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读《人间词话》译注笔记六十五

卷一人间词话本篇

五七 诗词中的“三不”

人能于诗词中不为美刺投赠之篇,不使隶事之句,不用粉饰之字,则于此道已过半矣。

译文

人们如果能够在诗词创作中不写赞颂、讽刺、投赠、应酬一类的篇章,不作用典用事的语句,不用粉饰雕琢的文字,那么对于填词此道就已经达到了一半以上的要求了。

笔记

王国维先生在这里,提出作词的“三不”标准了,就是:在诗词创作中不写赞颂、讽刺、投赠、应酬一类的篇章,不作用典用事的语句,不用粉饰雕琢的文字,那么对于填词此道就已经达到了一半以上的要求了。

附注

(1)“不为美刺投赠之篇”,原稿作“不为美刺投赠怀古咏史之篇”。“粉饰”,原稿作“装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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