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识人寿保险|认识人身保险的阶段总结。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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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国内保险市场上的大部分人认为人身保险只能用于给"肉体死亡"提供保障,绝大多数人没有从经济角度去认识死亡。我们常常会听到一种拒绝保险的声音:”我人都不在了,还要保险干嘛?”,我想很多人都会有这样的想法。作为家庭的经济支柱,很多人没有自觉地选择保险,没考虑妻子的权力和孩子们的要求,换言之,他没有充分估价自己生命的经济价值。作为家庭的支柱,很多人没意识到自己对家庭有不可推卸的经济保障责任。

在2015年,政府通过国家行为让保险进入教育体系,包括中学生的课本《保险伴我一生》,以及在高考中关于保险的考题。但是,使人们形成关于支柱成员对家庭责任的正确认识是任重而道远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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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课本《保险伴我一生》

经历过前面的6篇文章,我们对生命价值和家庭的有了全新观念,这里再进行更深入的总结:人类生命具有价值是不言而喻的事实,但是人类生命经济价值的观点比仅仅承认生命有经济价值更有意义。

  • 生命的经济价值

从寿险和健康险角度考虑,生命的经济价值定义为被保险人收入或为家人创造的服务的货币价值(收入减去自己的花费和必要支出后)。换言之,它只是家属实际花费的那部分收入。物质财产会"报废",人的生命也会像一件产品一样失去价值,到了退休年龄人不再有收入,这时就需要保险来为来年人提供生活保障,同时也减轻了子女赡养父母的沉重负担。

  • 物质价值的创造者

人类生命的价值是所有物质财产价值的创造者。生命价值是"因",财产是"果",如果没有生命的价值,也就没有财产价值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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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价值是一切物质价值的"因"
  • 家庭经济关系

从经济角度来看,家庭是一个人最重要的事业,它应像其他经济组织一样,进行科学的组织和管理。家庭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经济伙伴组织,不时地又有孩子加入,如果其中的支柱成员还没有意识到对妻子孩子的经济保障责任,他的责任感应进一步强化。对于一个好的家庭支柱来说,购买保险主要出于保障家庭利益的目的。

  • 健康保险

健康保险是人身保险系统的核心。家庭主要面临因健康而导致的两大问题:(1)因疾病或事故引起的阶段性但长期的收入中断;
(2)因早亡或全部永久残疾而导致收入能力的永久性丧失。
因此,我们在为客户设计保险计划时,寿险和健康险应结合实际情况搭配使用。

我们不能用医生、律师或者宗教人员的想法来理解人类生命的经济价值概念。生命价值的概念与经济有关,因此必须从经济角度来解释。死亡即一个人现有经济收入能力的终止,所以死亡包括所有终止收入能力的情况,比如提前肉体死亡,永久残疾,强制退休。然而,健康保险和人寿保险是弥补各类经济死亡带来损失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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