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光照亮了我的盛夏

        人们对光的定义是什么呢?是黑暗中的一点火苗;是头顶灯泡的光照;又或是夕阳的最后一缕余晖。但对于我而言,光,是你。

发光不是太阳的权利,你也可以,发光体不仅仅是日月星辰、白炽灯、蜡烛,其实,人也可以是发光体。当一个人成为发光点后,他的光,足以照亮自己,甚至别人。我不知道你是否也迷茫过,颓废过,前段时间因为家里的一些琐事而整天闷闷不乐,感觉自己的人生好像掉入了一个漆黑的隧道里,好像会一直暗下去,直到你的一个微笑。那时我望向你,你一笑,让我觉得世界都明朗了几分,我突然觉得,隧道快到尽头了。你会常常开导我,我将烦心事都告诉你,我说,我的人生好似有一条裂缝似的,总是不完整的。你笑了笑,开口说:

“人生就该有这么一条裂缝,那是光照进来的地方。”

我记得你问过我,问我更喜欢太阳还是落日,我说,我喜欢落日,因为它就算是落了下去,还是在发着光,不是吗?而且这个时候,我可以平视它,看它如何把余晖撒满人间,温暖人心。阳光最炙热的时候,是盛夏,刚好,两个女孩在仲夏夜相逢,成了好朋友,也成了彼此的救赎。

你告诉我,想要散发光,是必须依靠努力的,努力就是捷径。可我总问,如果努力后没有回报呢?还努力吗?你看着脚边刚突破土壤冒尖儿的嫩草,说:“如果一腔孤勇,都被说成是运气,那这个世界,未免太看轻努力,他强任他强,清风拂山岗。”你的话总能让我燃起对生活的希望,我想,也许这就是你的神奇之处吧。可惜,后来你去了别的地方,我想,你肯定又去照亮别人了。

飞蛾爱光明以至焚身,人又何尝不是呢?在数万个漆黑的夜晚,在无数个颓废的日子。光,只看得见,却难以触碰,可是,当丁达尔效应出现的时候,光就有了形状,就可以触碰了,那个时候,我想用它建成一个我的乌托邦,因为这样,就可以留住光。

少年自有大好前程,与花相伴,在努力这条道路上,光一直在。中午太阳高照,夜晚明月高悬,连那家家户户的屋檐下,都是火红的月亮,是星光,是探海灯,是那燎原的一把烈火。年少的梦啊,多少有幸的实现了,多少又和着光随风飘散了,可年少时在哪儿做了什么样的梦,似乎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它陪着我们度过了年少无知。

你我都是一颗小恒星,恒星自会发光,无需依赖太阳,少年会按时成长,而我坚信,那点儿火苗,那些光照,那些落日的余辉,那些珍贵的光,会一直在身旁。

光无需被定义,你就是发光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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