保险也覆盖不了,赶紧请个好律师,态度诚恳的认错、赔钱。

6  出不出庭

无论被告还是原告如果对案件有信心,可不出庭。法院按缺庭判决,但一旦出现不利证据,就丧失了当庭翻供的机会,个人建议不要缺庭。有委托律师进而不出庭的,虽说能避免尴尬或避免错答影响判案,但庭上律师的表现是否专业只能自求多福了。

了解案件详情可往下看

全面梳理交通事故全过程,大胆推测,小心论证。不错伤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

第一环节:事故全责方--2016年6月家属驾车造成追尾交通事故,前车事故车辆是一对小夫妻,驾驶员老公和副驾驶老婆均下车进行查看和交涉,当场交警判定我方为全责方,并没有扣押车辆。事后副驾驶的老婆返回座位,头晕脑痛要求去看医生(120出动)。

大胆推测:作为事故车辆的乘客,驾驶员无事,副驾驶员却受伤,尤其是私了未成后,要求住院。大胆推测副驾驶员行驶过程中未系安全带,当场应要求交警查看就近监控。Eg:2015年7月1日,温州鹿城区人民法院裁定交通事故:受害人未系安全带自身有过错,要自行承担10%的费用。法治社会,依法办事。

第二环节:私了--受害人到达医院急救中心就诊,被诊断为颈椎处软组织挫伤。受害人及家属要求一万私了。全责方家属心善,觉得亏欠想私了。但小编做一次恶人,不同意。随后滑稽的场面就出现了,受害人不再多说话,直嚷嚷头晕手脚发麻,要求住院进一步治疗。家属更开始叫嚣,一万不可能,两万你们都别想!

大胆推测:受害人在病床上私了的时候,头脑清醒罗列私了账目明细,医疗费、误工费等等,一再强调自己是高收入人群。所以小编大胆一把,不私了,坚决走保险。(私了是报销不了,心疼钱)

第三环节:威胁出警、出院--交通事故事发中午,到晚上11点多安排完住院手续,并垫付了住院费最低金额3000元(过度医疗相信大家都知道,尽量少交没钱没病医院就要撵人了)。离开时,受害人家属不允许离开,要扣押一个人陪护和交后续的医疗费。言语中家属发出了“我会跟踪到你家,让你不得安宁。”、“我要开车撞你,让你也进医院。”等恐吓,小编及家属虽然能够理解家属的心情,但限制自由和恐吓不能忍,当机立断110报警。在公安协助下离开(我方态度好且垫医药费,警方一直都帮我们说话)。我们离开医院大门时,受害人家属尾随,无奈折返找准备离开的公安,要求上警车护送至派出所。到了派出所,警察呵斥了尾随而来的受害者家属,我们趁机打车离开。

大胆推测:态度良好、及时认错对公务执勤人员是非常好的第一印象,执法才不会因为对方是弱势群体而发生情感上倾斜,影响案件处理。建议到派出所时复制一份当天出警记录,作为“我方不愿再次与其沟通,担心人身安全”的证据。

第四环节:保险协商--受害人住院一周就被医院催促出院,出院时开医嘱要求静休一个月。后受害人又开张假条,共计两个月病假。保险报销时受害人无法提供过去半年的个税证明来证明误工费(声称月薪1万2),仅提供最近三个月300元左右的个税证明和公司开具的薪资证明(新公司刚成立1个月)。第二个月病假条日期和第一次休假到期日相距11天。保险公司均不认可两份证据,只愿按300元/天赔付一个月的误工费,急诊、住院的医疗费及车辆修理费。双方闹掰僵持,我们建议受害人走司法程序,对方说:我们要做司法伤残鉴定,要你们赔精神损失费等等。呵呵哒,奉陪到底。

大胆推测:小编可是做HR的,个税300元和工资证明就想证明12000元的收入,太傻太天真。嘿嘿嘿~这不是侮辱俺的专业性嘛。

第五环节:司法庭审--受害人2017年6月(第一次保险协商未果,继续休病假,连休6个月)将我们告上法院,我们同时追加车辆的保险公司为被告(追加被告很重要!是保险公司付钱)。开庭前几天法官约面一次(一定要态度诚恳、有错认错、有理讲理)。法官留下我们提供的证据和答辩书,散场还轻松说了一句,有保险公司赔偿,你们不需要有压力。被告委派律师出庭,但相当不专业(案件两次转手,出庭律师不认识当事人),当事人别轻易放弃出庭机会。

大胆推测:保险公司额度罩得住,仅分摊一个诉讼费。

最终结果:此案经历一审二审,2016年6月开始到2017年11月结束,历经一审二审共计18个月。原告受害人申述10万元赔偿,法院判决3万元(其中包含10%的律师费,垫付急诊费用),减去被告应该承担的诉讼费。到手获赔2万元左右的金额。

肯定有人说那还不如当初直接1万私了。小编吐血再说三句话:

私了是自己付钱,不报销!

人身伤害的私了看似快速解决,耗上永无宁日!!

无药可救!!!

交通事故全责方不成熟的小建议_第2张图片

我方仅支付320元诉讼费和100元非社保用药费用。再算上资金的时间成本,按年利息5%算,共计折损了20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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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期间遭受过焦虑、担心。但也锻炼了心智和应变能力,增强了法律意识。相比1万私了还是很划算。

补充

事故车辆是否能被扣?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三条 交通事故责任者拒绝预付或者暂时无法预付医疗费的,公安机关可以暂时扣留交通事故车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上了失信人名单,会失去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法院执行部门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人民法院还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其高消费。

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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