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印发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不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

3月18日下午,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了解到,教育部、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个部门联合印发了《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质量评价包括县域、学校、学生三个层面

其中,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围绕价值导向、组织领导、教学条件、教师队伍、均衡发展等5个方面重点评价,旨在促进地方党委政府加强对义务教育工作的领导,履行举办义务教育职责,促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围绕办学方向、课程教学、教师发展、学校管理、学生发展等5个方面重点评价,旨在促进学校落实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要求,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育人质量。

学生发展质量评价围绕学生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发展、审美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5个方面重点评价,旨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

针对唯分数、唯升学倾向,评价指南提出,不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单纯以升学率评价学校、校长和教师。

三个层面各有12项关键指标及若干考查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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