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度收伞——未成人年犯罪法修订有感

17级教育学院 教育学 田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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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微博有个热搜“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二审”引发了我的思考。

这几年,未成年人犯罪事件层出不穷,校园霸凌、杀人、埋尸、强奸……这些鲜血淋漓令人心惊的词语,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也会与“未成年人”连在一起。而往往犯了错的“未成年人”会因为得以躲在法律这把保护伞下,免于付出代价。

事实上,“未成年人”绝不该是一种保护邪恶的存在。

我教过几次辅导班,见识过不同年龄阶段的小孩子。在我看来,现在的小孩子已经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小孩子了。

我记得有次和几个初中生聊天。一个孩子说着“杀人”好像一件小事,另一个孩子说“未成年人不会判刑” 。我坐在他们旁边,只觉得无力和寒冷。也许他们只是随口说说,可毫无负担说出这样的话,他们能有多惧怕法律的力量和权威呢?我说“未成年人杀人也要负责任”,但我说不出更具有“威胁力”的话,比如判刑,比如坐牢。

一个人是不是构成了犯罪,我认为不该以年龄来评判,“行为的严重程度”可能更合适。

原生家庭、社会环境、学校教育以及网络信息,这些都在影响着三观并不太完善还在成长的孩子。又有太多家长以“管不了”“不想管”“工作忙”等理由对孩子听之任之。现在的未成年人会成长成什么样的成年人,我不知道,只是希望国家可以适度收伞,修订未成年人犯罪法,合理量刑,不能仅仅因为“未成年”让有些犯了错的孩子逃脱罪责。

当然我们也不能一杆子打翻一船人,并不是所有未成年人都会让我觉得不可思议又力不从心。他们大部分人,都或轻快或迷惑地走在青春这条美丽又宽阔的道路上。

我早就不是祖国的花朵,未来的希望了。国家的未来,还是要由一批又一批优秀的“未成年人”来造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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