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钢铁直男”斯通纳

《斯通纳》封页

【提示:本文约九千字,阅读预计耗时12分钟左右。作者:梁明明    首发于个人公众号路人梁——“lurenliang1980”,转载请注明出处,谢谢!】

引子

窗外,夕阳西沉,落日的红晕染红了天边,一行飞鸟挥翅远去,没入天际,未留半丝痕迹。

窗边是白发苍茫的你,也许斜躺在木椅上,也许垂坐于草席边,但不论如何,你都已经无法完全记起自己的这一生,除了某些刻骨铭心的事,然而即便是这些刻骨之事,那些铭心的细节,你当真记得多少?

我曾不止一次,想像着当自己垂暮之时,会如何回首自己短暂而平凡的一生。

我们生于平凡,长于平凡,终于平凡,既没有幻想中的轰轰烈烈,亦没有情理外的冷冷清清,也许有两三好友,也许多半个仇家,唯一肯定的,是你走了,不会带走一片云彩,亦不会激起一丝涟漪。我们注定平凡,就如同美国上上个世纪的90后斯通纳一般,了无生趣的走完自己的一生,最后,无人记起。

是的,今天我要讲的是,那个名唤威廉.斯通纳的人的故事。

名字只是一个代号,我想把你的名字换上去,也许不会有半点唐突,毕竟,普罗大众的人生,也就那么一回事,无论古今,无论中外。

生命终归唯一,总是千篇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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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间线

【He was forty-two years old, and he could seenothing before him that he wished to enjoy and little behind him that he caredto remember.

他已经四十二岁,往前,看不到任何自己渴望享受的东西,往后,看不到任何值得费心记住的事物。】

斯通纳的一生是简单的、沉闷的、直线的,平淡得出奇。如果把他的一生画在心电图上,你会以为这是一个停止的心脏,偶尔有那么几次突起,却又很快落下。

斯通纳于1891年出生于布恩维尔附近的一家小农场,父母虽说有个农场,但要自己耕种,且土地贫瘠,辛苦一年也就仅够一家生活。

90后,农家孩子,这就是斯通纳一开始的标签。装备布衣面甲,锄头镰刀,智力中等,速度一般,攻击一般,防御一般,关键是金钱值为零。

是不是跟你的开始有得一拼?

1910年,长到19岁的斯通被父母送到密苏里大学读农学,目的是希望他学成归家后能通过学到的知识改进农场缺肥的土壤,能够科学种植,以增加农作物产量。应该说,这点上老斯通纳还是有远见的,当然,更多的出于私心。但不论如何,斯通纳带着父亲用秋收麦子作抵押向邻居借的钱筹办的装备入学了。

新世纪青年,农家少年,依旧布衣面甲,但终于换了新装,攻击、智力、速度、防御有所提升,开始走法术系道路,向智力型英雄发展,有少许金钱。

斯通纳入学后,借住表亲弗特家,边工边读。

第二年,他发现自己对文学感兴趣,于农学不感冒。后来在英文系主任老斯隆的指引下,斯通纳改修文学,从此断了回家的路,终致父子陌路,农场成忆。

于是,一个纯智力型法师诞生。

1914年,斯通纳23岁,本科毕业,继续留校攻读硕士。当他把这个决定告诉父亲的时候,老斯通纳想不明白,内心虽然在哭泣,但还是选择了支持。

1915年,斯通纳24岁,修完硕士课程,继续攻读博士。

1917年,一战期间,当美国对德宣战时,斯通纳的两个好友都去参了军,他有点懦弱地遵从了自己的内心,选择了留校。

1918年,在斯通纳27岁的时候,他纳获得了博士学位。度过了八年的求学生涯,斯通纳学有所成,老斯隆给了他一个留校任教的机会,斯通纳成为一名大学讲师。

这时,斯通纳通过自己的努力与刻苦,转换了阶层。鲤鱼没有跃上龙门,但跃出了农门。却未知是悲是喜。

作为一条活蹦乱跳的鲤鱼,谁不想着那一跃呢?为此,多少家庭拼尽全力,只为求得那一跃的机会。

1918年底,斯通纳认识了伊迪丝,展开追求。1919年2月,与养尊处优的银行家的女儿伊迪丝结婚,时年28岁。

应该说,至此为止,斯通纳还是顺风顺水的。虽然青少年吃了不少苦头,但终于修得正果,他似乎迎娶白富美之后,就要从此走上人生巅峰,开启波澜壮阔的一生。

理想很丰满,现实贼骨感。骨感得让你随时都要被咯一下。

阶层的鸿沟,不是说想跨越,就能跨越的。

1923年,斯通纳32岁,女儿出生。

1924初夏,老斯隆去,为恩师抬棺。同年底,完成自己的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学术著作,籍此晋升副教授,并被授予终身教职,年33。

1925年,在妻子的逼迫下按揭买房。

女人对房子的渴望,似乎古今中外概莫能外。每一个贷款买房的男人,背后都有一个渴望房子的女人。

1927年,父亲去世,紧接着,母亲也走了。斯通纳草草把父母埋葬在布恩维尔的一小块地里,同时埋葬的,还有他作为农民的过往。年36。

1929年,出售了祖业(农场)的斯通纳,彻底与过往作了个了结。同年10月,银行家的岳父因经济危机而自杀。年38。

1931年,给劳克曼斯的不学无术的爱徒打了不及格,从此两人结下了梁子。后来劳克曼斯升任系主任后,对斯通纳各种打击报复,这是后话。年40。

1932年,出轨女助教凯瑟琳。两人虽是真爱,但因斯通纳的懦弱,这声爱恋无疾而终。年41。

凯瑟琳离去后,斯通纳大病一场,而后变得冷漠,除了教书,他对任何事情似乎提不起兴趣。如此就是24年。

1941年,女儿未婚先孕,接着成为孀妇。斯通纳成功被生活给予了二连击。年50。

1956年,因肠癌去世,享年65岁。

我不厌其烦的记下斯通纳的这一从生至死的时间线,是因为我从中仿佛看到自己的影子。如果你把自己的时间线也逐一罗列出来,你会发现同样有很多重合的地方。如开头所讲,名字只是代号,斯通纳的一生,是你的一生,也是我的一生。

我不得不说,生活就是如此,平淡就是你我。我们中的绝大多数,无论你再使多大的劲,最终还是那万千沙砾中最不起眼的那粒。我们平凡得连渣都不掉,但那又如何?我们终究活过,用力地活过,虽然我们的一生,一如一张接近于直线的心电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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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物关系

【你觉得这里有某种东西,有某种东西值得去寻找。其实,在这个世界上,你很快就会明白。你同样因为失败而与世隔绝;你不会跟这个世界拼搏。你会任由这个世界吃掉你,再把你吐出来,你还躺在这里纳闷,到底做错了什么。因为你总是对这个世界有所期待,而它没有那个东西,它也不希望如此。棉花里的象虫,豆荚里的蠕虫,玉米里的穿孔虫。你无法面对它们,你又不会与它们搏斗;因为你太弱了,你又太固执了。你在这个世界没有安身之地。】

斯通纳一生教过无数个学生,但他没记住一个,也没一个记住他。就像我们这一生会与很多人产生交集,但到最后能彼此留在心底的,寥寥无几。我们经常把自己看得太重,以自我为中心,深陷其中不能自拔。

想想你不在了有谁会伤心?再想想谁不在了,你会伤心?如此,自然释然。

全书中与斯通纳交集的,有名有姓的人物,也就二十多个。确实,太少。我们且看下都有那些吧。

亲属:老斯通纳夫妇(父母)、弗特夫妇(表亲)、伊迪丝(妻子)、博斯特威克夫妇(岳父母)、格蕾斯(女儿)、弗莱(女婿)

好友:马斯特斯、费奇

同事:劳曼克斯、霍兰、卢瑟福、恩哈特

恩师:斯隆

至爱:凯瑟琳

医生:贾米森

学生:沃尔克

其他:达利太太(伊迪丝姨妈)、托贝(黑人雇工)

也许有遗漏的,但书中能列得上名字的,真不多。这与我们如今微信里动辙几百的好友,好像显得过于苍白。那是一个没有即时社交的时代,相对如今呈指数级爆炸的信息而言,微信里那几百的好友,真不多。更何况,其中能相互聊天、经常互动的,能有几人?

我们与一个又一个的人似曾相识,但一转头,我们又把彼此弄丢,你不记得我,我也不认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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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阶层与孤独

【他们在布恩维尔周边一小块地里埋葬了父亲,斯通纳又跟母亲回到农场。那天晚上他无法入睡。他穿得整整齐齐,走进父亲年复一年干活的那片田地,走到他现在能寻找到的尽头。他努力回想着父亲,年少时就熟悉的那张脸就是不肯出现在他脑海。他在田里跪下,手里抓了把干燥的土块。他把土块捏碎,看着沙子,在月光下黑黑的,土碎了,从手指间流出去。他在裤腿上擦了把手,然后站起来,走回家。还是睡不着,他躺在床上,望着唯一的那扇窗户,直到天亮,直到地上没有任何阴影,直到大地把灰色、贫瘠和无限的空间舒展在他面前。】

人类社会自产生文明以来,阶级就一直伴其左右。

投胎这事是个技术活,稍有不慎,就落入底层苦苦挣扎,而我们却经常不慎。

每个人面前都横着一条阶级的鸿沟,我们拼尽了全力跳过去,却发现还有更宽的鸿沟在前面横着。而努力跨入新阶层的你,总觉得如此孤独无助。你想要与过去完全了断,你想要尽力溶入当下,但一切终归徒劳。孤独的路还很长,你的生命却很短。

斯通纳带着对未来的无知与父母的期望进入大学,如果一切照计划进行,他会回到农场,继承祖业。他并不懈怠于农活,也无意与父母诀别,但大学开启了他的智识,而智识一旦开启,他也就再也回不去了。

我们跨跃阶层的途径还有哪些?

我们多年的寒窗苦读为了什么?

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当你奋力挤过去了,充满整个躯体的孤独感亦随之而来。斯通纳如此,你亦如此,斯通纳是你,你也是斯通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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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婚姻与爱情

【你最初爱的那个人并不是你最终爱的那个人,爱不是最终目标而是一个过程,借助这个过程,一个人想去了解另一个人。】

留校任教的斯通纳在费奇组织的晚宴上对一直保持微笑的伊迪丝一见钟情。

伊迪丝是一个小银行家的女儿,自小条件优渥。

斯通纳没费多少周折即求婚成功。这并不是什么好事。因为对于刚刚跨入新阶层的斯通纳,用博斯特威克的话来说,他仅仅是够到了门槛。

一边期望上限,一边起步下限。我想博斯特威克愿意把女儿下嫁,一方面是赌斯通纳的前程,一方面是其实其自身的阶层也不是太高。这从后来经济危机时,他挪用银行的款项投资失败而无力偿还可窥一斑。

婚姻自古讲求门当户对。门不当户不对,即便不会走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死路,也会走司马相如与卓文君的卖酒路。这还得遇到的是卓文君,而你肯定不会是司马相如。

凄美的爱情佳话总该传唱千古,但柴米油盐酱醋茶才是普罗大众的日常。

你跳拼尽全力跳过去的鸿沟,当面对婚姻之时,你会发现它仍然大大咧咧地横在你的面前。

除了阶层鸿沟,还有想像与现实的差距。你认为的女神,仍然会踩着马桶大便;而你认为的男神,能给你的安身之所,也只能是一间出租屋。

婚姻把双方的一切妖魔鬼怪都照了出来,就像抖音上去除了滤镜美颜的女人。如果你能接受,那么恭喜你们挺过了第一关。

可惜伊迪丝没能挺过第一关。计划中的欧洲之行取消了,宽敞明亮的大房子没有了,生活方式的改变,生活水准的下降,她无法忍受。关键是,她其实并不喜欢斯通纳(从后来斯通纳出轨凯瑟琳,而她却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可以看出),更何谈爱。

尽管斯通纳一直小心翼翼地承受着,伊迪丝却不依不饶。她应该后悔当初的选择,但过往的教育告诉她要恪尽妇道,既不愿离,又不愿合,于是只能是人前恩爱人后分。巨大的分裂撕扯着她,也撕扯着斯通纳,从而注定了他们婚姻的失败。

现实中,有多少对夫妻,过着貌合神离的日子,又有多少对夫妻,分离后不再相信“爱情”。

婚姻需要经济基础的支撑,更需要夫妻双方的相互包容,只是一方对另一方的一昧忍让,结出来的只会是苦果。

而这个苦果,懦弱的斯通纳,从一见钟情之时起,就已吞下。

我相信一见钟情的感觉,但不相信一见钟情的婚姻。开始的好感,只是你爱情的起步,你需要进一步在爱情的沼泽里探寻,直到两人都愿意真正的深陷其中。

斯通纳一开始是喜欢伊迪丝的,那种强烈的喜欢之情相信每个经历过的男子都感同深受。我们不能苛责他的一见钟情,只能叹息他的过份软弱,正是他的软弱埋葬了他的家庭与后来的真爱。

我说的是凯瑟琳,那个充满阳光与活力的年轻助教。

【他曾经想要爱。他拥有了爱,然后又放弃了,把它释放进混乱的生命潜能中。凯瑟琳,他想。“凯瑟琳。”】

凯瑟琳的到来重新燃起了斯通纳的生命之火。很难想像自从伊迪丝怀孕之后便不允许他碰她的这些日子以来,他是如何度过的。除了全身心投入教学工作,他熄灭了自己的生命之火,由此变得固执、冷漠、不近情理,我想,斯通在婚姻上所受的伤害,远比过往的任何伤害要深。

直到凯瑟琳的到来。

男人到四十,精力正旺,事业正盛,经验正丰,经济正实。岁月虽然在脸上刻上了痕迹,但增添的只是一份成熟的稳重感。斯通纳正是如此。

凯瑟琳曾躺在斯通纳的怀里,轻轻抚摸着这个男人,说,怎么就贪恋上你?

是的,她已经陷入爱情沼泽难以自拔。斯通纳亦然。他们之间,应该是纯真的爱。

凯瑟琳应该有着跟斯通纳同样的经历。他们有着同样贫苦的原生家庭(从凯瑟琳住宿在狭小的公寓可以看出),有着同样追求上进的心(边助教边读研),有着同样对某一事物(文学)的爱。所以,即便是两在一起不讲一句话,也能心有灵犀。

世间多没有爱的婚姻,亦多没有婚姻的爱。很多时候,我们仅是凑合在一起过日子;很多时候,仅是一个把另一个“拿下”的和平。所以,当你遇到那个愿意跟你一深陷爱情沼泽的人时,请勇敢一点,请珍惜一点。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几人得成?

可惜斯通纳想要珍惜,却不勇敢,作为四十岁的男人,他顾虑太多,事业,女儿,妻子,等等。他内心挣扎过、不甘过,最后选择放弃真爱。这样的男人,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坏。

对于失败的婚姻如何处理?这是横在很多人面前的一个棘手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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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你的选择

【1918年的那个夏天,他的大量心思都用在琢磨死亡上。马斯特思的死对他的震撼比自己想象的要强烈得多。第一批美国军人在欧洲的伤亡名单开始陆续公布。】

人的一生要做很多次选择,每次选择,都注定了你的将来。

斯通纳第一次的选择(后面的留校是第一次选择的延续),是从农学改修文学,这注定了他要与自己的过往告别,而实际也是这么发生的。第二次选择,在1917年。当时一战正酣,年经人们群情激愤,参军勇跃。两个好友力劝他一起去,斯通纳的选择是拒绝。这是一个稳妥的选择,无可厚非,更何况用老斯隆的话讲,当时文学院都快没人了。但正是这个选择,让他只能是平淡的过完这一生。

马斯特斯作为新兵蛋子被派往欧洲战场,一年后战死于蒂耶里堡,应了那句“古来征战几人回”;费奇则被招入军官学校,还在训练营时战争就结束了,得以“战士十年归”。归来后的费奇携“军功”得以出任助理院长兼代理系主任之职。

一战死一荣生一原地,三好友两选择三结局,世间的事,还有什么没有囊括?

在面对充满风险的十字路口,我想我们大多数人会如斯通纳一样,选择那条看得见的、最平坦的道路。人们总是厌恶风险,惧怕死亡。所以我们的人生注定了平淡无奇。

第三次选择是对于学渣沃尔克学业的评定上,斯通纳不顾费奇的忠告,坚守职业操守,选择给沃尔克不通过。也许是受了好友马斯特斯死的刺激,也许是对原则性的坚持,也许是出于固执,但不管如何,斯通纳的这次选择是正确而不明智的,他已经明确知道了选择的后果,却一往无前。我们有的时候,也会为了心中的某些坚持一往无前,你后悔了吗?

【一个人必须得准备好为自己的信念忍受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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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缺陷者的自悲

【对这个世界而言,我太聪明了,我总是无法闭上嘴不去评论这个世界,这是一种疾病,无药可治。】

劳曼克斯出身于一个非常成功的小商人家庭,身带残疾的他自小与人隔阂。他总是自惭形秽,孤单冷漠,这点与斯通纳有相似之处。一个是因为残而冷,一个是因苦而孤,他们是同一类人,又不是同一类人。

劳曼克斯把斯通纳引为同类,于是让自己的残疾爱徒沃尔克去上斯通纳的选修课。他想着他们既然同命相怜,斯通纳应该会为爱徒大开方便之门,可谁知斯通纳一根筋上来,把劳曼克斯敏感脆弱的小心灵击得粉碎,劳克曼斯恼羞成怒,从此事事针对斯通纳。用他的非常厌恶的口吻讲来,要不是斯通纳有“终身教职”这个光环加持,一准被成为系主任的他踢出学院。这得多大的仇多大的怨。

我们有时候,会莫名其妙的遭人嫉恨。可能是你一句无心的话,可能是你一个无意义的表情,也可能是你习以为常的一个肢体动作,就这样,遭人恨了。对此,我们百思不得其解,为何?

原因很简单,缺陷者的自悲。这里所指的缺陷者,可能是肢体上的,也可能是其它方面上的,比如身世。

因为自悲,所以敏感,觉得全世界的人都“瞧不起他”,进而孤僻,偏执,钻牛角尖。外面但凡一点风吹草动,他总觉得别人是在说他、谤他,只有抓住点机会,他就要给予你无情的打击与报复。如果他谋得机会身居上位,那暴击率加成,不亚于身上背了一把无尽之刃。

劳克曼斯就是这样一个人。更何况斯通纳是“明显的故意与他过不去”。

所以,无解。除非你不怕恶心自己,愿意昧着良心去迎合。

反正钢铁直男斯通纳不干!

这点上,我是支持斯通纳的。

只是,面对缺陷者的自悲,面对那种“我弱我有理”的道德绑架,我得告诉他,这是病,得治!

这里我无意去贬低任何的缺陷者,相反,对于那些积极追求生活的缺陷者,我都抱以最高的敬意。很多时候,我们要赢得别人的尊重及认可,并不是躲在自己那可怜的自卑后面警惕一切,而是要勇敢的走出去。只有你自己尊重自己,自己认可自己,才会赢得别人的尊重与认可。

缺陷者的自悲,很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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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子女的塑造

【他开始意识到,格蕾斯离开哥伦比亚——也许甚至包括她怀孕——其实是想逃离一座监狱,她现在是出于难以抹去的仁慈和温柔的善心才回来看看。】

格雷丝六岁前的日子是快乐的,那时她是一个安静且快乐的女孩。她喜欢安安静静的呆在父亲的书房,偶尔跟邻居的孩子玩耍。

母亲的突然介入打破了这份宁静与快乐。伊迪丝自身所接受的教育就是糟糕的,所谓上层社会的精英教育压抑了她的天性,直到她变成施教者觉得所该有的模样,只是她自己不这么认为。

当她开始按自己的模子来塑造女儿时,格雷丝的痛苦开始了。孩子的天性本身就是玩耍。天真与快乐,淘气与哭闹本来是应该的样子,而这时的格蕾丝必须按母亲所要求的大人的规范来待人接物,了无生气的童年是格雷丝的一场梦魇,以致于她为了及早逃离而不惜未婚先孕,虽然她并不喜欢孩子她爸。

斯通纳对于这件事的态度仍然是忍让,不惜以牺牲女儿一辈子为代价的忍让,最终导致了女儿后来的悲剧。虽然伊迪丝是罪魁祸首,但他无异于帮凶。尽管斯通纳时常为此感到难受,却不可原谅。

我们对子女的教育又何尝不是这样?

你该如何,你不该如何,你要怎样,你不能怎样……我们不缺有责任有梦想有精力的专制家长,我们缺的是有爱心有同理心有宽容心的无为家长。诚然,孩子的教育千难万难,但千万不可按着自己的模式或别人的模式去塑造,按着孩子的天性及爱好去引导,让他们在该有的阶段做该做的事,你要相信你的孩子,其实不比任何人的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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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工作狂

【斯通纳站起来,这时又意识到没什么可说。他从这个面孔看到另一个面孔,沉默了好长时间。他听到自己的声音单调地发出来了。“我已经教……”他说。他又重新开了个头。“我已经在这个大学教了将近四十年书。我不知道,如果我不做一名教师还能干什么。如果我不教书,我也许――”他停顿了下,好像走神了,接着又决然说:“我要感谢你们所有的人,让我来教书。”】

如果说有什么事能让斯通纳一直坚持下来,那就是他做为教师的工作。很多人工作只为了“混一碗饭“,而斯通纳却把自己的整个身心都付诸其中,真正诠释了”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的真谛。

他对工作的热爱,他对学生的尽责(尽管严苛),世人无及。这样的老实人,这样的工作狂,希望现实中能被人记住,而不要被吃亏。

用时下张文宏医生的话讲,就是“不能让老实人吃亏”。

现实中,“老实人吃亏”的情况比比皆是。能干的不如会说的,会说的不如会吹的,会吹的不如会拍的……

你是哪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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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友谊

【戈登·费奇和威廉·斯通纳之间的友谊已经达到这样的程度,所有这种维系了很久的关系都会出现的境界:随意又深厚,亲密得如此小心,几乎没有了个人色彩。】

世间找到得到真正的友谊吗?我想是的,但不多。

斯通纳真正的朋友也就两个,其中马斯特斯早早离去,而与费奇的关系又似乎隔了一层那么东西,既亲密又疏远,既真实又虚幻。

我们一生称得上“朋友“二字的人很多,但真正算得上“朋友”的人却很少。有的人经常在一起,但离开了也就忘记了;有的人相隔千万里,但想起来时却如此亲切。

“以利相交,利尽则散;以势相交,势去则倾;以权相交,权失则弃;以情相交,情逝人伤;唯以心相交,淡泊明志,友不失矣。”

以心相交,谈何容易?

真正的友谊难寻,咱就且寻且珍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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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死亡与虚无

【一个星期接一个星期,一个月又一个月,死者的名字在他面前滚滚而来。有时,它们仅仅是些名字,在他的记忆中好像来自遥远的过去;有时他会想起一张脸与某个名字相配;有时他会想起一个声音,一句话。】

死亡是永恒的话题。“我们将向何处去”这个话题困扰了一代又一代的先哲,在探寻答案的过程中他们创造了各种宗教,在给人们带来心灵慰籍的同时,又给人们制造了新困扰。

斯通纳在生命的进程中遇到了两次世界大战,第一次,他失去了挚友马斯特斯,第二次,他失去的更多。无数逝去生命的音容笑貌朝他扑面而来,这次他只能依稀记起,然后陷入困顿。

他开始考虑死亡,考虑生命的意义,直到他看到一片虚无,达到心灵的平静。

人的一生追逐太多的名利,从而倍受俗世的煎熬,如果说能有什么是有意义的事情,也许就是遵从自己内心而活,其余,尽皆虚无。

我想,斯通纳当是想通了这点。

所以他能够平静的面对二十年来劳克曼斯针对他的所做的一切。既然一切尽皆虚无,那点小手段,又算得了什么?

小鞋虽多,我心无谓,一切皆虚,汝奈我何?

小鞋奈何不了斯通纳一个人,但死神并不会放过任何一个人,不管你是达官显贵,还是平民百姓,无一例外。

在面对死亡的时候,斯通纳有过痛苦,但没有恐惧。他所惋惜的是还有好些事没做完,他所担忧的是如此会不会给别人带来麻烦。他是个固执的老好人,在那次看向窗外的顿悟之后,虚无感给他带来了力量,面对死亡的力量。

死亡不过是虚空世界向当下收回的一个投影,既然如此,我们何不淡然地去找虚空之主聊聊。

斯通纳的最后时刻在想些什么?他是否会怀疑自己的一生?我不得而知。

我们终究要逝去,但我们曾经活过,足矣。

写在最后

斯通纳是失败者,还是成功者?

有的人把斯通纳称为“一个美国的Loser”,这是我不同意的。成功的标准因人而异,按照大众的认知,能够当上教授,对于一个农家子弟而言,无论在哪里,无论在哪个时代,都算是成功的范本了。如果你总认为必须要达到王健林那样的地步才算得上成功,那么对于我而言,只要实现王首富那个小目标的十分这一就足矣。当然,对于你的目标,我还是会祝你好运。

不过斯通纳在很多方面是失败的:婚姻是失败,教育子女是失败,跟同事相处是失败(同事总觉得他难于相处且不近人情),甚至连那场短暂、真挚的恋爱也失败。

我们似乎找不出斯通纳身上哪怕一丁点的成功,除了那本给他带来“终身教职”光环的学术著作,这算唯一的一个成功吧。

不过这正是真实。我们暗骂他的懦弱,我们明赞他的正直,我们说他为什么不思进取,我们又看到他人性的闪光之处,这一切,只因为他是一个真实的人,真实到让你触手可及。

他是你的某个朋友,你的某个邻居,你的某个同事,你的某个亲戚,或者,他就是你自己。

我想,当我在未来垂坐窗前回望首过往之时,我会是另一个斯通纳。

不曾被人记住,不会被人记起。

你的第一眼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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