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请收好!减免税额是这样计算的~~~

关于个人所得税优惠的相关政策大家应该大致都了解了,但是关于个体工商户的税务优惠政策是如何的呢?

鉴于这一问题不少自给自足的个体工商户也是十分关注的,今天小编就个体工商户享受的税减优惠政策简单聊一聊。

财税2021第12号文规定: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划重点了,现行优惠政策基础?现行政策是什么呢?其实大家可能都很熟悉了,所谓现行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采用5级税率征收,具体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下:

个体工商户请收好!减免税额是这样计算的~~~_第1张图片

在这个基础上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的减免税额该怎么计算呢?

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0%)

下面我们举例来进一步理解:

今日例证话题

例证1:纳税人张某经营个体工商户A,年应纳税所得额为7000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500),无其他减免政策享受,那么张某该项政策的减免税额=[(70000×10%-1500)-0×8000÷8000]×(1-50%)=2750元。

例证2:纳税人许某经营个体工商户B,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500000元(适用税率35%,速算扣除数65500),同时可以享受残疾人政策减免税额3000元,那么许某该项政策的减免税额=[(1000000×35%-65500)-3000×1000000÷1500000]×(1-50%)=141250元。

其实,这一计算规则已经内嵌到了电子税务局信息系统中,税务机关将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和报告表预填服务,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准确、如实填报经营情况数据,系统可自动计算减免税金额。

Q&A

Q1:个体工商户在预缴时能否享受减半征收优惠政策?

A1:个体工商户在预缴税款时即可享受,其年应纳税所得额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并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按年计算、多退少补。

Q2:对于减半征收的个体工商户,是否区分征收方式?

A2: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Q3: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如何缴纳所得税?

A3: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

Q4:如果在相关政策出台之前,今年已经缴纳了经营所得个体所得税的,能否享受税收优惠?

A4:自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前,个体工商户已经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可自动抵减以后月份的税款,当年抵减不完的可在汇算清缴时办理退税;也可直接申请退还应减免的税款。

Q5: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不超100万的部分是否也可以享受减半优惠政策呢?

A5:根据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回复,上述政策不适用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如有疑问,请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回复为准。

注意事项:

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且享受政策时无需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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