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亿碳中和/绿碳产业基金:“双执行事务合伙人”模式的典型应用

来源:法律与投资公众文章

“双执行事务合伙人”模式的合伙型私募基金的其他相关案例可以参见《【最新案例汇总】设2名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基金产品案例(2022更新版)》;关于执行事务合伙人之间的权责划分及分工问题,可以参见《基金“双执行事务合伙人”之间如何进行权责划分/合理分工(附上市公司案例)》

2022年3月3日,“宝武绿碳私募投资基金(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宝武绿碳基金”)注册成立;2022年3月24日,该基金完成在中基协的备案。根据中国宝武官方宣传信息,宝武绿碳基金总规模500亿元,首期100亿元;是目前国内市场上规模最大的碳中和主题基金

值得注意的是,宝武绿碳基金是一支典型的“双执行事务合伙人”模式的产业基金。

一、基金的基本备案信息


二、基金架构:双执行事务合伙人模式

三、执行事务合伙人、管理人情况及关联关系

宝武绿碳基金的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华宝(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唯一股东、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宝武绿碳基金的另一名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建信金投基金管理(天津)有限公司,其穿透后的实际控制人为上市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值得注意的是,建信金投基金管理(天津)有限公司系已取得私募牌照的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

可见,宝武绿碳基金不仅是“双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基金,而且是“双管理人”模式下的基金。根据公开信息可知,两名执行事务合伙人之间并不构成关联关系。

四、双执行事务合伙人之间的权责分工安排

尽管宝武绿碳基金涉及上市公司即建设银行,但建设银行暂未发布关于参与投资宝武绿碳基金的任何公告。因此,关于宝武绿碳基金两名执行事务合伙人之间如何进行权责分工,暂无公开信息可寻。

关于执行事务合伙人之间的权责划分及分工问题,可以参见《基金“双执行事务合伙人”之间如何进行权责划分/合理分工(附上市公司案例)》。

五、基金的发起人情况

根据中国宝武2021年12月10日官方宣传信息,宝武碳中和基金由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携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

不过,根据宝武碳中和基金截至2022年4月17日的工商注册信息显示,基金的投资人中并不包含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关联方。

六、基金首轮认缴情况、民间资本情况

根据中国宝武官方宣传信息,宝武绿碳基金总规模500亿元,首期100亿元。不过,根据工商注册信息显示,目前该基金的首轮认缴规模仅有约50亿元左右。具体情况如下:


有意思的是,宝武绿碳基金的GP和LP中,有三家机构同时持有私募牌照。除两名执行事务合伙人外,LP中绿色发展基金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也已取得私募牌照,其同时也是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人。

从各方背景来看,宝武绿碳基金首轮实际由中国宝武集团及其关联方、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及其管理人、建设银行及其关联方、上海宝山区国资委控股平台四方共同完成认缴出资。这四方均为国资控股背景,可见宝武绿碳基金目前尚未实质引入民间资本。因此,笔者认为该基金后续很可能会进行分期扩募,并陆续引进新的民间资本。

七、基金的首轮实缴情况

根据中基协公示信息,截至2022年3月24日即宝武绿碳基金备案时,该基金的首轮实缴出资比例低于认缴规模的20%。

八、基金的投资方向

根据中国宝武官方宣传信息,宝武绿碳基金将重点投资低碳能源、低碳服务、低碳应用和低碳技术等领域,致力于以资本投资助力钢铁行业的低碳冶金发展。

-END-

声明本文不构成任何正式的法律意见和建议。任何问题均需结合具体情况予以具体分析。若有与本文内容相关之疑问、建议或合作需求者,可在与本公众号联系。

公众号 往期部分文章:

《基金“双执行事务合伙人”之间如何进行权责划分/合理分工(附上市公司案例)》

《【最新案例汇总】设2名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基金产品案例(2022更新版)》

《新能源产业基金:“双执行事务合伙人”模式的近期应用》

《“双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VS“双GP”基金:优势和风险比较》

《不同情形下,合伙型私募基金“扩募”的条件和程序要求》

《基金合伙人要求GP办理工商变更,是否受诉讼时限的限制》

《“对赌”业绩未经审计或存争议,如何影响投资人行使回购权或补偿权》

《私募基金份额回购协议的违规/无效风险以及变通思路》

《不同情境下,如何认定“合伙企业”之基金合格投资者身份》

《投资人与创始人签股权代持协议,需关注哪些特殊问题(二)》

《投资人与创始人签股权代持协议,需关注哪些特殊问题(一)》

《收购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路径及问题探讨》

你可能感兴趣的:(百亿碳中和/绿碳产业基金:“双执行事务合伙人”模式的典型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