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02桂林市

区划概览

桂林市是世界著名的风景游览城市和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是广西东北部地区及桂湘交界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技中心。桂林市辖秀峰、叠彩、象山、七星、雁山、临桂6个区,阳朔、灵川、全州、兴安、永福、灌阳、龙胜、资源、平乐、恭城10个县(自治县)及荔浦市。区县下辖13个街道办事处,88个镇、46个乡其中有15个民族乡,240个(社区)居民委员会、1654个村民委员会。全市户籍总人口540万人。

《桂林市城市总体规划》规划范围

桂林市在规划空间层次上分为“市域”、“规划区”和“中心城区”三个地理空间层次:

1、市域范围为桂林市行政辖区,包括6个区和11个县(市),行政区域土地面积2.78万平方公里。

2、规划区包括秀峰区、叠彩区、象山区、雁山区、七星区和临桂区六个行政区,以及灵川县、永福县、阳朔县和兴安县四个建制县,总面积为11670平方公里。

3、中心城区范围主要包括桂林市区所辖的象山、叠彩、秀峰、七星4区,雁山区柘木镇和雁山镇,灵川县定江镇和大圩镇部分地区及八里街经济开发区,临桂区的临桂镇、四塘乡和庙岭镇部分地区等,总面积为866.36平方公里。

六城区行政区划示意图

县(市)行政区划示意图

地理位置

桂林市位于南岭山系西南部,地处湘桂走廊南端,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北部,地处东经109°36'50″—111°29'30″,北纬24°15'23″—26°23'30″,境域南北长236公里、东西宽189公里。北部及东北部与湖南省交界,东南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接壤,南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及来宾市毗邻,西部及西南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相接,总面积2.78万平方公里,占广西壮族自治区总面积的1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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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

桂林市已建立12个自然保护区,总面积42.7万公顷,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5.36%,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处(猫儿山、花坪、千家洞、银竹老山资源冷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7处(海洋山、青狮潭、银殿山、寿城、架桥岭、建新、五福宝顶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集中在龙胜、兴安、资源、灵川、恭城、临桂、灌阳、阳朔、全州、永福、荔浦11个县(市)。自然保护区类型主要以森林生态系统类型为主,其面积占自然保护区总面积的98.86%,野生动物类型占1.13%,地质遗迹类型面积25.04公顷,总体形成了布局合理、类型较为齐全、功能相对完备的自然保护区网络。桂林森林资源丰富,树种资源种类繁多,全市共有维管束植物249科,1103属,区域内已知高等植物有2000多种。树种资源有用材林、经济林、竹类、防护林(含水源林)、绿化树种和石山树种等,其中银杉、桫椤为国家一级保护植物。林副产品资源有松脂、烤胶原料、干果、香菇、木耳、棕皮、罗汉果等。野生动物繁多,陆栖脊椎野生动物约545种,其中两栖类36种,爬行类58种,鸟类375种,兽类76种。属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濒危动物69种,包括黄腹角雉、白颈长尾雉、金雕、蟒蛇、豹、云豹、林麝7种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数据来源:《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与监测研究报告》自治区林业局2001年编)。


气候土壤

桂林地处低纬,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境内气候温和,雨量充沛,无霜期长,光照充足,热量丰富,夏长冬短,四季分明且雨热基本同季,气候条件十分优越,唐代诗人杜甫以“五岭皆炎热,宜人独桂林”赞誉桂林的气候。桂林三冬少雪,四季常花,(1981-2010年)年平均气温接近19.1摄氏度。7、8两月最热,平均气温为28摄氏度左右,1、2两月最冷,平均气温为9摄氏度左右,最低气温偶尔降到摄氏0度以下,年平均降水日数166天,连续降水最长日数30天,年平均降雨量1887.6毫米,年平均相对湿度为76%。全年风向以偏北风为主,平均风速为2.2~2.7米/秒,年平均日照时数为1447.1小时,平均气压为995.1百帕。

土壤状况:桂林地处南陵山系的西南部,属红壤土带,以红壤为主。酸碱度为4.5--6.5。依其成土的母质可分为红土壤、石灰土、紫色土、冲击土、水稻土等5个土类,14个亚类,36个土属,89个品种。河流冲积母质砂壤土和水稻土,土层深厚,耕种性良好,是水稻和蔬菜高产区。中色石灰土和黑色石灰土,宜旱地作物和林业生产。


地形地貌

桂林市位于南岭山系西南部、桂林—阳朔岩溶盆地北端中部,处在“湘桂夹道”中。地形为西部、北部及东南部高,中部较低。以中山或低中山地形为主,山峰海拔多在1000米,越城岭主峰猫儿山海拔2141.5米,称华南第一峰。平乐县海拔低至97米。山峰与盆地间的相对高差为600~1600米,坡度20°~45°。市区东西两侧为低山丘陵地形,海拔标高300~600米,相对高差200~300米;南北两端为低缓的丘陵。岗垄丘地形,海拔标高160~200米,相对高差10~20米,中部为典型的岩溶地貌,峰奇水美,呈现为岩溶峰林及地势开阔平坦的孤峰平原和河谷阶地,地面海拔标高150~160米,峰顶标高200~300米。

桂林市处于西江支流的桂江流域,集雨面积19288平方公里。桂江上游的漓江和湘江有运河(灵渠)沟通。境内漓江流域面积12565平方公里,干流长295.27千米,实测多年平均径流量为128.95亿立方米,多年平均流量408.9立方米/秒。桂江下游马江站,多年平均径流量为175亿立方米;汛期流量为145.2亿立方米,占年径流量的81%;平均含沙量为0.13千克/立方米,侵蚀模数为129吨/平方公里。漓江自北向南蜿蜒流淌,其主要支流有桃花江、小东江、南溪河、良丰河(相思江)、宁远河。

长江水系的支流分布在市东北部的资源县,在区内流域面积8283平方公里,占广西总面积的3.5%。在流域面积内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30条,总径流量为93.1亿立方米,占全区总径流量的5%,径流深1124毫米;主要河流有湘江和资水,流入湖南的洞庭湖,归流长江。

桂林市森林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70.91%。各县森林覆盖率达55.3%~78.8%,龙胜县是广西第一个绿化达标县。全市建有森林旅游景区50多个,主要分布在龙胜、资源两县和花坪、猫儿山、千家洞、海洋山自然保护区和10多个国有林场中。


建置沿革

桂林历史悠久。据市区宝积岩和甑皮岩洞穴发现的遗物考证,距今约一万年前,桂林就有人类祖先活动。夏、商、周时期,桂林是“百越”人的居住地。公元前214年秦始皇开凿灵渠,沟通湘、漓二水后,桂林便成为“南连海域,北达中原”的重镇。“桂林”之名,始于秦代,秦始皇置桂林、象、南海三郡,桂林郡因当地盛产玉桂而成名,这是“桂林”名称的最早起源,但郡治不在今天的桂林市。西汉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在今桂林设始安县,隶属荆州零陵郡。东汉时改属始安侯国。三国时先属蜀,后归吴。甘露元年(265年),置始安郡始安县,郡县治所都在今之桂林。隋唐时属岭南桂州总管府。唐武德四年(621年),李靖修城于独秀峰南,贞观八年(634年)改名临桂县,属桂州始安郡,光化三年(900年)始,属静江节度。五代十国时先后属楚和南汉的桂州。宋时,前属广南西路桂州,后属静江府。元时属广西行中书省静江路。明清时均属广西省桂林府。民国时属广西省,1914年改名桂林县,1940年始设桂林市,1944年11月至1945年7月28日,为日寇占领,光复后仍为广西省辖市,民国历史上长期为广西省会。

1949年11月22日桂林解放,为广西省辖市,1958年改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辖桂林城区和郊区。1981年7月、1983年10月阳朔县、临桂县分别划归桂林市管辖,1996年12月26日经国务院批准,桂林实施部分区划调整,将郊区更名为雁山区,1998年9月8日经国务院批准,桂林市和桂林地区合并,组建新的桂林市,辖秀峰、叠彩、象山、七星、雁山、临桂6个区,阳朔、灵川、临桂、全州、兴安、永福、灌阳、龙胜、资源、平乐、恭城10个县(自治县)及荔浦市。


象山

象山介绍

象山区以闻名遐迩的风光胜景象鼻山而命名,位于桂林市区中南部,是桂林市中心城区,行政区域面积89.93平方千米。常住人口29万,现辖二塘乡1个乡,象山、南门、平山3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内自然风光秀丽、文物古迹众多,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交相辉映,美丽的漓江绕区而过,闻名遐迩的象山公园、南溪山公园以及一万年前新石器时代人类文明的甑皮岩古人类洞穴遗址,更是为桂林这座风景旅游历史文化名城增添了光彩。

历史沿革

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今象山区境(简称区境)属桂林郡(治所在今贵港市)地。西汉高帝三年至元鼎五年(前204— 前112),区境属南越国地。西汉元鼎六年(前111)区境属零陵郡始安县地。东汉建武四年(28)改属零陵郡始安侯国(由始安县改置)地。

三国吴甘露元年(265)农历十一月区境属始安郡始安县(始安侯国复置)地。晋、南北朝、隋沿袭不变。

唐武德四年(621)区境属桂州(由始安郡改置)始安县地。唐天宝元年(742)属始安郡(桂州复置)始安县地。唐至德二年(757)农历九月[一说贞观八年(634)],属始安郡临桂县(由始安县改置)地。次年改属桂州(由始安郡改置)临桂县地。五代、北宋沿袭不变。

南宋绍兴三年农历二月(1133年3月)区境属静江府(由桂州改置)临桂县地。

元至元十五年(1278)区境属静江路(由静江府改置)临桂县地。临桂县设10个乡,区境属何乡无考。

明洪武元年(1368)区境属静江府(静江路复置)临桂县地。明洪武五年属桂林府(由静江府更名)临桂县地[广西人民出版社据清雍正十一年刻本影印出版的《(雍正)广西通志》(2009年7月出版)一零九页记为:“洪武元年命……平定广西九年改各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改路为府……以岭南广西道为广西承宣布政使司以静江路为桂林府”]。明洪武初年临桂县治迁入区境今临桂路桂林市中医医院址,是区境县治之始。明代临桂设129里,区境属何里无考。

清嘉庆年间(1796—1820),临桂县分东、南、西、北4个乡,区境属南乡所辖。清末临桂县设临桂城及大圩、良丰、六塘、秧塘4个乡及两江镇。区境大部分属临桂城所辖,今二塘乡北芬村属良丰乡所辖。

民国元年(1912)3月1日,撤临桂县,原临桂县域由桂林府直辖,区境属广西省桂林府地。次年6月撤桂林府,置桂林县,县治在原临桂县治址,区境恢复县级建制。次月置漓江道于桂林县,道治在今秀峰区榕湖北路,区境属漓江道桂林县地。民国3年6月14日,区境属桂林道(由漓江道改名)桂林县地。民国16年11月撤桂林道,桂林县直隶广西省政府。民国19年,在桂林县置桂林民团区,民团指挥部在今秀峰区杉湖北路与正阳路交汇处附近,区境属桂林民团区桂林县地。民国23年3月10日,区境属桂林行政监督区(由桂林民团区改置)桂林县地。民国29年1月1日,划桂林县城区及灵川县的三合乡、乐清乡一部分设置桂林市,市治在环湖西路(今榕湖北路),为广西省政府直辖。同年3月9日确定以八桂、白龙、培风、义南、东江、凤北6镇为桂林市城区,以太沙、柘木、东附廓、西南附廓、北附廓、三合6乡为桂林市郊区。其中培风、义南、太沙、柘木(部分)在今区境范围。是年桂林县易名临桂县,县治依旧(民国29年—33年10月、民国34年8月—1949年12月县治位于今象山区临桂路市中医医院处;1954年6月—1975年5月21日县治于今象山区民主路万寿巷,属寄居性质,5月22日迁治至其辖地今临桂镇)。民国31年9月桂林市区划调整,培风、义南2镇合置培义区,为区境区治之始,区治崇善路;柘木、太沙2乡合置柘太区,辖及今区境大部分境域(同心村以南)。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949年11月22日桂林市解放。解放后桂林市第一次区划调整保留培义区,治所不变,为象山区前身。西郊区(原西南附廓区)、南郊区(原柘太区)辖及今区境大部分境域。1950年4月,桂林市区划调整,西郊区并入培义区,今区境同心村以南划入临桂县。同年10月,培义区改称第二区。1952年4月,桂林市区划调整,将原划给培义区、临桂县、灵川县的村(街)重新划分为桂林市东、西、南3个郊区。今区境大部分属西郊区(铁西片区等)和南郊区(同心村以南)。1954年4月,桂林市东、西、南3个郊区合并成立桂林市近郊区。今区境大部分属近郊区。1955年10月,撤销第二区,改设阳桥、南门两个街道,隶属桂林市城区,今区境大部分属桂林市近郊区。(1958年7月25日,桂林市隶属桂林专署统一领导,但市人民委员会仍为专署一级组织。1961年11月25日,桂林市改隶广西壮族自治区)。1958年10月,阳桥、南门街道合并成立阳桥公社(属政社合一)。1961年6月,阳桥公社划分为阳桥公社和南门公社。1966 年9 月阳桥公社更名为东升公社,南门公社更名为跃进公社。1967年3月,桂林市近郊区改为桂林市郊区,今平山街道及二塘乡属桂林市郊区。1968年,桂林市治迁至象山区榕湖南路6号。1979年7月,桂林市撤销市区各公社,设置象山、秀峰、叠彩、七星4区(县级)。象山区辖原东升、跃进公社境域,区境恢复区治建制。象山区因境内象鼻山得名,区治设于境内中山南路259号(今临桂大酒店处),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同月撤销郊区,今平山街道和二塘乡直属桂林市。1982 年,象山区治迁到中山南路魏塘(今象山区检察院址)。1984年6月复置桂林市郊区。区境今平山街道部分和二塘乡直属桂林市郊区。1996年12 月,桂林市区划调整,郊区二塘乡,柘木镇的同心村、平山村,穿山乡的安新村划入象山区,2001年1月,象山区治迁到环城西二路6号,至2017年12月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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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山>http://www.glyszf.gov.cn/zjys/

雁山概况

雁山区地处桂林市区“南大门”,1996 年 12 月由原来的桂林市郊区区划调整后更名成立,行政区域面积 302.05平方公里,辖雁山镇、柘木镇、大埠乡、草坪回族乡和良丰街道办事处,全区人口约 15 万人,其中,高校师生 6.93 万人。雁山区是桂林市南部组团经济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城区定位为广西高等教育集中区、 桂林休闲旅游新高地、桂林国家农业科技园核心区、低碳工业示范园区。

雁山区自然风光秀丽, 旅游资源丰富。 雁山拥有漓江雁山段 1 个 5A 级景区、 4 个 4A级景区和 2 个 3A 级景区, 是广西拥有3A级及以上景区最多的县区之一。主要有国家4A 级景区草坪冠岩、神龙水世界和全国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愚自乐园艺术园、景区岭南第一名园——雁山园 (又名西林公园) ; 自治区级工农业旅游示范点蛇王李庄园;还有与灵渠齐名的古桂柳运河,以及桂林园博园、桂林植物园、 桂林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李四光故居、唐氏庄园、潜经回族宗祠、 竹园古汉墓群等景点。漓江风景名胜区覆盖辖区 66.7%的国土面积,森林覆盖率达60%以上,是休闲度假、健康旅游、户外运动的好去处。

雁山区人文气息浓郁,文化底蕴深厚。历史上,国立广西大学、广西科学院、广西省立高等师范专科学校都曾在雁山园内建址。雁山园已成为漓江画派桂林基地。目前,雁山区有中国科学院广西植物研究所、桂林农业科学研究所、桂林旅游学院、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桂林理工大学、广西桂林农业学校、桂林市卫生学校等一批科研教学单位。

雁山区地理条件优越,交通运输便利。雁山位于阳桂旅游通道中段和漓江风景名胜区,世界著名的黄金水道漓江在区内穿梭迂回, 桂林至阳朔旅游黄金通道穿境而过,桂柳、桂梧高速公路在区内交汇,距桂林高铁站、桂林两江国际机场、 漓江游览码头均在 40 分钟车程以内。兴阳旅游公路、桂竹公路、桂磨公路、漓江航线连接了区内外主要旅游基地,构成了辖区便捷的交通网络。

近年来,雁山区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主动融入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以规划建设 “三区两带” (科教园区、低碳经济产业示范园区、桂林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桂阳公路黄金旅游带、漓江东西岸生态休闲旅游带)为目标, 推动稳增长措施落实, 科教组团新城建设加快推进, 雁山特色旅游优势逐步显现, 低碳经济产业融入全市产业布局, 绿色农业和生态乡村建设稳步推进, 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当前,雁山以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为契机,正着力培育旅游和服务业特色和品牌,大力实施旅游产业发展“7654322”计划,整合桂阳黄金旅游通道的十大旅游文化园区,规划、培育、打响“雁山奇园甲天下”的品牌,将走出一条具有雁山特色的新时尚、 新业态、新概念的旅游差异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新路子。依托“三区两带”建设,雁山同时着力规划建设桂林市雁山区科教旅游新城,未来 8—10 年,30 平方公里新城范围内,将建成拥有 10—15 万人口,以科教和旅游、低碳工业为支撑的产业发展、生态良好、环境优美、设施完善的初具规模的现代化新城区。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雁山区位于桂林市南部, 广西东北部,东与灵川县相连,西与临桂区毗邻,南与阳朔县交界,北与象山区、七星区接壤。
地形
雁山区境内多山地,为典型岩溶地区。雁山区主要河流有良丰河、古桂柳运河等,良丰河从临桂区六塘镇流入,经浪石圩、安门山等进入漓江,全长约35千米。
古桂柳运河又称桂柳运河,从雁山区良丰河进入洛清江,实际全长约28千米,其它河流有漓江、相思江等纵贯雁山区境内。
气候
雁山区地处低纬度,属亚热带季风气候,雨量充沛,气候温和。年平均气温18.8℃,年日照1553.09小时,年降雨量1894毫米,全年无霜期309天左右,可谓冬无严寒,夏无酷暑。
地貌
雁山区全境多石山和丘陵。以雁山为中心,南、西、北三面为200米丘陵地带,东北角上有一片平原,正面沿漓江西岸是石山区,山峰最高处为海拔451米。以柘木镇为中心往南延伸至雁山、大埠,形成一个宽阔的河谷盘地,盆地四周为密集的岩溶峰林包围,其中东南部一带的岩溶峰林为桂林最典型的岩溶地貌。盆地中央则地势较为平坦,其间分布水田、旱地、丘陵、河流、水库、池塘,地形以平地居多,约占57.6%,其余多为低丘坡地。

历史沿革

夏商周时期,雁山区是“百越”人的居住地。秦始皇置桂林,象,南海三郡,汉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在这里设始安县,隶属荆州零陵郡。东汉时改属始安侯国。三国时先属蜀,后归吴。甘露元年(265年),置始安郡始安县。隋唐时属岭南桂州总管府。
唐武德四年属桂州始安郡。光化三年(900年)始,属静江节度。五代十国时先后属楚和南汉的桂州。宋时,前属广南西路桂州,后属静江府。元时属广西行中书省静江路。明清时均属广西省桂林府。
民国二年(1913年)雁山区划入桂林县,民国29年(1940年)为桂林市太沙、柘木、东附廓、西南附廓、三合、北附廓6乡,1950年设东郊、西郊、北郊3区,1954年3区合并为近郊区,1955年更名郊区,1984年重设郊区。
1996年底行政区划调整前,原桂林市郊区位于城区四周。
1996年12月2日,经国务院批准:将桂林市郊区更名为雁山区,并对桂林市市辖区的行政区划作相应调整。将原郊区大河乡、穿山乡的清风村划归叠彩区管辖。将原郊区甲山乡划归秀峰区管辖。将原郊区的二塘乡、柘木镇的同心、平山两个村和穿山乡的安新村划归象山区管辖。
2000年,雁山区辖2个镇、1个乡、1个民族乡。
2003年至今,雁山区辖1个街道、2个镇、1个乡、1个民族乡

汉元鼎六年(前111)属始安县地,唐至德二年(757)属临桂县。1913年划入桂林县,1940年为桂林市太沙、柘木、东附廓、西南附廓、三合、北附廓6乡,1950年设东郊、西郊、北郊3区,1954年3区合并为近郊区,1955年更名郊区,1984年重设郊区。

1996年底行政区划调整前,原桂林市郊区位于城区四周。面积541.8平方千米,人口约15万人。辖2个镇、7个乡:柘木镇、雁山镇、大河乡、朝阳乡、穿山乡、甲山乡、二塘乡、大埠乡、草坪回族乡。区政府驻市区依仁路。

1996年12月2日,国务院批准:将桂林市郊区更名为雁山区,并对桂林市市辖区的行政区划作相应调整。将原郊区大河乡、穿山乡的清风村划归叠彩区管辖。将原郊区甲山乡划归秀峰区管辖。将原郊区的二塘乡、柘木镇的同心、平山两个村和穿山乡的安新村划归象山区管辖。将原郊区的穿山乡(不含清风、安新两个村)、朝阳乡划归七星区管辖。雁山区辖原郊区的雁山镇、柘木镇(不含同心、平山两个村)、大埠乡、草坪回族乡。区人民政府驻雁山镇。

历史沿革2

民国元年(1912年)12月,临桂县撤销,区境属广西省军政府漓江道桂林府地;民国二年(1913年)12月,属广西省漓江道桂林县地;民国三年(1914年)6月,属广西省桂林道桂林县地;民国十六年(1927年)11月,属广西省桂林县地;民国十九年(1930年),属广西省桂林民团区桂林县地;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今区境分属桂林县城区东附廓乡、太沙乡、良丰区、大圩区草坪乡、柘木乡;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属广西省桂林行政监督区桂林县地;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1月,撤销桂林县,置桂林市,复设临桂县,今区境分属桂林市太沙乡、柘木乡、东附廓乡、临桂县良丰乡、大埠乡、草坪乡;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今区境分属桂林市柘太区、东附廓区、临桂县良丰乡、大埠乡、草坪乡。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同年11月22日,桂林市、临桂县解放时沿袭旧制;同年12月18日,区境分属桂林市南郊区、东郊区、临桂县地;同年12月28日,临桂县委、县人民政府迁至良丰,后移至雁山。
1950年4月,桂林市东郊区、南郊区、西郊区、北郊区撤销。今区境分属临桂县大圩区、龙门区、柘木区、良丰区;同年10月,今区境分属临桂县第一区(大圩)、第二区(柘木)、第九区(良丰)、第十区(六塘)。
1952年4月,桂林市郊区恢复建置;同年9月,今区境分属桂林市南郊区、临桂县第一区及第九区、第十区。
1953年,桂林市郊区称为近郊区。
1956年6月,今区境分属桂林市近郊区、临桂县大圩区和雁山区。
1957年11月,今区境分属桂林市近郊区奇峰乡、临桂县雁山乡、大埠乡、大圩乡。
1958年9月,今区境分属桂林市近郊区秀峰人民公社、临桂县雁山人民公社和大圩人民公社。
1960年7月,桂林市近郊区撤销,今区境分属桂林市城区阳桥人民公社、国营桂林良丰农场、临桂县大圩人民公社。
1961年2月,桂林市近郊区恢复建置;同年6月,今区境分属桂林市近郊区雁山人民公社和柘木人民公社、灵川县大圩人民公社。
1967年,近郊区复称郊区。
1979年6月,桂林市郊区撤销建置,今区境分属桂林市郊区雁山人民公社、大埠人民公社、柘木人民公社及灵川县大圩人民公社。
1981年5月7日,灵川县大圩人民公社潜经大队、草坪大队划归桂林市;同年7月,桂林市郊区草坪人民公社成立。
1984年5月,桂林市郊区建置恢复;同年7—9月,公社改为乡镇;同年9月29日,草坪回族乡成立,今区境分属桂林市郊区雁山镇、柘木镇、大埠乡、草坪回族乡。
1996年底,行政区划调整前,原桂林市郊区位于城区四周。
1996年12月2日,经国务院批准:将桂林市郊区更名为雁山区,并对桂林市市辖区的行政区划作相应调整;将原郊区大河乡、穿山乡的清风村划归叠彩区管辖。将原郊区甲山乡划归秀峰区管辖。将原郊区的二塘乡、柘木镇的同心、平山两个村和穿山乡的安新村划归象山区管辖。
1996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桂林市对市辖区区划进行调整,桂林市郊区更名为雁山区。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雁山区总人口67833人,其中:雁山镇23811人,柘木镇26601人,大埠乡12704人,草坪回族乡4717人。
2003年雁山区行政区划(根据当年广西行政区划代码整理)
  001 雁山街道 辖雁山街社区居委会。
  100 雁山镇 辖东立、枫林、周家、文家、三合、果园、罗安、良丰、兴隆、竹园、莫家、云塘、五塘、茶江、三立15个村委会。
  101 柘木镇 辖柘木街社区居委会;苏家、卫家渡、窑头、柘木、龙门、禄坊、李家、何家8个村委会。
  200 大埠乡 辖汕坪、塘头、付上、草底、黄宿、八恺、黎家、大埠、付中、陶家、腊山11个村委会。
  201 草坪回族乡 辖草坪街社区居委会;草坪、潜经、田村3个村委会。

2007年11月9日,雁山区政府迁至雁山镇雁山街389号。2011年3月30日,雁山街道办事处正式挂牌成立,辖雁山区城区部分(面积13.5平方千米),雁山镇辖原雁山镇农村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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