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客户王先生向探险君咨询:自己两年前因朋友关系为本人购买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签约时因时间匆忙草草签字了事,这两天整理杂物时翻出保险合同,发现健康告知中关于“过去两年内是否有过住院检查或治疗”项目填写为否,然而实际上,就在投保前不久王先生还曾因意外摔伤住院疗养一周,因为事件特殊所以至今记忆犹新,考虑到后续如果发生纠纷,王先生不免有些担忧……
相信买过保险的朋友应该会有印象,保单签署时业务员通常都会对您的健康状况进行询问,同时投保单上会附带健康告知问卷一同填写,那么问题来啦,面对密密麻麻的告知问题,您有认真浏览过吗,还是像老王一样没当回事,全部以“否”一笔带过了呢?
就着王先生提出的这个问题,我们今天就来聊聊投保过程中“健康告知”的学问~
这篇文字将带您重点梳理以下四个问题:
一、什么是健康告知
健康告知是指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及被保险人有义务对投保单中约定的个人健康情况做如实告知,包括既往病史,以及容易引起事故、后果更加严重或使康复过程比通常较慢的病史。
二、为什么要健康告知
健康告知作为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着贯穿《保险法》始终的“最大诚信原则”,当事双方应向对方充分而准确的如实告知有关保险的所有重要事实,不允许存在虚假、欺骗、隐瞒等行为。
《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从风险管理的角度来看,消费者通过购买保险实现风险转移,保险公司作为风险的“集中地”,则依据被保人的性别/年龄/病史/健康状况/体检结果等要素对相关风险进行综合评估,以保持公司稳健经营,健康告知有利于二者在维护自身利益,避免理赔纠纷方面达成共识。
那么,如果不如实告知会有什么后果呢?
《保险法》第十六条同时规定: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三、健康告知于核保的影响
健康核保的意义,在于对任何不利于保险经营、有损被保人群体的因素(如逆选择)加以排除,确保投被保险人利益,维护保险公司的公平运作,达到风险均摊的目的。
根据健康告知的具体情况,保险公司通常会做出如下五种核保结论:
1.标准体承保
对于无异常告知,或告知内容不存在重大健康影响的个体,保险公司通常按照标准体承保,绝大多数申请均属于这种情况;
2.加费承保
对于患有全身性疾病,严重程度未达到公司拒保程度,又不能通过除外方式进行承保的被保体,通常采用加费的方式以维持其他标准被保体的公平(如日常对于轻度高血压的处理);
3.除外责任
如果被保险人的病变较为局限,在理赔时容易界定,核保时可以采用除外约定,即在核保通知书中申明对一种或多种疾病不予承担保险责任,通常会将该病变的并发症、合并症及后遗症一并除外,例如甲状腺结节,通常给予甲状腺癌及其转移、复发所导致的保险责任做责任除外;
4.延期
保险公司在进行核保操作时,对于一些投保风险处于变动之中,短期内转归不明的疾病,需待治疗后疾病状态稳定,或者暂时无法收集到足够的核保资料,被保险人需要等待一段时间进行补充,常采用延期承保的方式。
5.拒保
被保险人的健康风险超过了保险人承保的范围,为了保护广大投保人的利益,不予受理投保,如常见的拒保原因有:被保人曾患有恶性肿瘤病史、严重糖尿病或中重度高血压等;
四、如何进行健康告知
看了上面健康告知对于核保结论的影响,我们究竟该如何进行告知呢?
事无巨细不仅会增加核保人员的工作负担,也会为自己的投保过程平添许多烦恼;嫌麻烦而不做告知,又恐怕今后理赔遇到问题,这可如何是好!
其实,只要把握好以下几点基本原则,健康告知同样可以轻松搞定:
1.有限告知,问啥说啥
我国的保险制度通常采用有限告知、询问回答的形式履行告知义务,询问回答告知是指投保人只需对保险公司询问的问题如实回答,健康告知问卷之外的有关问题,则没有义务告知保险公司。
因此,我们只需谨记,问卷没有涉及到的问题不要节外生枝!
2.以事实为依据,不主观臆断
在填写健康告知问卷的过程中,我们经常会遇到这种情况:健康告知里提及的疾病,我们不知道自己到底有没有,这又该如何填写呢?
这里,我们需要把握一个原则:是否罹患疾病并不以自己的主观感受作为判断依据,而是以医院的诊断结果和治疗记录为衡量标准,如果您虽然偶感不适,但没有去医院检查与治疗,没有被医院“确诊”的病症,都可以按照“否”来作答。
3.诚信原则,如实告知
健康告知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告知,既不夸大也不隐瞒,面对问题不要避重就轻。抱有“逆选择”想法的侥幸心理,即便顺利通过核保,如果保险公司调查发现被保人在投保前确实存在重大健康隐患而隐瞒告知,同样可以拒绝赔付,至于坊间流传的“两年不可抗辩”专治保险公司各种不服的论调,探险君这里只想说:“不可抗辩”不代表可以不“如实告知”,“不得解除合同”不代表不得“拒绝赔付”!
4.准确告知,清晰描述
清晰准确的告知描述,有利于保险公司准确公正的得出核保结论,完整的健康告知应该遵循“5W”原则,即谁(WHO),在什么时间(WHEN),什么地点(WHERE),接受何种治疗(WHAT),目前情况如何(HOW);举个例子:本人2016年3月于深圳市人民医院进行子宫肌瘤手术治疗,出院后复查无异常,后续无复发症状及相关治疗,病历及检查资料已提供。
5.提供完整的辅助材料
对于健康告知的异常项目,保险公司通常会要求患者提供相关的诊疗资料做为核保参考,辅助材料最好包括疾病开始到治疗结束的完整资料;如果是慢性疾病病程较长,需提供最近三个月内的病历资料;如果资料不慎遗失,最好向保险公司声明下原因。
最后,回到本文开篇时的问题,探险君建议王先生联系保险公司办理下补充告知,等待保险公司的通知结果,毕竟买保险不要把“风险”带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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