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法庭用语观两性

《律师法庭用语观两性》

—— 兰小南 律师

律师法庭用语观两性_第1张图片


随着“以庭审为中心”的司法改革开启,庭外因素对案件审理的影响逐渐减少,律师的注意力集中到了法庭,“决战在法庭”不再只是一句口号或噱头。

作为一名出庭诉讼律师,法庭就是他的主战场,荣耀与失败皆系于此,成王败寇是颠补不破的真理。律师若想赢得胜诉,必须在法庭上全力以赴。

诉讼,又被称为“一场遣词造句的战争”,律师在法庭上主要靠言辞表达,律师在法庭上的用语何其重要。

一、专业性

律师作为法律专业人士,开口就要显示出自己的专业价值,务必用专业去赢得法庭的认可和尊重。

1、程序、层次

法庭审理都有法定的程序安排,法官对案件的感知需要层次递进,以期兼顾好效率与公平,实现法律的公正。

不同的庭审阶段,关注点各有不同,应该干什么说什么,律师必须了然于胸,有的放矢,协助法官将庭审顺畅进行。

2、要件、节点

无论事实或法律,均存在构成要件和节点,再复杂的案件,最为关键的构成要件和节点一般不会超过三个。

律师必须找准案件的构成要件和节点,条剖缕析,从中挖掘、展现出有利于己方的要素。

3、逻辑、条理

逻辑是法律的生命力,律师的法庭用语必须符合逻辑,符合经验法则和科学定律,经得起质疑和辩驳。

不止于证据方面,律师在法庭上的发言同样需要注意关联性,前后呼应、一脉相承,庖丁解牛一般,自然会形成强大的说服力。

4、精确、高效

律师在法庭上引用事实或法律,必须具体、精确,方便让人当庭或事后查实,不能有机会让对手为此指正错误,避免造成诚信方面的污点。

同时,律师应注意准确地概括、节录事实或法律,简明扼要,点到即可,恰当地运用法言法语,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庭审效率。

二、感官性

法庭审理的魅力就在于现场的亲身体验,这更有利于事实真相的发现和参与各方的内心信服,这也是书面审理远不能企及的。

1、得体、适时

律师在法庭上的发言,针对不同的说话对象,要选择不同的方式和语气。律师的眼里一定要有法官但也不能只有法官,要注意顾及到庭上各方的感受,避免节外生枝,一定要说话得体。

此外,根据现场的氛围和情况变化,要及时调整自己的语言,适时地予以回应和互动,增强现场感,彰显睿智。

2、简洁、生动

简洁、生动的语言,更容易赢得法官和受众的好感,容易让人记住自己的观点,有利于增强影响力和说服力。

简洁、生动的前提是精准,伴随着通俗易懂。在法庭上,如何做到化繁为简,如何在关键时说出最简单、最恰当的比喻,需要诉讼律师多年的修炼和功力。

用一句话概括案情,让一句话穿越人心。

3、诚信、亲切

律师在法庭上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披上一件诚实的外衣”,就是要想办法赢得法庭的信任。信任会赢得好感,从而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

律师在法庭上不要求全部实话实说,但不允许当庭撒谎。善意的谎言与让人误解的真话,二者有着云泥之别。

律师在法庭上要像个绅士,谦谦君子,诚信与亲切必不可少。

4、氛围、感动

律师在法庭上要善于营造有利于己方的现场氛围。无论事实和法律对自己的当事人多么不利,现场的参与人员都会有自己不同的观感。

律师要勇敢地站在当事人的前面,及时挖掘和捕捉到人性的闪光点,准确把握有利于己方的同理之心,适当加以渲染,挽狂澜于既倒。

法律无外乎事理人情。律师的法庭用语,既要体现出理性的冷静平和,又要伴随着感性的同情理解。唯其如此,方能赢得尊重和胜诉。

律师法庭用语观两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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