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正义童年——读《杀死一只知更鸟》

每个人的童年或记忆深刻,或模糊不清,但童年的时光像一些印迹,刻在生命的某个阶段,无法清除,也无法漠视。

斯库特的童年,无疑要比普通的孩子丰富得多。她有一个比她大四岁的哥哥,还有一位通情达理的父亲,一到暑假还来一位声称要娶她做新娘的玩伴。在美国30年代的一个小镇,斯库特过着无忧无虑、但也不总是无忧无虑的生活。

看似是一个童年的故事,但展在时代的背景之上,让这个故事有了更深遂的意义。斯库特的父亲是位律师,他要替一名黑人打官司,这在种族严重歧视的当时,是一件令人无法接受的事。只要与白人发生冲突,黑人大都是要被定罪的。不光她的父亲阿蒂克斯要承受巨大压力,斯库特和哥哥杰姆也要面临来自家族和同学的嘲讽。

把故事推向高潮的是阿蒂克斯在法庭上的辨论,尽管事实有诸多露洞,尽管阿蒂克斯做了最大的努力,陪审团还是认为黑人有罪。斯库特和杰姆全程旁听了法庭审理。斯库特当时9岁,杰姆13岁,在无法理解大人世界和复杂时代的时候,他们用自己的价值观为这件事做了评判,也做出了自己的理解。

其实最伟大的是阿蒂克斯,他不愿意与世俗同流,不愿意放弃自己的坚守与执着,作为律师,他愿意说出与众不同的声音,愿意为弱者发声,伸张正义,这尤为难得。据说许多人看了这部小说,都选择了律师作为自己的职业。阿蒂克斯寄托了一代人的理想。

阿蒂克斯的教育方式同样令人称赞。他对孩子宽松、包容,尽最大的努力让他们释放天性。斯库特爱打架,不爱穿裙子,这些在其他人眼里无法容忍的“缺点”,在他看来,都不是问题。他认为,孩子的成长还没有到不可救要的时候,一切还在掌控之中,与其紧张兮兮,不如给他们一个快乐轻松的童年。

他自己爱阅读,每天为孩子读书,培养他们阅读习惯,这对孩子来说,其实是一笔宝贵财富。这部书是以一位9岁孩子的视角写的,对当时社会背景之下的事情的理解,有时完全超出了孩子的口吻与理解程度,如果有这样的不协调,其实是益于斯库特阅读习惯的养成,她爱读书,这无疑让她的理解力和判断力比平常孩子要高一些。所以,所谓的不协调其实是我们低估了这个年龄段孩子的可以挖掘的潜力。

一位伟大的父亲用实际行动让孩子理解与知道,尽管可能全世界都反对你,但你只要坚持做确定是对的事,早晚都会收获善意与理解。阿蒂克斯的教育方式树立了榜样,与其用小鞭子“教育”孩子,不如身体力行给孩子做示范,父亲的影响是孩子一生宝贵的财富。

作者哈伯.李一生中只写了这一本长篇小说,却经久不衰。据说这个故事盘旋在她的脑海中许久,一直未有机会写出来。后来在朋友的资助下,她停工一年写出了这本书著名的小说。

用一个孩童的视角写故事其实不大容易,写得简单,则显直白,写得深奥,就超出了一个孩子正常的理解力,哈伯.李写得恰到好处。这本书的视角在童年斯卡特与成年斯卡特之间来回跳转,中间没有明显的界线,这完全需要读者的理解与认同。这样也给写作带来了难度,如何写得不着痕迹,让人看不出成人与孩童视角的分界点,如果让读者感觉到分界点的存在,就像在一条绳子上打了许多个结,看起来会很不舒服。哈伯.李处理得很好。书有有许多超出孩童视角与理解的文字,这应是成年斯卡特的理解与阐述。

整部书文字平和,几乎没有大的起伏,但却能牢牢抓住读者的心。哈伯.李的叙述紧实、绵密,许多片断都令人难忘。记忆最为深刻的是,斯卡特第一次见怪人拉德利,拉德利长年关在房间里,不与外人接触,她和哥哥还编排了剧目取笑拉德利,但他们与拉德利建立了一种难以理解的友好关系。作者先描写了怪人的样貌,接着描写他的动作——一个长年与世隔绝的怪人乍一出现在公众面前的窘境,作者写得恰到好处,看到这个片断,我也不禁与怪人感同身受。这个片断,连读看了三次,写得真是好啊。

这部小说据说是美国高中的推荐书目。这本书同样可以推荐给家长阅读,让他们知道好的教育是什么样,什么才是能带给孩子的终生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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