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关系书法之我见——啬斋

学习书法以来,随着逐步的深入学习,就会接触到书法上的几个对比关系,比如说:欹正关系,仰俯关系,开合关系,疏密关系,展促关系,收放关系等等。处理好这些关系,首先是要对这些关系有足够的认识,认识就需要对这些知识点有了解,并能够理解,而且熟练掌握!至于能不能应用到自己的作品里,还需要一段距离,我认为这个距离就是自我的认识,和加入生活的自然的规律,比如说我们手的动作的运动规律,就会造成在书写的时候的一些“欹侧”的产生,然后把我们手的自然动作规律,再与平衡合理稳定等关系结合起来。使得所写的内容能够“稳定”,能够“平衡”而不乏单调,有意趣而不乏枯燥,合乎“手法”而舍弃“野狐”,回归到“书法人”普遍认同的道路上来。

手、腕、肘、臂,在用要手书写的时候都会有一个固定点,甚至写字时看地的“双脚”也可以是一个”固定点“,我们在受”固定点“的限制,在书写的时候就会因势而正、或者因势而侧,不管是正还是侧,都要调整到书法的合理的合“古法”的认知上来,由于受到我们写字时“固定点”的约束而产生“正欹”的形态,相互交错使用,我认为这才是自然的书写,而不是一味地追求“很怪”的“险”与“绝”,这样的“险绝”依托在书写者书写时“固定点”的约束,而后产生的合乎古法的欹正形态,应该是高级的“处理”,这种高级“关键”原因是“她”来自于生活!这种形态的产生来自于我们的以人为本的受约束,而且是因我们书写时手受限制,有些地方手无法勾得着!当然改变或者移动“固定点”也可以勾得着,但是这种处理我认为就是有“书写性”。

上面说的是“欹正”的关系的理解。再拿”俯仰“关系来说一下,就更可以体会这个道理了,同样我们在书写时受”固定点“的约束,我们写两个笔划,可以一划侧重上、一划侧重下,说的更清楚一些,就是比如说《诸上座》中的“著”字,在字帖里的形是“箸(如图)”字,那么这个字的草字头的第一笔和第二笔就形成了“俯仰”关系,一划侧重点的“上部”成“俯”势,一划侧重点的“下部”成“仰势”。

而且这么写起来的手感会比较“稳当”,动作的”稳当“自然产生了“俯仰”的关系,我认为是比较正常的调整,时间一长,我们对书写也有了习惯,这种“俯仰”关系自然的会带到我们所追求的“字法”中!这种自然书写而“流露”出来的“俯仰”才是真正应该追求的高度!

  在古人大法帖中,大多采用自主的方式来构建章法,自主大多都是两到三个字,我认为这两三个字就是在相对固定的手势的情形之下而产生的欹侧,这种欹侧一直在右手的活动范围内,而且保持了在手可以自然控制的书写范围内。所以基本是在斜着的两三个字在“依次”排列组合,但是这种组合一般会因手势的关系,而由左向右发展,然后暂时的固定点在书写完这一个组合以后,再做错落至左边,通过这种向左的错落来重新写下一个字组来保证这两个或者几个字组的平衡,有了自然的书写规律的分组,再加入理论分析的其他对比关系,使得自然。                      因相对固定产生的自然的错落关系,再加上人的思维故意,加入其他的对比关系,使得所书写出来的效果更丰富,使用的对比关系更多更丰富复杂自然,自然书写与人为的创造的各种对比关系的交替使用,成就了整个作品的丰富性的加强,根据美感,这种方式上的法帖在“米芾”“黄庭坚”“王铎”甚至“二王”都是使用这种办法来构建章法,这种章法的构建作者都是在右手书写,如果用左手握笔写字的人来学习,这些法帖就会相对麻烦,如果一个左手握笔写字的人来书写的话,就把自然顺势动作必然也要变为一种人为的创建组合的办法来形成对比关系,这也不是不可以的,只不过是把书写性的东西就变成了理性的处理,这种理性的处理的目的就是要与法帖中对比关系高度吻合,但是也是可以的,可以假想一下,如果有一个人用左手来写字来构建章法的话,他把自然的书写这一部分必然会变成“由右至左”的两三个字的组合。我们所见到的繁体中,这种“由右至左”的字组也是有的,但是占比不大,我认为这是作者有意的人为创作构建,为了综合章法里的“由左至右”的“单调”,体现了作者思维的方式就是为了破除“单调”,使得章法变得丰富,而且不好找规律,变的高深又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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