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14

不良金融资产尽职调查与处置(第二版)

序 言

金融业是国民经济的命脉行业,我国金融体系以银行业为主导,银行业的发展直接影响着中国经济、金融的变革与成长。银行不良贷款问题既直接影响银行的自身经营,更是影响到银行对经济的支持能力。银行不良贷款转让至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后,被称为不良金融资产[1],简称不良资产。随着不良资产行业的持续发展,不良金融资产这一概念的外延有了较大的扩展。

1999年4月,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挂牌,成为我国第一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2],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相继于1999年成立,专业从事不良资产收购和处置业务。上述四家公司属于严格意义上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简称资产管理公司。

随着不良资产市场的持续发展,资产管理公司专业化处置不良资产,机制和平台优势逐渐获得市场认可。在不良资产行业发展进程中,不良资产收购和处置政策和法律环境也在不断演进,社会化资产管理公司获得全面发展。2013年,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取得业务准入,更是促进了我国不良资产行业的全面形成。

资产管理公司的主营业务是收购、管理和处置不良资产,在上述业务流程中都需要开展规范的尽职调查工作。可以说,尽职调查和处置能力是一家资产管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本书以收购和处置银行批量转让[3]不良贷款为主线,结合单户不良资产业务,通过资产管理公司的真实案例,讨论资产管理公司尽职调查和资产处置工作。

本书内容共分为两个组成部分。

第一部分为不良资产尽职调查。2004年,银监会要求商业银行建立授信业务尽职调查制度,这是国内金融业尽职调查工作的开端。不良资产尽职调查分为非现场尽职调查和现场尽职调查,包括收集资料、现场访谈、实地调查、价值分析和撰写报告等步骤。本书介绍不良资产尽职调查的一般规范和常见标准,提出尽职调查工作的实用建议。

第二部分为不良资产处置。作者将不良资产处置划分为三个层面,一是不良资产清收;二是不良资产转让;三是不良资产经营,前两个层面以回收现金为目标,第三个层面需要资产管理公司的后续投入。本书重点介绍不良资产收购和处置相关业务节点,融入资产管理公司处置制度和处置案例,针对不良资产定价难题,从多个角度对不良资产定价进行探讨,结合实际处置案例和数据进行分析验证。

作者多年从事金融教学、银行信贷和资产管理工作,亲历国内不良资产行业发展的三个阶段,围绕不良资产尽职调查和处置工作,总结实际业务经验和理论学习心得,期望与业内同道交流分享,也愿意为新接触不良资产的朋友提供帮助,希望本书能够为业内同仁提供参考、有所裨益。作者的个人能力和业务水平实属有限,书中必然会有诸多不足之处,请读者给予批评和指正。

                          2020年10月于冀州

[1]根据《不良金融资产处置尽职指引》(银监发〔2005〕72号),不良金融资产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经营中形成、通过购买或其他方式取得的不良信贷资产和非信贷资产,如不良债权、股权和实物类资产等;

[2]《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2000年11月10日公布)第二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指国务院决定设立的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因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国有独资非银行金融机构。

[3]根据《财政部、银监会关于印发〈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2]6号),批量转让是指金融企业对一定规模的不良资产(10户/项以上)进行组包,定向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的行为。批量的通俗说法为“打包”,10户的标准后有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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