惮
——风云人物的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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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校园传奇人物
A市一中是一所私立高中,坐落于繁茵路一侧。校内有一条长长的河流,叫做樱桃河。岸边是一望无尽的绿色草堤。春夏之交有白花盛放。并不是所有的河畔都植柳,樱桃河两岸布满了苍翠的女贞。夏秋之交时,蓝莓般紫蓝色的女贞果实落满整个绿堤。放了学的女学生总要来这草坪上坐一会,吹吹凉爽的风,捡一捡可爱的果实,互相拍几张照片。沿着河流流向的反方向走,便是一中的校操场。
时值夏季,正为篮球联赛赛季,一到放学,全校的男生女生都以光速奔向操场,希望能够抢到绝妙的观赛地点。男生多半是去看球的,而女生们多半是去看帅哥犯花痴的。说到校园风云人物,篮球队队长阿炜自然是半个一中女生的青睐对象,而自从一个转校生加入了篮球队后,女生们的目光似乎又全部聚焦到了这个外形干净、冷峻清秀的男生身上了,显然林轩长得更符合女生心中的标准。按理说,阿炜应该感受到了威胁,然而他们的关系似乎一开始就很好,这又更让女生们浮想联翩、议论纷纷了。
篮球场上热闹非凡。彩带和花球交相呼应,在空中画出一道道五彩斑斓的优美曲线:篮球弹起又落下,在球场上画出一道又一道扣人心弦的弧线:肌肉健硕的身躯跑跑跳跳,在姑娘们的心中留下难以忘怀的回忆。
啦啦队里有一个女孩的鞋带有些松了。
篮球队里有一个男孩的脚踝又旧伤复发了。
观众群里有一个年纪稍长的人轻轻叹了一口气。
然而这些的这些,都与这个故事无关。他们只不过是每分每秒都发生的事,也是一分一秒后就有可能被忘记的事。不影响到结果,便没有人会在意。
篮球赛结束了。阿炜率领的队伍显而易见地获胜了,只不过有些险,50:46,两个球啊。差一点就和进决赛失之交臂了。赛后他们简单庆祝了一番,便开始了对决赛的详细部署。“H中体校出身的人很多,我们决赛的压力非常大,还有一周的时间,大家这周回去后要注意放松休息,但是别忘了还要增适度的联系。好了,今天大家表现非常棒,回去好好休息吧。”教练员对着阿炜的篮球队说,“林轩,我看你怎么有点神情恍惚,喂,你有没有在听我说话啊?”
“啊,有的,教练。”
“你作为前锋,速度还要加强,回去多加练习哦!”
“好的,教练。”
教练的眉头舒展了。
“那今天就到这里了,回家吧大家。”
“哎林轩,你刚刚在想什么呢,那么出神?”阿炜和林轩两个人并排走回家。暮色将合仍未合,纁黄深浅画难工。金黄色和橙色的晚霞被深紫色的天幕吞噬,远处有几只鸟飞远了。汽水瓶外凝结的水珠给这仲夏平添了一缕轻薄的凉意。
“阿炜,”林轩搭着阿炜的肩膀,“你听过一种叫做‘上帝之眼’的东西吗?”
“好像吧,不就是美元背后印着的金字塔顶端的眼睛,我听说好像和宗教点关系。怎么啦突然问这个?”他仰头喝了一口汽水。
“没什么啦,最近对宗教有点兴趣。”林轩拧紧了自己的瓶盖。
“行吧,我说啊,最近可别老想这些乱七八糟的事了。马上篮球决赛了,可不能输啊,那么多双眼睛看着呢。要重振旗鼓,旗开得胜,欧耶!”
下一个转角就是阿炜家了。
“好好好,我知道了,你快回家去吧,拜!”
“明天见!”
昨天,在一中读高三的林轩收到了一封匿名信,信中写道:
上帝之眼在看着你。
黑纸白字,墨印的文字好像蜷曲的利爪荆棘,从地狱的大门恣肆出来,耀威扬威,吐
着蛇信子。后边还附了一张被三角形包围着的、闪烁着光芒的眼睛。那般直摄人心的灵力,只有眼睛可以具有。美好与罪恶,光明与丑恶,悉获于胸。越洞悉,越明澈。《了不起的盖茨比》里艾克堡医生的眼睛也是那样,高高在上凝视着垃圾场的丑恶卑劣,而的眼镜架后面,那浑浊的蓝色眼睛似乎又在诉说着什么不为人知的辛酸。
林轩把信纸揉成一团,想想不对,展开来撕成碎片,那双眼睛也随之烟灭消失。
可是那双眼睛印在了心里。
那么多双眼睛看着呢。
怎么办呢。
林轩到家时,暮色已合。夏日的傍晚时分总是掺杂着些许透亮,他走过门旁,停下脚步。忽然,他注意到了门口的邮箱。父母常年在外,他也没什么远方朋友。因此邮箱上早已落满灰尘。像一条孤独的海底陈船那样,静默多时。
而今天,他发现邮箱的信封口插着一朵黑色的花。有些诡异啊。推理小说里的常见暗号?哪个邮递员恶作剧?他轻轻地走近,略带迟疑地取下那支奇怪的花。原来是一朵假的纸花。
事情不会这么简单。他想。
事情果然不出他所料。
他终究是在邮箱里摸出来了一个黑色的信封。
远处,有一个黑色的身影远远地注视着他。
躺在床上,仰视着天花板,他注视着自己贴在墙壁四周的NBA海报,他觉得詹姆斯的眼睛好像在看他,他坐起身来,翻着枕旁母亲赠送给他的西方美术作品集,他觉得蒙娜丽莎的眼睛好像也在平静地注视着他,看着达利的超现实主义画,他甚至觉得到处悬挂的柔软的钟表都是一个个上帝派来监视人间的使者。
他翻下床,把屋子从头至尾检查翻找了一遍,什么也没有啊。
未果,他钻进卫生间,紧紧盯着镜子里的自己。
十八岁的男生,年轻的朝气混合着运动完的洒脱,瞳孔里却是说不尽的疲倦和担忧。
可是当林轩仔细看着自己的时候,他觉得镜子里的脸好像变得陌生了起来。
十八岁的林轩,符合女生心中的男神标准,符合家长老师心中的模范生标准——他成绩优异,俊朗挺拔,体育好,性格温柔,简直是完美。
其实,他曾经没有这么好。
小的时候,父母因工作关系频繁出国,他自己一个人吃了太多次饭,别的小朋友有爸爸妈妈接,他知道自己家里有什么马的车,可是他只有在过年才见爸爸开回来过。“哪怕是自行车也多好啊”,他常常幻想自己的父亲能够送自己上一次学。
渐渐地,甚至保姆阿姨陪伴他的时间都比妈妈长。他孤独无聊,又羡慕普通人家小孩平凡却温馨的生活。他开始将这份对温暖的诉求扼杀,甚至,就这样,他连自己班级的同学也不愿意搭理。大家觉得他不好相处,久而久之,独行侠不招人待见,他便不再去上学了。每天不是读读父母书房里的书,就是去屋子后面的球场打打篮球,他已经明白了很多知识和道理,却没有一次将他们运用在实践中。母亲听说儿子辍学的情况,心急火燎。晚上母亲给他打电话——那是他小学六年级的时候。
“轩轩啊,你要好好读书,等你小学顺利毕业,考试成绩优秀,妈妈就把你接到美国来生活好吗?”他高兴地答应了,第二天便重返了学校,从早到晚地背书。
林轩的父母都是美国著名大学的毕业生,毕业后回到中国结婚生子。但是他们在美国的科研项目一直没有结束,生完林轩后,夫妻俩就又匆忙赶回美国,他们暂时将林轩寄放在林轩的表舅家里。后来科研项目结束后,林轩已经上小学了,从来没有印象的父母又回到了家里,他没有办法适应这突如其来的爱,但也慢慢和亲生父母培养了感情。
而他五年级的时候,父母又去美国了,纵使他良好的学习习惯已经被培养地差不多了,但是仍然内向而敏感。六年级辍学,后来又在一个月的时间内学习完了一年的课程。小学毕业了,他如愿去了父母在的美国。但是,他也并未适应那个宽容多元的环境。因为父母仍旧忙碌。他的初中三年,同样孤单。
初中毕业后,他选择回国。‘
没有原因,他只是觉得在哪都一样,并且他有些怀念A市四月的樱花漫天。
他进入了A市一中。
一开始这个美国海归生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也许是由于他的长相,也许是由于他的特殊身份。渐渐地,大家发现他不苟言笑,几个女生都碰壁失败,也就没人再去找他了。毕竟这个时候,校园小帮派已组建差不多了。
有一次,他刚刚把书包放在体育馆旁边的地上。
一个人走了过来。
“嘿,新来的,要一起打球吗?”
这个人叫阿炜,他们后来经常在一起打球,慢慢的就变成了知心朋友。吃饭、上学、放学都一起。
阿炜招人喜欢。朋友一大帮。最熟的是王峰和蒋宇。林轩在和这些人相处中,他慢慢地,变得开朗了一些。更多的同学开始接受这个不合群的怪人。因为这个怪人,开始愿意合群。
林轩盯着镜子中的自己。
自己的生活本来应该一直这样越来越好下去。为什么,偏偏收到了那封信呢?
上帝的眼睛在注视着你。
这句话可怕在哪里呢?
原来,他虽然看上去风流万千,内心里却是一个自卑而在意他人看法的人。实际上,在他心的最底,抛开一切社交伪装、理论辩解和潜意识来说,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自闭症患者。他拒绝交流,他拒绝合群。因为内心深处畏惧别人的目光,比人的嘘寒问暖都会让他怀疑是否带有目的性。从未得到真正关怀的他,内心仍然孤独,本质并未改变。
其实他以为自己已经变成了正常人。
他以为自己已经不再在意别人的目光。
直到那封信的出现。
昨天,他跑完操回到座位上,准备取书时,摸到了书桌里有个东西。拆开黑色的信封,他看到了那句话。
上帝之眼在看着你。
他怎么能不了解上帝之眼,小时候的他在书房里涉猎过宗教方面的书籍。
他只是讶异,为什么我都尽力了,还是有人一定看着我?一定有人对我不满意。一定有。啊!天呐。我已经努力在变成你们满意的样子了。
他躺倒在了床上。
床下散落着氰化物的药瓶。
化学竞赛大神。这种东西,轻而易举就可以得到。
这时,门被推开了,阿炜率先闯入,“在这里!”然后医生冲进去对他进行一系列抢救措施。
本来应该回家的阿炜总觉得林轩今天怪怪的,他总觉得上帝之眼一定有什么所指,他是把林轩带入“正常世界”的人,他清楚这个人之前是有多么畏惧这个世界,是有多么深不可测的想法。
当他发现林轩能够慢慢融入他们的生活并且具有跟他们相同的喜好时,他欢欣极了。 今天,当林轩提到上帝之眼时,他觉得不对劲了。
他觉得他还是没能走出来。
他于是并没有立刻回家,他看见了他打开信箱,拿着信封时,那惊恐的神情。
他察觉到了不测。
那封信散落在桌子下,阿炜拿起来阅读了信的内容。
“林轩,你醒醒啊,我是阿炜啊。上帝之眼注视着你,那是因为,他关注你,是因为他
希望宇宙洪荒都相安无事。而大家对你的关注,正是因为大家希望你无事,是因为看到了你灵魂中有趣的地方呀。‘上帝之眼’不仅能看到丑恶,他还能看到希望与爱的萌生。”
林轩的眼角微微张开一个缝隙,嘴角勉强勾出一个微笑。
李博士是C医大年轻有为的主任。专门研究人脑内部神经构造,同时兼修心理学。近日,脑部研究取得新的进展,医学界已经能够为将死之人重造影像,使之获得心灵的解脱,实现生前愿望,完成未完成的事,无憾而去。
上周他接到在美国的大学好友的电话,他们很焦急,希望立刻进行一次这样的脑部复苏。对象是他们的儿子——林轩。林轩一直以来活在忧郁里,没有一个朋友,总担心有人“看”他,总是提心吊胆,总是在意别人一丝一毫的评价。当他自杀在家中的卧室时,甚至连个最后的遗言也没有,因为无人可诉说。是保姆发现了情况,及时通知了医生。
没错,林轩从来没有朋友,也从来没有收到过那样的信。这一切,都是李医生的安排。“在病人垂危之际,其脑电波十分脆弱,可以通过建立3D虚幻影像建立病人所希望的环境和人设”,于是才有了一中和阿炜等人——没错,之前发生的一切不过都是电脑虚拟影像。
而要真正获得解脱,同样需要系铃之人,即那封信——能够唤起人死前的恐惧的信。等同于垂危之际再受一次相同的考验。若能通过,则便有康复的可能性。那封唤醒了他心中最大的恐惧,也正是因为这份同样的恐惧,他同样选择自杀在了幻影里。
“但是让我意想不到的事是,”李博士告诉林轩的父母,“阿炜居然在林轩临终之际,不受控制地说出那些话,而林轩也回之微笑。科技的无限性真是深不可测。而且我相信,你们的儿子,已经找到了生命和灵魂真正的意义。他在那里,大概也不会孤单了——等等,你看!心电图——心电图有了强烈的波动!”
是啊,心电图是波动出了一道美丽的曲线,那是生命的节奏。
林轩被阿炜“唤”了回来,他最终彻悟了“上帝之眼”的意思,终于找到了存在的意义。即便一切只是幻像,他的生命终于有了盛开的意义。感谢命运,将鬼门关外徘徊的他拯救。
他醒了。
几个月后,林轩已经完全康复,离开医院前,他问护士,“您知道A市有没有一个一中啊?”
“当然知道啦,那可是我们A市最好的私立高中了。那里的风景也很美,每到四月,樱花漫天。”
林轩心里“咯噔”一下,他想着四月的樱花,想着紫蓝色的女贞果,想着那个篮球场,想着阿炜和其他同学。那些电脑虚拟画面,竟然逼真得仿佛回忆。
“真的啊,那太好了,我非常想上这所高中。”
手续办理成功了,林轩踏进那扇他仿佛已经踏进过无数次的校门。感觉一切都是那么神奇。
他毫无目的地走着,却最终不知不觉地走向了篮球场。那里空空荡荡的,只有一个人在练习投篮,阳光下的剪影仿佛一个熟悉的人。
“嘿!我是新来的,我叫林轩,可以带我一起打球吗?”
打篮球的人转过身来,这个人,好面熟啊。林轩心里想着。
“好啊好啊,我叫陆飞,对了,你要是篮球打得好,加入我们的篮球队吧,我是队长,联赛马上就要开始了。”
“真的吗,太好了!一言为定啊。”林轩说着卸下了包,和陆飞同学开始一打一了。
两周后。
林轩的书桌前有一个本子。上面写着:
“上帝之眼看着你,上帝之眼看着每一个人。我们的一切善与恶,都会因果轮回。人不
应该因为被注视而放弃注视世界的权利。对了,阿炜,谢谢你,我说了你一定不敢相信,我
们的篮球决赛得了冠军呢。”他笑着合上了本子,看着窗外繁茵路上的人来人往,感受着鸟
语花香。
惧惮自己,心无所指。
卸下惧惮和伪装的林轩,新的生活才刚刚开始。
祝他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