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适、合适和喜欢是购衣物三要素

今天穿了一天漂亮的鞋子,把脚磨破了两个地方 ,面积不大,但是生疼生疼的。

早在买这双鞋子的时候,就已经明显感觉到穿着很不舒服了,但是被它的“美貌”所迷惑(这种美貌因人而异吧,因为每个人的眼光不同),还是买了下来。

买回来好久,一共只穿了三次,感觉实在糟糕,今天还把脚给磨破了。

我感觉现在买衣服和鞋子首先要舒适,然后要合适,还要自己喜欢,最后才讲究美观。一件衣服买回来穿着不舒适,不合适,自己再喜欢也不能要,那样穿起来也不会很美观了,只能说“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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