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一只知更鸟》,奋战只为不让世界改变我们

知更鸟只唱歌给我们听,什么坏事也不做。他们不吃人们园子里的花果蔬菜,不在玉米仓里做窝,它们只是忠心地为我们唱歌。这就是为什么说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

小说讲述的是美国大萧条时期一个南方小镇上的故事,主人公是一个小女孩,从她的视角我们看见了一个充满正义和智慧的勇敢的父亲。父亲没有约束她一定要成为一个别人眼中的淑女,他给了她充分的尊重,平等的对话,更是教会她和哥哥,什么是真正的勇气,不要带有偏见看待任何人。

小说的主线是作为律师的父亲,阿迪克斯接了一桩案子。一个出身无赖家族的白人女孩控告黑人青年汤姆强奸她。面对这样的诬告,哪怕有显而易见的证据摆在面前,陪审团依旧无法排除种族偏见,最终判处汤姆有罪。这样根深蒂固的偏见把阿迪克斯一家人也当作公敌,而绝望的汤姆也最终因越狱被残忍地射杀。


这是白人和黑人之间的偏见。

除此以外,小说里还有其他引人入胜的配角,他们的存在无一不说明——

1.与别人相处的时候,要意识到:人本身就是复杂矛盾的集合体,我们不能因为看见他的某一面就片面给这个人轻易地下定义,不能沦为某种偏见的附庸。

你永远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从他的角度去看问题


那个一直躲在家里的怪人,阿瑟·拉德利,传闻中他是个恶人,小镇上的孩子甚至不敢吃他家胡桃树掉下来的果子,因为害怕被毒死。可实际上,这个怪人从未亏待过任何人,他会帮杰姆缝补裤子,会通过树洞给他们兄妹准备好玩的东西,会在他们被火灾惊吓的时候默默给斯库特披上毯子,会在他们被鲍勃·尤厄尔袭击的时候挺身而出保护他们。

白人雷蒙德总是被小镇上的人看作是个酒鬼,可实际上他的“酒”袋子里装的一直是可乐。他只是给小镇上的人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让他们不再置喙他的生活方式。

看似处于弱势的黑人,也会在杰姆和斯库特去他们的教堂时为难这对兄妹,他们中也会有插科打诨懒散的无赖。

能和学生们一起憎恨谴责希特勒迫害犹太人的盖茨老师,也会向自己家乡的黑人展示出她的恶毒,“是该给他们一点教训了,那些黑鬼越来越不知天高地厚,下一步他们就得自以为能跟我们白人通婚了。”


2.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

偏执的杜博斯太太因为阿迪克斯替黑人辩护,一直对他们家骂骂咧咧。可是正是这样一个病入膏肓老太太,凭着九十八磅的身体强行戒掉了她用来止疼的吗啡,因为她要无牵挂、不依赖、不亏欠,干干净净地离开人世。这才是阿迪克斯希望子女看到的,真正的勇气。


我想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勇敢,而不要错误地认为一个人手握枪支就是勇敢。

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

所以,阿迪克斯明知替汤姆辩护,胜诉的机会渺茫,他也不愿轻易放弃。他知道在这条路上,可能有一百年的失败,可是他也不能因为前人的失败就认为自己没有理由去争取胜利。

3.学会和自己相处,遵从自己的良心。

作为一名父亲,他更要诚实的面对自己,只有这样他才能在孩子问他问题的时候给予他们最坦率真实的回答。

要在卑劣的事情上保持理智,等事情过去后,便可以带着同情和理解回顾,会因为当时并没有使人失望而心怀感激。当大部分人认为他们是对的,你是错,他们当然有权这样认为,他们的观点也有权收到完全的尊重。但在能和别人相处之前,首先学会和自己相处。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人云亦云,随波逐流看似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也无需巨大的勇气,可能的确会让我们在平庸的生活中安稳地度过一生。但当我们白发苍苍,回首往事的时候,我们是否会因为曾经的怯懦而懊悔,曾经不负责任的指责而内心不安?我们这一生,活着并不难,但是想要活成一个有思想的完整的个体却不容易。它需要我们学会与自己相处,不苛责别人,把自己当成一个“局外人”来奋战。奋战不是为了别的,只是为了在这繁复的人世间,不让任何一种偏见吞灭我们,不让这个世界侵蚀这独一无二的“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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