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 组织结构设计的原则

7.3 组织结构设计的原则

组织结构设计是指一个正式组织为了实现其长期或者阶段性目标,设计或变革组织的结构体系的工作。

组织结构设计必须保证与组织目标相匹配。对于任何一个组织,无论是政府机构、事业单位,还是盈利性企业,都有其相应的使命,并由此而存在着战略目标和策略目标。而这些目标总是阶段性的,当某一阶段的目标实现后,则会在新的环境下产生新的目标,新的目标往往需要新的业务流程,为完成这些流程就必须建立新的组织结构。

1.有效性原则

组织结构设计要为组织目标的实现服务;力求以较少的人员、较少的层次、较少的时间达到较好的管理效果;组织结构设计的工作过程要有效率。

2.分工与协作原则

分工是按照提高管理的专业化程度和工作效率的要求,把组织的任务、目标分成各个层次、各个部门以及各个员工的任务和目标,明确与其相适应的工作及完成任务的手段、方式和方法。协作,是指明确部门与部门之间以及部门内部不同岗位之间的协调关系和配合方法。分工与协作是相辅相成的,只有分工没协作,分工就失去意义,而没有分工就谈不上协作。

3.责权利对等原则

责任、权力和利益三者之间是不可分割的,必须是协调的、平衡的和统一的。在委以责任的同时,必须拥有必需的权力,有了权力才可能负起责任。责权明确了,还必须有利益激励,利益的大小决定了成员是否愿意承担责任并履行职权的程度。总之,有责无权,有权无 责,或者权责不对等,或者责权利不协调、不匹配等,都会使组织结构不能有效运行,组织目标也难以实现。

4.分级管理原则

分级管理要求每个职务都要有人负责,每个人都知道他的直接领导是谁,下级是谁。在正常情况下,等级链上的下级只接受一个上级的命令,多头指挥会让下级无所适从;与此同时,每一个上级领导不得越权指挥但可以越级检查,下级也不要越级请示但可以越级反映情况和提出建议。

5.协调原则

协调涉及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组织内部关系的协调,它要求及时调整和改善组织内部(在某些方面也包括外部)各单位、各部门、各个岗位之间的关系,排除各种矛盾,保证组织结构上下左右有条不紊地运行,使整个组织能够步调一致地去实现组织目标;二是组织任务分配的协调,各部门、各岗位任务的分配应平衡,避免忙闲不均。

6.弹性结构原则

所谓弹性,是指一个组织的部门机构、人员的职责和职位都能为适应环境的变化而作相应的变动。弹性原则要求,一方面使部门机构具有弹性,另一方面使职位具有弹性。这种弹性在组织结构设计中可以作以下考虑:(1)按任务和目标需要设立岗位,不因人设岗;(2)管理人员的定期更换;(3)实行员工一专多能;(4)实行多种用工制度,使组织内人员富有弹性。

考考你

学到这里,我要提问啦,你可要开动脑筋想想哟!

想一想,“职权”与“权力”,这两个词的内涵一样吗?

提示

提示:职权是一种基于掌握权力的人在组织中所居职位的合法权力,它是与职务相伴随的;权力是指一个人影响决策的能力。职权是权力概念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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