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龙门客栈》赏析

      第一次看《新龙门客栈》好像是八九岁的样子,村里放露天电影,拿了个小板凳和一群小朋友插在队伍里看,对于我那时的感觉,我只记得我并没有觉得林青霞长得美,也没觉得张曼玉有别样的性感,那个年纪连剧情都搞不太懂,更别提欣赏演员和角色了。我只记得电影最后龙门客栈的厨子小黑把曹公公得两条腿削成骨架时爆发的一片笑声,明明是有些血腥的画面却忽然好像很黑色幽默,所以,在以后看过的很多次包括这次后,我认为年轻的徐克实在有才,影片要矛盾冲突有矛盾冲突,并且角色设置非常的符合情节,最重要的是,它把很黄很暴力的东西用一种幽默的方式进行表达,让人觉得恰如其分合情合理。不过这次看时,我忽然发现了一个bug ,就是邱莫言在知道金镶玉的名字后引用的那两句是出自《红楼梦》的判词,影片是明朝的,角色竟然说出清朝的作品词句,显然太穿越。但终究瑕不掩玉,这本身就是一个虚构的故事,又何必吹毛求疵的去追求它的真实性,作为电影,其观赏性能赢得大多数人的满意,那么它就是成功的。

    《新龙门客栈》的成功首先是角色塑造。我喜欢张曼玉饰演的金镶玉,开黑店,官匪皆熟,喜欢点蜡烛,像茫茫大漠里顽强生长的刺玫瑰,尽管缺水依然靠自己的能力生存。严格意义上说,她算不上一个好女人,因为她杀人,性格轻佻放荡。杀人不管在哪个朝代肯定不被允许,而放荡在古代对于女人来说则是比杀人更不能被容忍的。可金镶玉充满了别样的魅力,在那样的历史条件下,在那样的地理位置,她一个女人,在塞外边关开店,每天接触的大多是男人,不是商人就是守关之兵,她不得不周旋于各色男人中,尤其是那个千总,她要想把店开的安生就必须仪仗他。影片通过一个细节交待了这种微妙关系。金镶玉引诱花钱想出关的男人,杀了他拿走了他身上的银两。下楼后千总刚好过来,发现金镶玉裙子后面的血迹,引起了他的怀疑。金镶玉巧妙的扫除了他的怀疑,几句荤话后千总败兴而回,临走时嘟囔,说以后提前告诉他。说明金镶玉实际上相当于千总养的小三。

      金镶玉虽然跟过的男人绝不止千总一个,但她也绝不是滥情的人,被邱莫言撕掉佩裙小衣的金镶玉,坐在房顶上大唱点蜡烛,周淮安此时正走到店前,金镶玉将杆上旗子裹身滚下来后还不忘防走光,说明她并不是生性如此,也是被实事所逼,更从侧面反映出当时东厂猖獗下的政治黑暗,她虽不至于是被逼良为娼,但从内心上,她应该并不乐意过这种生活。她本性善良,即使做人肉包子,相信成包子的那些人也非枉死吧。最终,她选择帮助周淮安,在莫言死淮安走的大结局里,她烧了龙门客栈,说要离开这个无情无义的地方,表明她其实是个有情有义的女子。直到最后,让人发现她的可爱和难能可贵。

        还有那个小黑,他的出场有点《天龙八部》中扫地僧的意思,刀法实在了得,惊鸿一瞥的卸羊肉表演,为削曹公公的腿做了铺垫,显得不突兀。事实上他的刀法纯熟的表现也不突兀,因为他就是干卸肉这行的,而且卸的还是人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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