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读书,听听歌

每天看着桐读英文书同时还把每天的生词写在一个固定的本子上都背下来,津津有味,看的我也决定要重新读英文书了。刚好她在读《哈利波特系列》,我就从《魔法石》开始了。就像自己本来不饿,但看着身边一个人狼吞虎咽地吃着自己本来并不太在意的食物,也慢慢有了食欲。所以今天开始读了。一打开满眼似曾相识的英文,又回忆起一幕幕在美国学习的时光,倒也没太多感想,有的只是比她遇见的还要多的生词。如她的方法,我也找来一个本子把生词写在上面,读完了今天的计划再背一背单词。我也才刚刚知道《魔法石》的英文叫“Harry Potter and the Philosopher’s Stone”,还一直以为真的叫“magic stone”呢。果然是翻译的问题。

桐桐很可爱,带着关心地建议我每天读多少页,每次要把生词控制在多少以内,以免时间久了难以坚持。其实我并不知道读英文书有什么用,但我一直保持一种想法,即日常积累的重要,一旦有用了自己不会便来不及了。并且,我们都认为想相对摆脱各种意义的本土束缚学习了解一门语言是很合适且巧妙的途径。

现在响起的是圣桑的《天鹅》。真怀念我们一起坐在沙发上安静听音乐的时光,偶尔聊一聊我们感兴趣的话题,可能只是蹦几个词儿,两个人便能心领神会。而身体依然保持不动,好像我们在远处等音符赶来似的。一切显得过于自然,不知道自然本身会不会同意我这么说,也许“自然”同意了,“nature”不同意亦未可知。

她前几天说喜欢一本书,是讲秘鲁的,叫《到马丘比丘右转》。她说,她想去秘鲁。我说,我和你一起去。她总觉得我不喜欢出行不会和她去,她不知道我其实和她做什么都愿意。今天这本书到了,我先简单翻了翻,便可以断定她会喜欢的,和我们以前喜欢读的那些旅行文学一样吸引人,比如我们都喜欢的林达。有人一起读书、听音乐、看电影、出去玩是个幸运的事儿,是自己的幸运。

现在的音乐是《いつも何度でも》,就写到这吧,要好好听听这首歌,出出神,发发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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