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娘篇
入夏已经好久了,做晚档宵夜的我,总会开店到凌晨三、四点才打烊,不管客多客少。所谓“宵夜”,其实,也无非主打烧烤,烤羊肉、烤鱼为主,兼配馕和炒饭、炒面等,带着烤些瓜瓜豆豆等素品——只是,本地人并不爱吃。但我坚持这些品种,可能,对食物的坚持,也是自己对乡情仅存的怀念了。
入夜,已经快2点了,难有的雨水过后,客人不多,我吆喝耳哥要不要烤点啥,咱俩喝起、吃起。耳哥是我的男友,自从和朋友合租了这家店面做餐饮,朋友白天做主餐,晚上10点以后耳哥陪我来做宵夜。这样租金低些,略微挣点,就足够养活自己。年轻时候,总想找一个爱的男人,一起挣很多很多钱,然后,一起倚马仗剑走天涯。
梦想,是个可怕的东西。你以为有的,或许,根本不存在。如果存在,运气没轮到你,你也实现不了。
大学时代,西南小地方的我考入江南,邂逅了一个北方汉子。我以为那是爱情,爱得轰轰烈烈,毕业后,随他回到南疆。
耳哥去打火,我正要点烟。进来了一对中年男女,女的面有泪痕,男的嬉皮笑脸说道:“老板,有啥好吃的?推荐点。”
看样子,是一对夫妻,估计长途开车,男的故意高亢的声音也掩不住一脸疲态。
我推荐烤鱼来一条,羊肉来些,瓜豆随意,饿的话,再加点主食,当然,宵夜嘛,来点啤酒。男的说,还要开车,酒就免了,来点饮料。他的手指向冰吧里面的王老吉,示意我先来两瓶。
我只好摊摊手,实言:“那个冰吧是我朋友白天摊用的,他已经上锁了;我做晚上档,只有白水和啤酒。”
“还有这种合租的?”男的声音透出北方味道来,“有意思,省钱。”
我点头,一边回他一边给他俩递烟:“是的,对不住咯。”
男的摆手,说:“谢谢了,我们都不抽;只有白水,那就凑合来点。”
清汤挂面的感觉,在这种中年夫妻中,再正常不过。说不准,没有波澜,就是最好。真要有点波澜,估计,婚姻的收场不会好看。
就像我和耳哥。正是我的婚姻收场不好看,才有了认识耳哥的机会。
随前夫,也就是我的初恋,来到他的家乡。陪他一起搞建筑,辛辛苦苦攒钱,谁料,娃儿还没生,他居然背着我搞起了高利贷,说进牢房就进牢房了。
一气之下,我流产了,身体又不好,好不容易撑着五六年等他刑满释放,我以为我们可以重头再来。前夫却早已在斑驳的牢房里丧失了斗志和继续生存下去的勇气,就在出狱第二天自己从高楼上结束了33岁的生命。
“想什么呢?”耳哥一边问我,一边弹落我快要烧到手的香烟。我拍拍手,抖一下身上的烟灰。现在的我,那么粗犷,能想什么呀。
“我在想,今天下雨,还能有客人来没。”我的语气清淡,看不出有谎言的痕迹。
和耳哥的相识,纯属偶然。
前夫自杀后,我精神恍惚了很长一段时间,白天还好,入夜,就开始整晚整晚地头疼。于是,我找了一个在酒吧晚上售卖酒水的工作,一来有点收入,二来晚上陪人聊聊天、不用睡觉,白天反而可以入睡,也不疼了。人啊,没那么脆弱,总是可以多找点办法来消愁和治愈自己。
耳哥那个时候,刚好在酒吧作酒水服务。简单点说,就是送酒水的。他看上去,样子虽然有点沧桑,但还是把胡茬刮得干干净净,是介于“小鲜肉”与“老腊肉”之间的那种。
每晚清完场的时候,总是看见他自己默默地掏出一根烟抽起,似有万分愁绪。
一个有愁,一个是来消愁的。可能就是出于这种单纯的想法,我走近了耳哥。
耳哥说:他是一只失去爱人的鹤,悲伤难抑。
叫他“耳哥”,实际上并不贴切。其实,他比我还小2岁,但他看上去比我老多了,当然,也惨多了。
他和年长5岁的妻子伉俪情深,无奈命运却与他们开了一个大玩笑。烟酒不沾的妻子竟会患上晚期肝癌,与病魔狠命抗争了9个月,也还是走了。
我能理解,那种不得不向命运低头的失败感、落寞感和无底洞般的无力感、渺小感。我们是什么?除了是自己,我们谁也不是,也做不了谁的主,包括自己的。
妻子走后,耳哥就和他们的狗多塔一起生活。他曾想,也这样过完余生,也挺好。他总是自我安慰,有着记忆滋润的人,总好过没有爱过、痛过的苍白人生。
我们在酒吧认识后,谈不上多么情投意合,只是彼此感觉投缘,就像两个孤单的灵魂渴望取暖,就自然而然走到了一起。
我们不谈婚不论嫁,本就没有什么物质保障的我们,唯一羁绊的只是情感。如果真有一天,情感没了,也就散了,不需要什么婚书的捆绑。
出神间,耳哥已经烤好了羊肉和鱼,给小两口端上了桌。蔬菜什么的放到客人面前的小烤架上,他们自己可以边烤边取暖。
小两口吃吃喝喝,女的不时抽泣,那种浅浅的哭声里充满了刻意的压抑。男的面色如常,纸巾也没有递上去,只给她碗里夹夹菜,说道:“你不是一直嚷嚷要来南疆看看,来都来了,还不痛快?”女的,不语,良久,费劲般咽下一块羊肉,吞了一大口白水。
他叹口气,点烟,眼神飘向门外,道:“我能做的,就这么多了。你想要的,应该问他,而不是问我。”女的使劲扣了一下水杯,质问他:“那你当初招我惹我,为何?!!”男的收回飘远的眼神,垂下眼帘,低声说:“我哪知道你如此刚烈。身体的诚实,不代表现实可以妥协。”
我和耳哥相视一笑。原来,他们胜似夫妻,却不是夫妻。这一点,与我和耳哥一样。
没有搅和过“地下情”的我,还真是不知道见不得天的感情,有什么值得付出和投入的。如果,连正经的身份都提供不了情绪价值的话,那些打着真爱旗号的地下情人又能提供些什么。
世间最让人沉沦的,莫过于情、欲。但凡想过清净日子,就淡泊点好,一旦陷进去了,可不是那么容易出得来的。
男客篇
对于做头发,我有一套自己的理论,就像酒店不会因为被人睡得多了而破产关门,反而是睡的人越多,生意越兴隆,更有可能做大做强。
所以,除了妻子之外,我不是第一次上一个女人的床。但我对所有上了床的女人都说,除了妻子,她是唯一。
女人喜欢听好话,就注定我这样的人不得不说谎言。包括年轻、骄傲的路米,就是这样被虏获的。
我和路米是在进藏自驾游中认识的,是那一路唯一一对就要进藏了还没“混帐”的男女。路米说,她不喜这口,搭伴一起驴友,又不是搭炮一路炮游,干嘛非要像某些农民工一样砌起“临时夫妻”的灶炉来?但是我不同,我是有一些小心思的,长期浸淫在体制,周边都是几乎相同类型的人,我想想换换社会的口味。可能,更年轻;也可能,玩法更多。
我,有足够耐心。如果想睡一个人,我可以等十年。当然,不是苦行僧的等法。一路上,我除了抽烟,拍几张照片,连话都很少说。
路米属于自嗨型,超喜欢拍照,拍风物和自拍,还喜欢一边拍照一边应景地唱着各类民谣。
我发现,我观察路米的时候,她也在观察我。
我主动凑近问她:“小丫头,你参加自驾游,就当是跟团旅游,来自娱自乐啦?”她白我一眼:“要不呢?大叔。”扭头,一副不想搭理我的样子。
厚颜,绝对是泡妞的必备手段。我不才不管她的爱搭不理。一群驴友早已忙着和自己的临伴深入了解,加上也没熟人,我可不用顾忌旁人的目光。
我去帮她扛三脚架,跟在她的边上,饶有趣味地看她拍照、听她哼歌。偶尔,说几句好听话,夸她人美、照相技术好云云。
等她有空停下来的时候,我就会自顾自地、装作不经意地透露,自己和老婆从没有过爱情,职场上也不怎么如意,都当了八年副处了——自己第一次参加这种自驾游活动出来散散心。
路米警惕性很高,只听不发言。
我不急的。好的鱼儿,也会饿,会饿,就会吃食。
尤其是社会上的文艺女青年,你对她文艺,加上偶尔的垂涎,她就以为你尊重她、你崇拜她,她就会迎合你的撩,甚至,主动迈入你的坑。
路米,也逃不过这种套路。开始的开始,对我是怜悯也好,是好奇也罢。
反正,到拉萨的那晚,她挽着我的胳膊,睡在我的旁边,陪我玩了一宿。她很累,我说,我十年没做了。她信了。
我们勾搭在一起的这七年,她从别人的正牌女友到走进婚姻殿堂,而我则一直在我的婚姻中,从未考虑过出来。
在网上看到过一段话:明明身体诚实爱得是三,可责任心却在老婆那儿。明明三对你也是真爱,自身条件比这个老婆更好,可你就是宁愿伤死三,也不愿成全她的心愿。一边是伤三,一边是求饶老婆。你宁愿像只哈巴狗求饶老婆一辈子,也不愿给予三婚姻让她开心。
乍一看,挺有道理。但是,显然作者没搞懂男人的心态,如果对老婆真有责任心的话,还会在外面玩得那么火吗。
总之,我的心态不一样。玩火,我不是第一次,应该也不会是最后一次。所以,我没觉得我愧对任何人,甚至有心伤害过任何人。
唯一让我不愿结束婚姻的原因,一是天生弱智的儿子,二是北方人讨厌面上离婚的情结。
别的,没有了。
对于路米,能够相好七年,我是喜欢的,但还远远谈不上爱。因为我太了解自己,除了儿子,我不爱任何人,我知道自己的基因缺陷,我也不去祸害任何人,也没有去骗任何人与我再婚再育。
妻子对我的意义,也就是一个少时夫妻老来伴的“伴”而已。
其实,自己能喜欢路米那么长时间,也挺出乎自己意料的。或许,她和我的妻子很像,没什么心机,傻。
印象中,唯独一次争吵,是在她婚前。她不想结婚,希望我离婚和她结婚。甚至哭红了眼,一度扬言要跑去找我的妻子摊牌。
我只能实话告她,摊牌也没用。我的妻天性懦弱,加上身子弱,她不会离的。到头来,只会弄得自己灰头土脸、身败名裂。而且,真的走到那一步的话,我们就必须分手了。
我生在北方,长在北方,我常常会给路米聊我小时候家乡的故事,所以,也允诺带她去南疆看看。只是看看,下一个七年,我还会不会和她在一起,取决于她的表现。
人生在世,活出自我,莫过如此。就像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哪有那么多因果报应。起码,我不相信。你情我愿的事儿,又何必要那么多束缚。
我故意忽视眼前路米的抽泣,我可以预见,几个小时天亮后,太阳出来了,她又会像一个孩子一样展开笑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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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每天“以读书开始,以码字结束”,如此一生,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