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秋风沉醉的清晨

01.


早起读了郁达夫的四篇小文——《春风沉醉的晚上》,读到触动心弦之处,竟落泪下来。




我是一个不善于去读书的人。




所读之书,往往是要用到才会愿意去读。




这一点,是上学时就养成的“好习惯”。




临时抱佛脚,往往能给我不错的成绩,读了一些书,看过一些风景,但真正书到用时,依然方恨少。




今日清晨,通宵盯着客户的单子之后,在天微微亮的时候,就起来了。




打扫卫生,泡了一杯美式,就三块苏打饼干,这便是早餐。




换上好友可可相赠的新衣,端坐在窗台前的书桌旁。




一个人在家时,我是不愿意化妆穿新衣的。




总觉得,那是一种浪费。




不仅要花费时间去换洗,还要花心思去打扮,大概,从小的惰性,使我就算有充裕的时间,都不愿意去收拾自己的。




今日许是中秋的缘故。




晨起天气格外清凉,空气里已经少了许多日头的味道,倒是添了几分冬日的寒气。




大抵是秋日真的来了,新作的衣裳,也该派上她的用场。




隔壁房东的天台上,早早种下的青菜,已经长叶。




清早迎着露珠,女房东就去采摘清洗。




许是今日过节的缘故,她的孩子们都要回家吃饭吧。




而我,就这样呆呆坐在窗前,手捧一本书,没有电子音乐,没有孩子的喧嚣,没有杂事的纷扰,就这样坐着。




这样的清晨,并不多见。




一般,懒惰的我,宁愿睡到天昏地暗,也不愿早早起床去作文。




许是深知自己的文卖不出好价格的缘故,我也懒得去作。




直到看到郁达夫的这篇小集,才深知,原是像我这样的人,早已不是第一个。




前些日子,友人去了大凉山深处的悬崖村捐赠,问我去不去。




我想了良久,回绝了。




原本他是希望我走出去多见见外面的世界。




其实,外面的世界与我,早已紧密联系在一起。




从背包的日子,到写诗的光景,再到筹备希望小学的辰光,都是一一密不可分。




只不过,近日的我,陷入自己的漩涡之中,暂时无法自救,也不想要拉住别人伸出的手。




大概,只有亲身经历了劫难,才会更懂得如何去欣赏这个世界的美与丑。






02.


在家赋闲的这段日子里,我的作息时间几乎被颠倒。




白天隔壁的房门准时在八九点钟砰的一声紧闭,我开始放下手中的电子产品,准备洗漱睡觉。




到下午三四点钟的时候,起来烧水喝茶,像在家时陪爷爷喝早茶那样,有时候放一曲苏州评弹,有时候是陪爷爷看的一段莲花落。




之后,我通常会选择在喝茶后的几个暂时清醒的小时里写作。




有时候写小黄文,那是博粉丝开怀一笑,有时候写戏剧,那是博读者的品读,有时候写故事,那是将自己多年的过往逐一记录。




但我从未想过,自己喜欢写什么。




也曾有人问过我,喜欢读什么书,听什么歌,看什么电影?




我一一答不上来。




倒不是说自己没什么见识,而是几乎没什么在这几方面的爱好。




读书,我说过了,为了读书而读,甚至,曾经为了写文卖钱而读。




听歌,大概是听过民谣的清冽之后,再无其他声音能入这双耳朵,索性就不听了吧。




电影,比读书有过之而无不及。




许是我这样的人,真的只能在这简单的民房中,写下那些为了求生的文字而活着吧。




早已没了信仰和期盼。




写完几个钟头之后的文字之后,一般我会选择在夜未深时出门,有时寻觅一杯酒,有时候寻觅一片落叶,有时候寻觅一张丢落的纸条。




那时候,我的夜,是别人的白天,是充满着饭菜香味的岁月静好,而我的白天,是别人的黑夜,是充斥着呼吸声的静谧。




生活在都市里,我从未觉得自己的黑夜是黑暗的,也不觉得自己的白天是明亮的。




似乎每一天,都是一样的色彩。




不透亮的云层包裹着几丝残阳的余晖,不清亮的灯光折射出黎明前黑夜的挣扎。




这样的日子里,我总是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不与外人交流。




曾经一天一共说了三句话,分别是对外卖小哥说的三句谢谢。




那一天,我点了同一家外卖,由同一个小哥配送,到了第三次,他说,你应该下楼去瞧瞧,你们小区里的花园里桂花开得很香咧。




对他点头微笑,关上门的那一刻,我突然关闭了屋子里所有的灯光,紧紧抱住自己。




许是独居太久的缘故,竟然连四季交替都不曾知晓。




那一夜,我穿上好友今秋寄来的第一件新衣,走下楼去。




桂花是真的开了。走到哪都是香气。




那一刻,我终觉自己不再是一个人,至少,还有清风和花香陪伴。






03.


颠倒的作息时间,已经碰击了我的健康底线。




久坐的腰疼,睡眠不稳定的耳鸣,外卖带来的健康问题,已经让我感到害怕。




我总是害怕自己会在某个深夜写作时突然猝死,以至于我想不到可以把联系方式留给哪一个离我最近的朋友。




许是鬼鬼,她是离我最近的好友,隔了一个小区,不到两公里路,但她有自己的生活,她白天要上班,晚上要学习,应该也是无暇顾及我的吧。




许是大大,她的工作地点离我很近,只隔了一个十字路口,但她也有自己的烦恼。




后来,我的害怕在某一个夜晚变成了现实。




肩周炎和脊椎病的折磨,让我的脑部供血有暂时性的短缺。




那一次,我从书桌到床的距离,整整花了十分钟。




而平时,书桌就在床旁,只需要转身即可。




那一刻的害怕,让我养成了一个习惯。




每天定十个闹钟。




除了睡觉的那几个小时,我会定时闹钟提醒自己站起来去走走。




哪怕只是从书桌走到餐桌,或者到厨房,到卫生间,总是走两步,让自己得些许安慰。




再后来,我深知这样的作息时间对自己的健康不利,不管白天小区孩子们的吵杂声,我终是改过来这样的作息。




晨起喝茶读书,像在家时,和爷爷一起喝早茶一样,他戴着老花镜看报纸,我捧着一本泛黄的旧书阅读,那是妈妈的爷爷留下来的古书。




读书、写字、听曲儿、午休、作文。黄昏时去散步,见到楼下小卖部放学回来的小女孩,有时候顺手会带一颗糖给她。




次数多了,她见了我,会甜甜的喊一声阿姨。




那一刻,我终是明白了,年龄不得不逼迫你长大。




为自己负责。




在秋风沉醉的那些个清晨,我穿着好友新寄来的衣裳,不再抽烟,点上一颗艾香,努力吸取这每一刻最好的辰光。




这时候,我是幸福且满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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