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羽诉郭敬明抄袭事件始末



事件简述:2003年末,庄羽诉郭敬明《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抄袭自己作品《圈里圈外》。至2021年2月26日,郭敬明将300万元汇至反剽窃基金,为此事件画上了句号。


初二的一天,妈妈递给我一本书,厚厚的一本作文书,《新概念作文大赛》。自此,新概念作文进入了我的世界,对我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对于居住在镇上,没去过大城市,没见过大世面的我来说,新概念作文为我打开了一扇窗。看着一篇篇记录着同龄人不同的生活经历的作文,我就像在窗前窥视别人的生活,我无法想象的,未知的生活。原来,外面的世界是如此精彩;原来,学生时代也是可以有爱情的。
今天的事件主角郭敬明,曾获得过第三届和第四届新概念作文大赛的一等奖,我也读过《梦里花落知多少》这本书,但时间太过久远,已忘记内容。当时消息闭塞,也无法得知抄袭风波。今天特地整理出来,祭奠一下逝去的青春。


1. 2003年11月,郭敬明发布了第二篇小说《梦里花落知多少》,销售量破百万。


2.2003年12月,庄羽向北京市一中院起诉,称郭敬明所著《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以改头换面、人物错位、颠倒顺序等方法,剽窃了其《圈里圈外》一书的构思、故事线索等,甚至照搬了《圈里圈外》的片断以及部分语句,为此,庄羽索赔经济损失50万元,并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


2004年12月,一中院做出判决,认定《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中剽窃了《圈里圈外》中具有独创性的人物关系,而且在12个主要情节上均与《圈里圈外》相同或者相似,判决郭敬明赔偿庄羽经济损失20万元。同时,春风文艺出版社、北京图书大厦也被判决停止出版、销售《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双方均不服判决,相继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6年5月22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了郭敬明的上诉请求,判决郭敬明与出版方赔偿庄羽经济损失20万元、精神抚慰金1万元。同时,春风文艺出版社、北京图书大厦也被判决停止出版、销售《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终审判决还要求郭敬明与出版社应在15日内在《中国青年报》上公开道歉。败诉的郭敬明虽然赔付了庄羽经济损失,但是表示拒绝道歉。


3.2020年12月31日0点,郭敬明微博发长文:我想做一个迟到太久的道歉。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迫于12月21日部分影视从业者发布了一封名为《抄袭剽窃者不应成为榜样!》的致媒体公开信的压力,不得已而发。[1]


4.庄羽提议成立反剽窃基金,用于帮助原创作者维权,将《圈里圈外》作品收益汇入基金账户。郭敬明也同意成立反剽窃基金,将《梦里花落知多少》所获收益汇入基金账户。2021年2月26日,庄羽和郭敬明分别汇款至反剽窃基金。


参考资料/新闻:

[1]人民日报数字传播.鸣镝|抄袭剽窃者不应成为榜样!.2020.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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