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方元:从学习和教育的本质谈“为师之道”

作者:侯方元           来源:嘉会读书

       我国的传统教育事业发端甚早,关于“为师之道”的讨论更是源远流长。笔者比较欣赏的是唐代文学家韩愈的观点。他在著名的《师说》一文中说过:“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吾师道也……是故,无贵无贱,无长无少,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也就是说,只要是有“道”之人,不管长幼贵贱,即可为师。

       从老师的角度来看这段话,我们也可以这样理解:作为一名“老师”,并不是说只要从事这种职业就可以说当得起这个称号了,而是要自问有没有“道”,或者能不能帮助学生认识“道”。另一方面,如果我们仅仅是教给学生一些知识、技巧,也很难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老师”,正如韩愈所说:“授之书而习其句读者,非吾所谓传其道、解其惑者也。”

这里所说的“道”究竟是指的什么?我想,作为一名教师,要想正确把握这个“道”,必须首先深入思考两个问题:一是“学习的本质是什么”,二是“什么才是真正的教育”,只有把这些问题想透彻了,才有可能找到正确的“为师之道”。

  我认为,学习不是简单的信息累积,甚至不仅仅是获得知识和掌握技能的过程,学习的首要目的是为了获得生存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而终极目标则应该是为了获得身心的解放,最大限度地接近哲学意义上的“自由”境界。然而,这个首要目的却常常在漫长、复杂而曲折的学习过程中被人们所遗忘。

  那么,什么是教育呢?鲁迅先生说:教育是要“立人。”他把立“尊个性而张精神”之人看成是立国的根本,通过立人的教育使国人的“人生意义,致之深邃”,“自觉致,个性张”,于是“沙聚之帮,由是转为人国。”无独有偶,雅斯贝尔斯也是这样理解教育的:“教育是人的灵魂的教育,而非理性知识的堆积。”

  由于科学技术带给了人类社会巨大的利益,也因此使现代教育逐步成为了一种谋求生存和改造社会的手段,成为了一种功利主义的教育。这种教育失去了教育本来具有的思想引导和精神提升功能,其结果往往是教会了人“怎样赚钱”,却忘记引导他们思考究竟应该“怎样花钱”。20世纪的伟大诗人艾略特对现代教育提出了严肃的批评:“个人要求更多的教育,不是为了智慧,而是为了维持下去。国家要求更多的教育,是为了要胜过其他国家。一个阶层要求更多的教育,是为了要胜过其他阶层,或者至少不被其他阶层所胜过。因此,教育一方面同技术效力相联系,另一方面同国家地位的提高相联系。”教育失去了最初的本真意义,这是现代教育的巨大失误。

  在正确理解学习和教育本质的前提下,让我们再深思:“为师之道”的“道”是指什么?我认为,这个“道”应该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师者本身的道德修养;二是师者教给学生的道理、知识、技能、方法等;三是“传道”的技巧和艺术。关于怎样“传道”,雅斯贝尔斯说得好,好的教育应该具有3个基本原则,那就是:“爱”的原则、“自由”原则和“交往”原则。“对终极价值和绝对真理的虔敬”应该首先成为教师本身的内在素质和自觉追求,然后在“爱”的前提下,通过“交往”的方式,注重对学生思想的启迪和人格的培养,并一定要让其“自由地生成”,不能剥夺学生的自由思考权。

  除此之外,教育还应遵循一个原则:隐性原则。特别是精神方面的教育,要尽量采用“启迪”、“陶冶”和“暗示”的方式,尽量避免直接说教。很多老师会发现:一部电影的教育效果有时要超出思想政治课好多倍,这很值得教育工作者反思。学习可以分为两种:内隐学习和外显学习。人们思想道德和行为习惯方面的学习大部分是在内隐学习中完成的,这里面包含着一定的心理因素。人们在道德与情感学习方面从心理上排斥说教、刻意和硬性安排。由于教育工作本身的特殊性,教师的一言一行,甚至一个表情,都可能会取得比直接说教更好的教育效果。这就是所谓的“言传身教”。

  一言以蔽之,自身有“道”,并能有效地帮助学生认识“道”,而不是灌输“道”,这才是我们的“为师之道”。否则,以长者自居,以权威自居,以“传递”真理为目的,而不是以帮助学生自己发掘真理为目的,必然会对学生的平等理念、创新能力有所压制,引起学生的反感和厌倦。这也需要我们在课程的设置、授课的方式、考题和评价标准的设计、对教师进行考核的方法等许多方面进行改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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