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时,那一场风花雪月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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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的时候,我暗恋上了一个男孩。

我之所以会注意到他,是因为他经常在晚饭后到上夜自习的这段时间里在音乐室里练习钢琴。而音乐室又是我们女生从宿舍走到教学楼的必经之路。

刚开始的时候,从音乐室里传出来的都是一些简单的练习曲。因此,我每次经过都是匆匆而过,从没留意过弹钢琴的人是谁。

大约过了两、三个学期,有一次,我从音乐室门口经过,听到里面传来《秋日的私语》的旋律。叮叮咚咚的钢琴声从里面轻盈欢快地流淌出来,犹如一抹奇异的亮色闪耀在这灰蒙蒙的校园中,令我精神为之一振。

当时,整个校园的女生都在为钢琴王子理查德•克莱德曼疯狂,他演奏的《秋日的私语》这首旋律优美的钢琴曲是校园广播里经常播放的曲目。

我也不能免俗地爱上了这首钢琴曲。现在,这首令我着迷的曲子就在我的耳边响起,我怎能不欣喜若狂。

我竖起耳朵仔细听着,心里很好奇到底是谁在弹奏。我的直觉告诉我,里面的人一定是一个高大帅气的男生。

门虚掩着,可我不敢伸手把门推开。一方面我怕会打扰到里面的人;另一方面我担心里面的人会对我大光其火。

我站在音乐室门口踌躇不决,心里犹如有千万只蚂蚁在爬,奇痒难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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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日子,我日思夜想着能见到我的“钢琴王子”一眼。

但“王子”似乎防范甚严,每次音乐室的门不是闭得紧紧的就是只开一条窄窄的缝,我只能闻其音不能见其人。

不过,他弹奏的钢琴曲倒是越来越多了,什么《命运》啦,《致爱丽丝》啦,《水边的阿狄丽娜》啦……老实说,每天能听到这些熟悉的钢琴曲真的是一种享受呢。

也许是有感而发,有一次我写了一篇作文,标题是《校园里的钢琴声》。

在作文里,我写道:

校园里那悦耳动听的钢琴声仿佛与我心有灵犀,总能在不知不觉中抚慰着我的心灵。

当我满怀忧伤的时候,《秋日的私语》会在我耳边适时地响起,那犹如秋风扫落叶一般的旋律瞬间把我的忧伤消弥。

当我意志消沉的时候,《命运》那铿锵有力的旋律鼓舞了我,使我重拾信心。

当我心情愉悦的时候,《水边的阿狄丽娜》伴着我一起轻盈舞动。

……

这篇矫揉造作的文章深得语文老师赏识。不过,他对文章的标题颇为不满,非要我改成《我心中的钢琴声》。

这一改,就把我想象中的“两情相悦”打回成现实的“一厢情愿”。唉!少女的浪漫情怀他一个中年油腻大叔如何会懂。

这篇作文被老师在班上一读,立刻有嗅觉灵敏人士嗅出了其中的暧昧情愫。于是就有好事者意欲玉成美事。

有一天清晨,学校的早锻炼课刚刚结束,同学们都匆匆从操场赶往食堂去吃早饭。

我们班的男生王华用胳膊肘捅了我一下,努努嘴示意我向左边看。

我不明所以地向左扫了一眼。一个个子颀长、皮肤白净的男生立刻映入我的眼帘。

他长着一头微微卷曲的头发,戴着一副银边眼镜,面容很清秀。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他的嘴唇和他走路的姿势。

他的嘴唇薄薄的,微微撅着嘴,这使他的表情显得有一丝忧郁。

他走路的姿势上半身挺得笔直,步子轻盈而灵动,给人以卓然不群的感觉。

他身上穿着一件砖红色的薄夹克。微风乍起,夹克在他后背鼓了起来,随风猎猎作响。

“气质太好了!”我在心里暗暗惊叹,马上猜出了他就是“王子”。

我激动得心咚咚直跳,浑身仿佛虚脱了一般再也没有力气挪动步子,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砖红色的背影越走越远。

从那以后,他那清秀的容颜和潇洒的背影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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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无法自拔地迷恋上了“王子”。无论走到哪儿,我都希望能看到他的身影。

走在人群中,我会不由自主地左顾右盼,希望能看到他的身影。

经过音乐室,如果里面传来钢琴声,我会期盼音乐室的门大开着,这样我就可以瞄一眼他俊美的侧颜。

进入教学楼,我会胡思乱想着会不会在楼梯上与他发生一段荡气回肠的偶遇。

也许是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有一回,我真的偶遇上了“王子”。不过地点并不是在楼梯上。

那天中午,在离下午第一节课还有十五分钟的时候,我发现马上要用的教科书怎么也找不到了。

“一定是落在宿舍里了。”我想。

“从教学楼走到宿舍要十分钟。跑步的话估计只要六、七分钟,十五分钟刚好能赶回来。”我一边在心里盘算,一边急急忙忙起身往宿舍跑去。

我就是在那个时候遇到了“王子”。

当我满头大汗跑到音乐室门口时,我习惯性地朝门口张望了一眼。

就在这时,门“吱呀”一声开了,从里面走出来一个人。

我定睛一看,原来是“王子”。他穿着草绿色的夹克,衬得他脸上的皮肤比上次看见时还要白。“王子”的脸上有一种怡然自得的表情,看起来十分赏心悦目。

他一看到我,脸上立刻露出吃惊的表情,大概是没想到这个时间还有人往宿舍跑。

我本来就跑得气喘吁吁,心跳得很快。现在意外见到他,我顿时心跳急剧飙升,感觉整个人都快要窒息了。

但我还是冒着生命危险停下了脚步,脑子里想着该如何自我介绍。

我以前曾经在脑海里预演过上百次与他“偶遇”的桥段,可惜这种“纸上谈兵”到了关键时刻毫无用处。

我当时突然变得连说话都非常困难,更不用说摆点撩人的姿势、递个妩媚的眼神了。

最后,我一边用手指着宿舍方向,一边对他气喘如牛、结结巴巴地说:“我去、去、去拿书。”

话一说出口,我就恨不得咬掉自己的舌头。我在心里暗暗骂自己:

“真是的,说话结巴成这样,简直没治了。结巴也就算了,说这个又干嘛?”

为了掩饰尴尬,我冲他笑了一下。

“王子”微微点了点头,也冲我笑了笑,脸上带着一副了然于胸的表情。

他的笑容带着一丝羞涩,笑的时候露出了整齐洁白的牙齿,更显得唇红齿皓,姿容秀丽。

美色当前,我越发自惭形秽,赶紧转身跑了。

这次“偶遇”,前后不过短短的五秒钟。我估计自己并没有给“王子”留下什么印象,而我对“王子”的好感则又增加了不少。

尤其是“王子”那含羞带怯的一笑令我印象深刻极了。我才知道原来男生也可以如此“楚楚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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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遇之后,我又一连好几个月没见到“王子”。

这其中缘由,一是因为我升高三了,功课越来越重;二是“情到深处难自禁,柔肠百转冷如霜”,我刻意压制着自己这份蠢蠢欲动的感情。

深秋的一个周六下午,我去学校的操场上散步。

操场旁边是一条河。临河处砌了一条一米高、十公分宽的堤坝。

我看到河水的水位线很低,河滩上布满了光滑的鹅卵石,就一时兴起,想下去捡几块鹅卵石。

河滩距离堤坝有三米高,坡度很陡。但这点坡度对于我来说,根本不在话下。我伸开双臂,一个鹰式俯冲就下到了河滩上。

我在河滩上专心致志地拣鹅卵石。有一颗鹅卵石通体洁白,跟美玉一样微微透亮。我把它拿在手里左看右看,爱不释手。

突然,我听到岸上有轻微的脚步声,就抬起头来张望。

“呀!是‘王子’!”我差点失声叫了出来。

“王子”穿了一件白色的长风衣,更显得玉树临风,美不胜收。

他小心翼翼地在窄窄的堤坝上走着,两手稍稍撑开着以保持平衡。

这是我小时候爱玩的“过独木桥”的游戏。我没想到“王子”也会这样玩,不禁感到暗暗好笑。

“王子”走得分外小心,眼睛始终紧盯着脚下,不敢有丝毫分心。

也许是想跟他开个玩笑,也许纯属鬼迷心窍,我不假思索地把手里的石子朝他掷去。那颗漂亮的美玉“嗖”一下飞了过去,不偏不倚正打在他脚踝处。

“王子”应声从堤坝上滚落到操场那一边的地上。只听“啪”的一声重物自由落体的声音,随即传来“王子”“啊”的一声惨叫。

我在小时候练就的“飞弹神功”,多年以后运用起来依然是那么得心应手。然而,我一点也不为此感到得意,反而很懊悔。

我吓得脸色煞白。呆愣了一会儿,我手脚并用爬上堤岸,看也不敢去看“王子”一眼,就急急忙忙朝反方向迅速逃离作案现场。

那天以后,我一直处于心惊胆战中,生怕学校里传出有人不治身亡的新闻。不过事后证明,我只是虚惊了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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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高考在即,我心里总有一桩心事未了:我还欠“王子”一个道歉呢。

“飞石”事件后,我一直对“王子”感到愧疚不安。我想当面去向“王子”道歉,可是,我又担心“王子”根本就不肯见我。

当我最后终于鼓足勇气去找他时,却发现已经太晚了。他的同学告诉我,他已经被上海一家音乐学院提前录取,而他已经离开了学校。

我闷闷不乐地回到自己的教室。一想到自己从此再也见不到他,我感到心里很不痛快。

出乎我意料的是,几天以后,我收到他的同学转交给我的一封信。信封上既没有署名也没有地址,信的内容言简意赅:

我在上海等你!

信封里有一块洁白如玉的鹅卵石。不仔细看的话,根本看不出这块鹅卵石的中间有条细细的裂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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