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对外关系(不含近代)

1.对外贸易:

清初为防止郑成功反攻大陆,于顺治时厉行海禁。

康熙统一台湾后开放海禁,设四榷官成为对外贸易港口。

为垄断和控制对外贸易,康熙指定广东商人组织“公行”(十三行)专营对外贸易。凡商税征收、货物交易、外商生活管理均归“商行”负责。

乾隆后下令封锁其他海港,专设广州一处与外国贸易。

2.与俄罗斯:

中俄尼布楚条约,确定中俄东段边界;恰克图条约,以恰克图为两国贸易的交易场所。

3.天主教传播与被禁:

清入关后,留居北京的传教士如汤若望等人,得到皇帝信任,授予官职,命他们掌钦天监,负责编历法。

康熙利用南怀仁等制造火器、地图等。但康熙对传教士有严格限制,不准其传教、不准开教堂。

康熙末年,清厉行禁教。罗马教廷禁止中国教徒祭天、祖先、孔子,引起清朝不满,于是严禁其传教。

雍正后由于传教士插手皇储问题,决心禁教,驱逐传教士。

乾隆、嘉庆时期仍厉行禁教,至道光,天主教在中国几乎绝迹。

4.英使臣与清廷:

乾隆时:马嘎尔尼使团以为乾隆祝寿为名来华,提出通商,遭乾隆拒绝。

嘉庆时:阿美士德来华,由于拒绝行“鞑靼礼节”,未见到嘉庆帝,访问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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