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乘是基斯顿·卡曼(Christian Kramp,1760~1826)于 1808 年发明的运算符号,表示一个正整数的阶乘(factorial)是所有小于及等于该数的正整数的积。
例如1的阶乘为1,3的阶乘为6,并且0的阶乘为1。
自然数n的阶乘写作n!,n!=1×2×3×...×(n-1)×n。
阶乘以递归方式定义,即:
0!=1;
n!=(n-1)!×n;
加法原理是分类计数原理,常用于排列组合中,具体是指:做一件事情,完成它有n类方式,第一类方式有M1种方法,第二类方式有 M2 种方法,……,第n类方式有Mn种方法,那么完成这件事情共有 M1+M2+…+Mi+…+Mn 种方法。
可能理论有些晦涩难懂,举个例子:
从小明家到学校有3种交通方式,走路、骑车、坐公交,在这其中,他只走1条路径,骑车也只走最近的路(1条),但坐公交有2路车。
容易得,小明从家到学校有 (1+1+2)=4 种。
做一件事,完成它需要分成n个步骤,做第一 步有 M1 种不同的方法,做第二步有 M2 种不同的方法,……,做第n步有Mn种不同的方法。那么完成这件事共有 M1×M2×M3×…×Mn 种不同的方法。乘法原理和加法原理是数学概率方面的基本原理。
如上图,从圆出发到正方形共有 2 个步骤,即 圆→三角形→正方形 ,从圆到三角形共有 2 条路径,从三角形到正方形有 3 条路径。
容易得,从圆出发到正方形共有 (2×3)=6 种。
已知,现有 54 名学生排队,老师要求从中选取 10 人排队,请问排队的结果有多少种?
由题意可知:
对于队列中的第 1 个位置,有 54 个人选;
对于队列中的第 2 个位置,有 53 个人选;
对于队列中的第 3 个位置,有 52 个人选;
......
对于队列中的第 10 个位置,有 45 个人选。
所以,对于此题,排队的结果共有 (54×53×52×...×45)=86,839,771,951,296,000 种。
已知,现有 n 名学生排队,老师要求从中选取 k 人排队,请问排队的结果有多少种?
由题意可知:
对于队列中的第 1 个位置,有 n 个人选;
对于队列中的第 2 个位置,有 (n-1) 个人选;
对于队列中的第 3 个位置,有 (n-2) 个人选;
......
对于队列中的第 k 个位置,有 (n-k+1) 个人选。
所以,对于此题,排队的结果共有 [n×(n-1)×(n-2)×...×(n-k+1)] 种。
上述结果实在太长,不便书写,此时我们可使 结果的分子、分母 同时乘 [(n-k)×(n-k-1)×...×1] ,即 (n-k)! ,也可得出正确结果。
在数学中,我们将它称为排列,用下列式子表示。
(注:当k=n时,我们称之为全排列)
已知,现有 n 名学生排队,老师要求从中选取 k 人作为辩手参加辩论赛,请问最终人选有多少种?
与排列相比,组合同样是从大部分中选出小部分,但却无需分出被选人之间的位置关系。
根据乘法原理,我们可以将组合记作 C ,用式子表示为:
由上述式子,我们还可以得出组合的两个性质:
考虑实际意义,显然, "从 n 个 人中选择 k 个人出来" 等价于 "从 n 个 人中选择 (n-k) 个人不出来"
所以 性质 1 成立。
考虑实际意义,显然,对于 1 个人只有选或不选两种可能,选的话只需从 (n-1) 个人中再选出 (k-1) 个人,不选的话只需从 (n-1) 个人中再选出 k 个人。
根据加法原理,可得
所以 性质 2 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