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过分体罚学生,事后态度恶劣,语言过激

本不想把此事公之于众,但此举实属无奈,传播负面信息,愿各位网友见谅!

        10月28日上午,滨州市博兴县某小学五年级一班科学老师马某因学生未完成作业,将其叫到办公室,用笤帚打了小新(化名)的屁股,后用笤帚击打该生背部,导致背部出现大面积红肿,同时,脸部也受伤,并且肿胀明显且有血迹,脖颈处也有红色印记。(图中可见,被打当天,学生脸部肿胀明显,至11月2日,学生脸部依然肿胀)

        马某打过该生之后,命该生写下书面材料,材料大致内容如下:该生不再在马某的管束范围之内,不再对该生作业进行管理教育。(下图为马某当天中午主动与班主任进行沟通的微信截图)

        由马某与班主任的微信聊天记录可知,马某认为学生犯有不可饶恕之错,未提及过分打学生之事,想掩盖过分打学生之事。此举可证,马某心知,他上午的行为非常恶劣,但心存侥幸,认为学生回家必不敢告诉家长,想逃过此事之责。

        下午放学之后,学生家长见脸部有受伤,问孩子受伤原因,如马某所料,该生未敢提及。学生家长只认为是孩子们之间打闹所致。

        当晚8时左右,班主任主动联系该生家长,陈述该生最近的科学作业情况,只字未提打孩子之事。该生家长回复班主任微信之时,只认为孩子在作业方面不认真,不曾认为有教师打孩子之事。此处存有疑问,班主任主动联系家长之时,是否知悉此事?如若知悉,是否应主动告知家长此事。

        晚10时左右,孩子因疼痛难忍,偷偷背对镜子,试图看一下背部受伤如何,这一情景被家长所看到,家长问及原因,孩子开始大声哭泣,声称是科学老师所打。

        次日早上,该生在去往学校的路途中,跟母亲说背部依然疼痛,母亲因不放心,怕伤及骨头,便向学校请假,于当天下午去往桓台县某医院进行身体检查。检查结果显示:肺部出现阴影,建议复查,以排除隐匿性骨折。

        而当天中午午休期间发生的一件小事令人难以理解。该生班主任将该生带到门卫传达室,校长在班里言说此事。身为一校之长,事情发生之后,理应尽快解决问题,而不是让学生帮忙隐瞒此事。对于下午的检查,学校无人问及,无人陪同。

        当天上午,马某联系了校长,承认打学生之事属实,但脸部伤痕是学生之间打闹用树枝戳到所致,与马某无关。家长因此向校长解释,该校环境卫生,整洁,学生无路触及树枝,怎会出现树枝伤及人身之事,简直是无稽之谈。由此可见,马某有蓄意掩盖事实之实。此举是否有违师德师风。

        学生家长带检查结果至学校,与校长进行沟通,关于此事,该如何处理,校长只一句:等等复查再说。言外之意是,如果学生身体没有出现任何异样,此事便不再进行处理。由此可见,该校校长纵容教师过分打学生,对于教师故意隐瞒事实真相的举动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11月1日,家长带孩子去往桓台县某医院复查,检查结果显示:肺部阴影消失。医生给出解释:对于上次检查所出现的阴影,是因被打而生气所致。此次检查,有校长和班主任陪同,校长见上次检查结果后,内心已经开始恐慌,生怕造成不可逆的伤害。这才有意陪同。

        11月2日,校长见复查结果理想,中午之时,校长给被打学生家长打电话,语气恶劣,毫无解决问题的诚恳态度。

        11月4日上午,该校校长就此事向镇教委反应,镇教委一方答应于11月5日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11月5日当天,该生家长并未拿到解决方案。

        于是,该生家长决定将此事反映到相关部门。

        在此期间,该生晚上睡眠质量下降,噩梦连连,多次因恐惧而起床喊叫。仅仅是手无缚鸡之力的10岁孩童,身体受到伤害,心理上也留下了阴影,这对该生以后的学校和生活必然造成严重影响。

        该生已不是第一次被打,2019至2020学年第一学期开学至今的32个工作日内,该生被打5次,击打头部的次数过多。

        从同班学生口中得知,马某打人事件太过平常,经常击打学生的头部脸部,打学生脸部和头部严重侵犯学生的人身健康权和人格尊严。马某还在班里戏称:用巴掌打头,那是五指山。

        被打学生的家人试图与马某进行微信沟通,马某的微信回复语言过激,声称以死谢罪,连死的想法都有,根本毫无解决问题的态度和想法,一直在逃避此事。

        教师本应为人师表,应爱护学生,马某的行为已严重损坏了教师这一形象。

        11月6日,学生家长因向镇教委寻求帮助无果,便拨打了滨州市市民热线。至11月15日,学生家长仍无接到任何处理结果,便于当天早上,再次拨打市民热线。无果。之后,博兴县教体局给学生家长打通电话,告知其处理结果。

        当天下午3时左右,博兴县教体局打电话说到:相关处理结果的纸质版材料已送至学生家中,因本人当时并不在家中,便拨通家中电话,询问在家的家属,家人并未收到纸质版材料。再次回拨教体局电话时,教体局的回复已变成:镇教委并未给出纸质版材料,只是进行的口头表述。此处留有疑问,事情本应由教体局处理,为何说镇教委未给出任何处理材料呢?

        从电话中得知处理结果后,认为此事的调查与处理存在多处疑问:

1.处理结果中提到,调查组分别与学区领导、学校领导、涉事老师、学生班主任和该生的两名同学进行了谈话。其一,此次调查,为何只是进行单方面调查,并未对学生家长进行调查,其有失调查的合理性、公正性。其二,未见相关的调查报告,博兴县教体局也不予提供相关调查报告,有刻意为学校及教师隐瞒之嫌疑。

2.此次殴打,击打学生背部,腰部和脸部,处理结果中还提到,不存在多次殴打行为。此次殴打,必然是击打多次,否则,怎么同时伤及腰部,背部及脸部。马某多次殴打该生,在9月2日开学至10月28日间的32个工作日内,击打学生5次,击打头部次数过多。

3.10月28日下午14时左右,马某主动与该生的班主任进行微信沟通,沟通内容显示,马某有遮盖过分体罚学生之嫌。既已对学生造成了伤害,应及时告知学生家长,以便及时进行身体检查,以免造成严重后果,而马某未做到。

4.10月28日晚8时,该生班主任联系学生家长,沟通学生的学习近况,未提及学生受伤之事,至10时左右,学生因痛不可忍,偷照镜子观察红肿部位时,学生家长发现背部、腰部有大面积红肿。

5.处理结果提到,涉事教师至学生家长赔礼道歉,称其为赔礼道歉,但,对学生脸部伤痕不予承认,声称是学生间打闹,树枝戳及所伤,此举有刻意隐瞒事实之嫌,严重违反师德师风。

6.处理结果提到:学校领导及该生班主任陪同家长至医院检查,垫付了医药费用,已是被打五天之后的事情。而学生家长于10月29日带孩子检查的结果显示肺部出现阴影,医生给出解释:几天之后,需再次复查,以排除隐匿性骨折。而10月29日的检查,学校无人陪同,无人问及。

7.处理结果提到学生正常上学之事,认为此事并未对学生造成心理伤害,但学生夜间睡眠质量下降,多次起床尖叫,此举可证,学生心理确已受到伤害。处理结果中还提到,已安排专门的心理医生对学生进行心理疏导,这并不属实。

8.处理结果中提到:处理结果合理合规,符合《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办法》中的规定,处理结果是对马某进行通报批评,而上述行为办法中提到,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等,通报批评不属于处分。所以,学区,学校给出的处理结果偏袒学校及教师,有失公正性,合理性。

9.教师惩罚学生并无过错,可惩罚学生的力度,惩罚的身体部位(背部、脸部、腰部)存在严重过错,且无诚恳的认错态度(称其脸部伤痕为树枝所戳)。

10.问及马某解决此事的态度,声称以死谢罪,并无处理事情的正确态度及言论。

11.该师以上行为伤害了学生身心,并作出了诸多违背师德师风的举动,应进行书面检讨,并受到相应处分,支付必要的医药费,精神损失费,交通费,误工费。

脸部被戳破。

马某向班主任李某陈述变相的事情真相。

检查结果。

背部红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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