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之于我

文艺这个词,时常用来形容热爱文学艺术、充满诗意的人。他们总是充满理想和追求,内心有一片乌托邦,没有被俗世的烟火气彻底沾染。与伪文青带给我们的矫情印象不一样,他们不但是文艺的消费者,也是真正的热爱者与创作者。

目前来说我对于“文艺”还是浅尝辄止,称不上“文青”,但我绝不否认文艺带给我的美和快乐。我在上的个性签名就是,“总有看不完的书,写不完的字,听不完的歌,爱不完的虫鱼鸟兽花草树木”,于我而言,文学 > 音乐 > 电影、绘画、摄影 > 自然造化 > 人世间杂事。为什么我将文学排在第一位,是因为其实文学同时占据了音乐的韵律美(譬如诗)、电影的冲突美(譬如小说)、绘画的宁静美(譬如散文),当然音乐、电影、绘画是更加具象的表现方式,所以也具备他们的独特魅力。

一直很想道明“文艺”对强烈吸引我的原因,是因为它浑然天成的美?因为它充满智慧和神秘?因为它强大的共情能力?因为它源于生活却高于生活?还是因为它能带人暂时忘却眼前的苟且?

最近一直在看朱光潜先生的《文艺心理学》,他对于文艺与美学有着十分深刻的见解,很令人敬服。他论证了一个观点,真正的美来源于把自己与物、实用世界抽离出距离。我们一般人替这个世界定出许多名称和意义,然而在艺术家们的心目中,这个世界只是许多颜色、许多线性、许多声音所纵横组合而成的形象,他们对这一切重新洗牌组合,构造出一个更为令人向往的世界——这就是诗、是文学、是美术、是电影。

苦苦思考了很久,我想我需要文艺的真正原因是因为“文艺”让人内心“丰盈”又“自由”吧!叔本华以为人生大患在有我,人人都是自己意志的奴隶,有意志于是有追求挣扎,有追求挣扎于是于是有悲苦烦恼。在欣赏文艺时我们能暂时忘却自我,摆脱意志的束缚,由意志世界转到意象世界。云纷与雨飞,冬雪与夏风,晚照与晴空,书里的拍案叫绝与歌里的迂回缱绻,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那种感觉,就像是听到《蓝莲花》的前奏响起,伴随着许巍的低沉嗓音渐入佳境。

现在有个午睡前读书的习惯,往往翻翻书页做些摘抄内心都会感到很满足,连睡眠也变得更加香甜。是因为这短短几十分钟里,我忘却了一切,我不再“形为物役”,我短暂的“超然物表”。那种直觉上的美感、强烈的心灵感应,只可意会,难以言说。这就是“文艺”之于我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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