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起征点提至10万,小微企业所得税分段减按5%和10%征收!

刚刚国务院传来大消息,国务院1月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推出一批针对小微企业的普惠性减税措施,以下减税政策可追溯至今年1月1日,实施期限暂定三年,预计每年可再为小微企业减负约2000亿元。

一是大幅度放宽可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对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25%、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使税负降低至5%和10%。这一优惠将覆盖95%以上的纳税企业,其中98%为民营企业。


二是对主要包括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的小规模纳税人将增值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到10万元。

      

三是允许各省(区、市)政府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50%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地方税种及教育费附加等。


四是扩展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范围,使投向这些企业的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更多税收优惠。

 五是为弥补因减税降费形成的地方财力缺口,中央财政将加大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


上述减税政策课追溯至今年1月1日,实施期暂定三年,预计每年可再为小微企业减负月2000亿元。

二、落实好已宣布的降准措施,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

1、不搞“大水漫灌”,缓解民营、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保证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促进就业和消费;

2、对经全国人大授权提前下达的1.39万亿元地方债要尽快发行,优先用于在建项目,防止“半拉子”工程,支持规划内重大项目及解决政府项目拖欠等;

3、抓紧开工一批重大项目,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引导金融机构配合专项债发行加强金融服务。严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三、强化农民工欠薪治理工作

     各地要优先清偿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导致的欠薪。对企业拖欠工资的,责令限期解决,逾期不支付的依法从严处罚。

目前我国的税制设计,因为历史原因以及本身ZF决策的效率问题,没有太多考虑自由职业者的利益,从而导致目前风靡世界的分享经济在中国碰到了很多税务上面的困难。而灵活用工宝个独型产品的出现,就适时的解决了这个问题。

税务筹划不是偷税漏税,是国内外都认可的合理节税方式;一切筹划都是以改变商业模式为前提!通过商业模式的小变动,就能起到如此大的激励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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