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史笔记-人物之皋陶

皋陶(yáo)生于公元前21世纪。也有一种叫法-咎繇。上古时期,中国文字本就没有完全定型,叫法不作细究。关于皋陶的出生地,也有两种说法,一是少昊之墟(今山东曲阜市),二是山西洪洞县皋陶村。他姓赢(汉时被误作偃姓)。

皋陶与高辛氏的契、后稷共同辅佐尧、舜、禹,是中国上古时期具有深远影响力的人物。他在尧、舜时期担任掌握刑法的官职,负责氏族政权的刑罚、监狱、法治,即司法长官。后被禹选为继承人,协助禹处理领导事务。可惜的是,他先于禹去世,未能继承大夏帝位。

皋陶与尧、舜、禹齐名,被后人誉为“上古四圣”,他司职刑法,被奉为中国司法鼻祖。

皋陶主张以五刑为辅,对于行为过激或犯有罪行的人,要先晓之以理,若不听教化,再绳之以法。上古时的五刑是指:墨、劓、剕、宫、大辟。墨刑即黥刑,就是在犯罪之人的脸上刺字,然后涂上墨炭;劓刑(yì xíng)是将犯罪之人的鼻子割掉;剕刑又叫刖刑,是将犯罪之人的左脚、右脚或双脚砍掉;宫刑是仅次于死刑的一种刑罚,男子阉割,女子幽闭;大辟即死刑。

皋陶以五刑弼(辅助)五教,五教是指: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其意在于教育人们懂得并恪守最基本的几种关系,使人们彼此亲睦,互相谦让,知道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事情不该做,从而实现一个没有犯罪行为的和谐社会,达到长治久安的目的。故,舜盛赞皋陶:“汝作士,明于五刑,以弼五教,期于予治。刑期于五刑,民协于中,时乃功,懋哉!”

皋陶的律法思想具有几个特点:一是德法结合,“明于五刑,以弼五教”就是这个道理;二是民本思想,强调重民、爱民、惠民、关注民生、听取民意;三是司法公正,这是皋陶司法的终极目标;四是天人合一,其言:“天秩有礼”、“天命有德”、“天讨有罪”。这是告诫人们要遵循天道,顺其自然。

夏禹能成就大业,缺少不了皋陶的大力支持。故,禹继帝位后,为了遵循禅让制度,推举皋陶当继承人,并让他全权处理政务。在禹继位初期,江淮诸国对禹有不满情绪,皋陶多次巡视江淮,宣扬禹的功绩。终于使当地民众对禹衷心拥戴。华夏昌盛,皋陶居功至伟!可惜他死于大禹之前,未能继承帝位。其死后,葬于六(今安徽六安市),此间有皋陶墓,世人称之为公琴(公:正直无私。琴:楚人谓塚为琴)。

皋陶的主要成就:一是制典,传说我国的第一部《狱典》就是皋陶制定的。《狱典》明确规定:杀害同伴就得伏法。东汉《论衡-是应》记载,汉代衙门里供奉皋陶像、饰獬豸图。皋陶被神话称为“狱神”。皋陶制定的法律很讲究逻辑,如“五典五惇”、“五刑五用”、“五刑有服”、“五服三就”、“五流有度”、“五度三居”等;另外,还言简意赅,如“昏、墨、贼、杀”等。皋陶所言立意高远,其所行正大光明,言行高度统一,所以得民众信服。二是执法,他曾被舜任命为掌管刑法的“理官”,以正直闻名天下,被奉为中国司法鼻祖。传说中,皋陶使用一种叫獬豸的独角兽来决狱。獬豸类似羊,但只有一只角。据说它有灵性,能分辨曲直、确认罪犯。皋陶在判决有疑惑时,便将獬豸放出来,若嫌犯有罪,它就会顶触,无罪则否。史书上说皋陶为大理(司法官),天下无虐刑、无冤狱,坏人逃离,致使天下太平。舜帝极为欣赏皋陶的能力,将六(今安徽六安)分封于他。三是文化,皋陶在尧、舜、禹时期从事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的建设工作,其间所体现出来的光辉思想和伟大业绩,形成了中国上古时期的文化体系,即皋陶文化。皋陶文化主导者华夏民族文化的发展,并推动了中国社会文明的进步,奠定了国家文明的基础。四是德政,从相关史料中,可以看出皋陶是一个道德品行高尚的人,他勇于担当、公正无私的政治形象跃然于世人眼前。《尚书-皋陶谟》的记载中可以看出,皋陶是一个以人为本、谦虚谨慎、正直无私的优秀领导人;从《荀子》、《淮南子》、《牟子理惑论》中,可以看出皋陶又是一个铁面无私、不怒自威的大法官;在《左传》关于皋陶的故事中,可以看到民众对皋陶的崇敬的怀念,是因为他以德服人、制律简明扼要、执法公平。皋陶的思想后来被孔子继承和发扬,创立了儒家理论学说,成为中国整个封建王朝的治国基础理论。五是作耜,皋陶制作耒耜,为中国上古时期的农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由于皋陶的杰出领导,使得淮夷的先民们不仅在农业方面先进于中原地区,而且在手工业中的制陶、生产工具的制造及金属冶炼技术等方面也处于领先地位。正是由于皋陶的鼎力辅佐,使得尧、舜、禹时代出现了繁荣盛世,跨进了“早期国家阶段”

皋陶——伟大的中国先祖!大禹治水,皋陶功不在禹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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