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损失最大,就是你的错

昨天看到刘润老师说的,一个人心中,应该有三种“对错观”:

1)法学家的对错观;

2)经济学家的对错观;

3)商人的对错观。

法学家,就是在法律层面的对错,但有时候会不近人情。

经济学家,是从“社会总成本”的角度,来判断一件事的对错在谁。虽然听上去不合理,但有时比纯粹的“道义”更有效果。

商人就是谁的损失,最大就是谁的错。

他举个例子。一个坏人A,诱骗好人B到没有锁门的工地C,然后B失足摔死了。

请问,这是谁的错?

法官认为A错,因为他犯罪了。

经济学家认为C错,他把门锁上是最经济有效的方法。

商人认为B错,因为他死了。

如果你是评论家,你可以选择法官的立场;

如果你是政策制定者,你应该选择经济学家的立场;

但如果将要失足摔死的就是你自己,我建议你选择商人的立场。

我的错,我的错,都是我的错。

因为,我损失最大。

谁损失大,就是谁的错。


原来一直以为错就是错,对就是对,没有什么所谓的判断标准,原来一个事情可以这样判断的,还可以,分的那么明确,而这样细分下来之后,发现原来做出判断,其实并不是那么难,只要确定你是站在什么角度,你想达到的目的是什么就可以了。

我也从来没有想过谁是最弱的人那个人,谁就是错的人。现在这个社会已经不是你弱,你有理了,而应该是反过来你强你有理。

现在这个社会也没有办法进行弱势群体的道德绑架了,更多时候,人们已经明白了,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他也是在告诉我们,如果发生了任何的损失,那必然是你自己没有做到最好,不能去怪别人,即使责怪别人,也只能是责怪,损失已经没有办法挽回了,所以在最终反思的时候,你只能从自己的身上去找改正的地方。


判断损失发生后应该怪谁,就是看谁因此受损失。

这是很重要的标准。 一件事情发生不好的结果时,责怪,埋怨,后悔都是无用的。

“怪”这件事,是很容易的。

但怪完了,好像这件事解决了,但是并没有改变你损失的结果。

自己受损害,只能怪自己,也只有自己才能改变故事最终的结果。

靠自己,自强者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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