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研究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打新股可能无须先缴款

港交所(00388)正积极检讨新股发行制度,行政总裁李小加表示,交易所确定会改革新股认购的运营模式(operatingmodel),目标是实现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募股(IPO)定价后一天就开始交易(即T+1),缩短现时定价日与上市日有五个工作日(T+5)的相隔时间。

对于此改革方向,李小加指仅是概念性的想法,交易所有与市场人士就此进行交流,讨论仍处于早期阶段,但今年内会提出具体方案。至于是一次性让所有市场人士参与并完成上述改革,还是暂时允许T+1与T+5两套系统并行,让市场人士自愿选择参与,李小加指,港交所对此未有定案。他表示,若改革牵涉范围大、对市场影响大,将需要进行公众咨询;但若仅是试点自愿参与,料推行时间可更快。

据了解,港交所有不同方案在初步研究,其中一种方法是认购新股资金不会实时过账至发行人户口,而是先「锁起」并保存在银行或证券行户口,待认购者获确定股份分配数目,才把实际认购资金过户至发行人,以减省处理认购时资金往来,及退还未获分配股份的资金。据悉,港交所上市委员会已设立专门小组检讨新股上市及发行流程。

香港目前新股结算周期最短为五个交易日,即发行人完成IPO定价后,须等待五天才能上市交易(即T+5),最长则须等待七天(T+7)。这种机制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新股定价针对市场变化的反应能力,进而影响新股上市后的股价表现。

李小加表示,亚洲的交易所普遍都存在新股定价日与上市日相隔较长时间的问题,这主要是因为新股在公开发行时,投资者需要先行缴纳资金进行认购。目前在香港,散户无论是通过白表、黄表或eIPO方式认购新股,均须将认购款项通过支票或设于中介人(银行或经纪行)的股票户口,转入发行人委托的过户处,待完成股份定价及分配后,未获分配的认购金额将由过户处寄回支票或由中介人存入认购人的户口。

李小加称,港交所已落实建造全新模式,运用区块链、DLT(分布式分类帐)技术,让股份注册、银行、托管人以至券商等不同机构,可在平台做自己工作,“谁先弄、谁后弄都没关系,弄好就好了”。

现行IPO机制中,散户认购需先支付支票,即使申购失败也需先支付后退款。港交所联席总裁戴志坚指,若套用新模式,方法是银行可利用“信用”模式,散户毋须先付款,也可降低大型新股推高港元息口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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