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 第十八卷 汉纪十 公元前133年----公元前125年

大事

李少君接近武帝
王恢与韩安国论证是否该攻匈奴。
王恢无功而返,请田蚡求情,反而弄巧成拙,自杀。
黄河泛滥,田蚡为一己私欲,劝解武帝不要修补河堤。
武帝废掉陈阿娇
武帝为窦太主二破坏礼仪,东方朔劝解。
武帝派遣卫青攻击匈奴
临人主父偃、严安,无终县人徐乐,都向武帝上书议论政事。

  • 主父偃论及 好战必亡
  • 严安论及 现在风俗不好,需要约束一下。另外不可轻言战事
  • 徐乐论及 土崩与瓦解

主父偃 推恩令

一点想法

  • 菑川人公孙弘对策曰:“臣闻上古尧、舜之时,不贵爵赏而民劝善,不重刑罚而民不犯,躬率以正则遇民信也;末世贵爵厚赏而民不劝,深刑重罚而奸不止,其上不正,遇民不信也。夫厚赏重刑,未足以劝善而禁非,必信而已矣。是故因能任官,则分职治;去无用之言,则事情得;不作无用之器,则赋敛省;不夺民时,不妨民力,则百姓富;有德者进,无德者退,则朝廷尊;有功者上,无功者下,则群臣逡;罚当罪,则奸邪止;赏当贤,则臣下劝。凡此八者,治之本也。故民者,业之则不争,理得则不怨,有礼则不暴,爱之则亲上,此有天下之急者也。礼义者,民之所服也;而赏罚顺之,则民不犯禁矣。

《司马法》曰:‘国虽大,好战必亡;天下虽平,忘战必危。’夫怒者逆德也,兵者凶器也,争者末节也。夫务战胜,穷武事者,未有不悔者也。

非明王在上,示之以好恶,齐之以礼法,民曷由知禁而反正乎!

夫圣人以天下为度者也,不以己私怒伤天下之功

关于汲黯 公孙弘 主父偃

  • 班固曰:古者天子建国,诸侯立家,自卿大夫以至于庶人,各有等差,是以民服事其上而下无觊觎。周室既微,礼乐、征伐自诸侯出。桓、文之后,大夫世权,陪臣执命。陵夷至于战国,合从连衡,繇是列国公子,魏人信陵,赵有平原,齐有孟尝,楚有春申,皆藉王公之势,竞为游侠,鸡鸣狗盗,无不宾礼。而赵相虞卿,弃国捐君,以周穷交魏齐之厄;信陵无忌,窃符矫命,戮将专师,以赴平原之急;皆以取重诸侯,显名天下,扼腕而游谈者,以四豪为称首。于是背公死党之议成,守职奉上之义废矣。及至汉兴,禁网疏阔,未知匡改也。是故代相陈豨从车千乘,而吴濞、淮南皆招客以千数。外戚大臣魏其、武安之属竞逐于京师,布衣游侠剧孟、郭解之徒驰骛于阎闾、权行州域。力折公侯,众庶荣其名迹,觊而慕之。虽其陷于刑辟,自与杀身成名,若季路、仇牧,死而不悔。故曾子曰:“上失其道,民散久矣。”非明王在上,示之以好恶,齐之以礼法,民曷由知禁而反正乎!古之正法:五伯,三王之罪人也;而六国,五伯之罪人也。夫四豪者,又六国之罪人也。况于郭解之伦,以匹夫之细,窃杀生之权,其罪已不容于诛矣。观其温良泛爱,振穷周急,谦退不伐,亦皆有绝异之姿。惜乎,不入于道德,苟放纵于末流,杀身亡宗,非不幸也。

  • 王恢 怎么才能避免死亡
    首先他可能必须得死
    我之前觉得是他向王fen求情才导致被杀,但是后来仔细看了记录,最后说话的是王太后。那就说明并不是王恢求情的途径出了问题。
    那么王恢是否把自己的苦衷说了呢?说了。
    那么武帝是否理解王恢的苦衷呢?理解。
    但是武帝作为中国排的上号的刚猛皇帝,他也说的很清楚:
    王恢是马邑计划的主谋,我听从了他的建议,调集了天下几十万人马,安排了这次军事行动。况且,即使捉不到单于,王恢的军队袭击匈奴的后勤给养,仍然可以安慰将士们的心。如今不杀王恢,无法向天下人谢罪。
    这个事情是由武帝的性格决定的。所以王恢必须得死。

  • 田蚡,窦婴,灌夫的问题,重复暴露了封建帝王的无情。或者说武帝本人的无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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