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亏了,不爱了—理之所必无,安知情之所必有

十多岁时,看过台湾的一部电视剧《再见阿郎》。表兄弟两,弟弟特别坏,几次三番地害哥哥到让人发指的地步。那种善恶分明的年代,观众对这样的人自然是恨之入骨。一家之长面对这样的情况很难:一边是欺负人的外孙,一边是被欺负的亲孙。大家对弟弟很愤懑,家长也是。许多人都在采取手段,但家长到关键时候总是制止。他做的是一边保护善的那个;另一边,劝诫恶的那一个。

笔者和其他观众一样都巴不得对弟弟除之而后快。最后,即是爷爷又是外公的家长说了一句让我记忆犹新的话:亲情无怨尤,怨尤无亲情。那时觉得,家长太宽容了,这不是纵容恶人横行,瞧着好人遭殃吗?对老头很是不满!

老头是个有经历的人,年轻时经历过不少人生苦恶,也尝遍了人情冷暖。后来,种种机缘,成为了天龙集团的董事长。按常理这样经历的人,心里很难再柔软。也许是自己的年龄和经历未到,对老头的行为还是不支持,却能理解。

于他而言,作为人的最重要符号——感情是他垂暮之年最珍视的东西。愤怒是理性,宽恕是亲情,非此即彼。所有人尤其被害者都有理由追讨弟弟的恶,但作为外公的他做到保护好善者这是他对恶者无法亲情泯灭时,最大限度的做法。

生活中,我们经常也会碰到类似的问题:他都不讲亲情,我还讲什么。确实,这正是我们很多时候在处理亲情矛盾时的依据。也就是说我们很多时候的“亲情”是建立在互动互利上的,至少是互动。这种关系本质上是交易关系,存在的基础具有双向性。从人际关系对等的原则来说,这没什么错!但这是理,不是情。理分对错,情则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情是单向性的,你对他有感情是你的事,他对你是否有感情是他的事,互相不成为必要的依据。要不怎么会有那么多单相思。

还有,比如父母对于孩子天然的情感。通常而言,父母但凡过得去,都不会主观上对孩子有情感和物质上的索求,只想着如何付出。如果孩子有所反馈自然会开心,但没有也很难生恨。情感是源自内心和人的基本属性而来,他是非理性的。这种东西往往不以外物的得失好坏产生或消失。外在只能削减或增强这种情感,而无法消除。

另一方面,生活中因外在的矛盾导致亲情的消失,甚至反目成仇的例子也比比皆是。这是经过心里粗略计较得失,权衡付出获得后的理性选择,为什么说是理性呢?因为任何形式的计算都属于理性,哪怕算错了,那只是数学不好,还是理性。一番囫囵计算后,发现入不敷出,所以不干了,不“爱”你了。你又不可能还我超出的“爱”,我就通过恨的方式把超出的抵消。如果,不满足于平掉,想要更多,就把仇恨放大,似乎这样就赢了,然后就产生了那么多极端的例子。其实,对于亲人间而言:我们为什么恨?我们怎么不恨一个陌生人,只不过,因外部矛盾促使了爱恨的转化。

人间百态,气象万千,有很多人和很多事我们都无法理解,我们会说,凭什么啊?这没道理啊。这就对了,当我们用理去解释情时,他就是应该讲不通的。能一二三步解释清楚的是物,是理,而不是人。其实清远道人在描述《红楼梦》时就给过很好的答案:“第云理之所必无,安知情之所必有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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