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理财是实现资产隔离的金融良器。
保险是保障财富健康的理财必备。
所以有些人就会想:
可不可以把信托和保险结合起来
变成一种理财新模式??
事实上,还真的可以!
“保险+信托”
所谓“保险+信托”的模式,追根溯源其实要回到20世纪美国不可撤销的人寿保险信托“Irrevocable Life Insurance Trust”,缩写为“ILIT”。
所谓的ILIT通俗地说,就是被保险人通过设立信托来持有保单,将寿险保单的所有权转由信托来持有。
这样做的好处在于通过把保费经由信托缴纳给保险公司的方式实现了转移资产的目的,使得在遗产继承发生时,应税财产数额减少,从而达到了对遗产税提前筹划的节税目的。
此种模式,打通了一种合理节税的道路,让保险除了保障功能之外又多了一层税务筹划的功效,设立和运行得当,还能享受税务延递甚至是免税的巨大优惠。
市面上最常说的是保险金信托,但它只是保险+信托的其中一种模式。
所谓保险金信托,是指以保险金或保单受益权作为信托财产,由委托人和信托机构签订信托合同,当达到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或给付条件时,保险公司将保险金交付于受托人,由受托人依信托合同约定的方式管理、运用信托财产,将信托资产及运作收益按信托文件的约定交付给信托受益人。
在这个意义上,保险金信托主要是利用信托在分配上的灵活性,通过在什么时间、以何种条件向哪些人分配,进行相应的激励或者行为约束。
而美国的ILIT简单的说是信托投保,大陆尚未开征赠与或遗产税,暂时还没有美国ILIT节税的应用场景。但随着中国经济起飞,中国遗产税征收是必然趋势。
不过信托投保还有很多其他优点,比如资产保全和债务隔离。在移民税务筹划上,更有资产代持的优势。
西方百年信托发展史是民众和政府斗智斗勇、个体和制度角逐平衡的过程,这个过程中信托制度得以发展、演进、迭代。
境外的家族信托已经发达到可以用类型化名词来指代它的量体裁衣,比如不可撤销信托、生前信托、遗嘱信托、备用信托、酌情信托、防败家信托、外国委托人信托等等。
如前所说,民事信托制度本身就有巨大的需求,保险资产的配置又必不可少的。
所以保险与信托的融合,诞生于财富传承的规划中。
既需要保险的保障功能做风险对冲,又需要信托的结构去做财产管理。
二者强强联合即可以实现投资、保障和分配事务打理的需求。
不过投资者需要注意的是,所有的资产保全安排都是取舍,要高收益就承担高风险,要资产隔离就要牺牲一部分灵活性。
市场对家族信托本就陌生,再加上市场上一直存在一些鱼目混珠的“伪”保险+信托宣传。如果不加以整改,会让家族信托这一财富管理的明珠步入保险被误读的后尘。
所以信托的努力方向,还是主要围绕资产隔离、事务管理和分配的功能。
至于投资功能,并不必然和受托人绑定,完全可以是另外一套投资逻辑和决策。
唯有如此,保险+信托才能走得更健康、更长久,不受监管打怪的影响。
而面对私人客户千变万化的需求,可能会有不同的选择以及创新。
市场是逐利的,但资产配置却必须是理性的。在理解了保险与信托融合的关系后,留给财富管理从业者的想象空间也可以变得很大。
所以一句讲完,保险信托,就是用信托的框架去买保险,从而实现更多财富可能。而它未来的路,需要我们大家去共同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