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深夜的海洋没有光,如同死亡般岑寂。沈千雪以前以为海洋是生命的摇篮,是辽阔的世界,而在这个没有星辰的夜晚,她感受到了来自海洋的寒冷,仿佛这里是所有生命终结的地方。
这里也将成为她的终点。
她一步步地朝着大海的深处走去,海水一寸寸侵蚀着她的皮肤。冷得彻骨的海水机械地拍打着海岸,海水咸腥的气味让人窒息,她就想这样窒息。
心冷透了,也就不觉得疼了吧?
然而一个突兀的声音打断了沈千雪:“喂,想不开不要选这里,我可不想第二天被警察当作嫌疑犯抓走。”
沈千雪木然地回头,在后方的礁石上,看到了一个几乎和礁石融为一体的少年。海风吹拂着少年细碎的头发,沈千雪始终看不清他的脸。
坐在大礁石上的少年一直在观察沈千雪,观察这个闯入者,直到确定她是想不开,才开口说话。
“但是活着真的太痛苦了。”沈千雪垂下眼帘,炙热的液体坠入深海,悄无声息。
“痛苦就对了,毕竟舒服都是留给死人的。”少年的语调轻松,但眼睛却紧锁着眼前的女孩,她披着长发,一身连衣裙,看着是个恬静的女孩子。谁知道会想不开,往海里走呢?
少年想了想,转移话题道:“我看新闻说今天晚上有狮子座流星雨,你要是不介意等我走了再投海,就过来陪我一起等流星雨?”
“你不觉得,死之前看一场流星雨,也挺浪漫吗?”少年继续诱哄,其实他怕沈千雪不回头,毕竟他不会游泳,真出了什么事连跳下去救人都做不到。
沈千雪犹豫了片刻,脑子还没理清楚,就看见少年朝她伸出手。
溺水的人,要有多大的福祉才能遇见一个肯伸手救援的人?
似乎是被那只手引诱,沈千雪停止往前,走到礁石旁边,握住了少年伸出的手。
沈千雪被少年拉上礁石,在他身边坐下。
这是个奇怪的人,沈千雪胡思乱想。突然一件外套披到她身上,她心里一惊,抬头看过去,皎洁的月光让她看清了身边的少年。海风将少年的衣服吹起褶皱,月光柔和,海风低鸣。两人目光相接时,沈千雪看到了少年的眼睛,那眼眸比黑夜还要黑,但里面的光芒远胜过阳光。
有这样好看眼睛的人,心里一定充满希望吧?
曾经见过这样一个人吗?这个人身上有股熟悉的感觉。沈千雪心里疑惑,但最终摇头否定。
沈千雪胡思乱想之际,听见少年说:“我的愿望是可以感受阳光。你呢?你有什么愿望吗?别告诉我,你的愿望就是盼着我赶紧走,好继续刚才的事。”
“愿望?我连自己为什么活着都不知道。”沈千雪低下头。
“你听说过畏光症吗?”少年深吸一口气,继续说道,“畏光症也叫卟啉症,是一种不能见阳光的疾病。我患有先天性的畏光症,不能见太阳,白天出门容易死,而且是死状很难看的那种。”
这个人谈“死”的口气随意得很,却有股莫名的说服力,仿佛他常年与死神一线之隔。沈千雪怔怔地看着他,第一次相信也许生活总是这样痛苦。
“你别以为跳进海里,浪一卷就没了。何况泡久了人会肿,还有各种鱼来吃你,你想想……”
看来总有人苦中作乐。沈千雪看着他眼里的光,第一次感到轻松。
“即便活着很艰难,但我还是想好好活着。这世上还有很多我没看过的事物,还有很多我没尝过的美食。老天要我来世间走一遭,不玩够本我才不走!”少年低头浅浅一笑,没有再说话。
那天夜里他们没有等到流星。沈千雪就这样坐在少年身旁,直到困倦了,靠在他的肩上睡着。她醒来的时候,少年已经不知去向,他没留下姓名,可他的出现为她的人生点了一盏明灯。
既然死都不怕,为什么怕活着?
第一章
小小的城市
沈千雪13岁那年的夏末,知了在高高的树上鸣叫着,鸟儿在头顶交织的电线上停留片刻,然后飞向远方。沈千雪提着桶子去河边洗衣,抬起头时,只看见鸟儿淡去的身影。光透过树叶缝隙在她身上落下斑驳的影子,那影子像极了浮动的溪流。
这个靠着大山的小乡镇,鲜少有汽车喧嚣。所以当那辆黑色的轿车徐缓地从沈千雪面前开过时,她忍不住停下来张望。
黑色的轿车停靠在一口水井前,水井边上是一户人家,那里只剩下一个看房子的老头,屋内的主人早已不住在那里了。
那辆车不止吸引了沈千雪,村里的孩子也从四周围了过来,想看个究竟。
一对穿着黑色西服套装的中年男女从车内走出来,他们的打扮和乡下居民不一样。沈千雪一直站在那里看着,无法移开视线。
车后座的门被车内的人打开,一个和沈千雪年纪相仿的男生从车内走出来。他也穿着黑色的衣服,但神色有些不耐烦和嫌弃。
“梓明,去把后备厢里的行李拿出来,我们今晚要住在这里,一会儿要去山上祭祖。”穿黑裙的女人对着男生说。男生不耐烦地走到车后,将里面的行李箱拖出来:“妈,我们不住这里行不行?这里好脏,好恶心。”
黑衣男子催促:“爸妈以前就住在这里,你嫌弃什么,赶紧的!”
夏梓明撇嘴,在父母的催促下踏进了那间破旧的老房子。
村里的孩子们在他们进去之后,立刻上前围住了那辆小轿车,好奇地往里张望。
夏梓明像是早有防备,他从二楼简陋的窗户里探出头来,冲下面的孩子嚷嚷:“你们干什么?都给我滚远点,滚开,别弄脏我家的车!”
沈千雪抬起头,望着窗内的人,夏梓明长得眉清目秀,是她见过的最好看的男生。沈千雪脑子里跳出跟他做朋友的念头,于是带着善意和友好,冲他笑了笑。
趴在窗户上的夏梓明愣了愣,啪的一声关上了窗户。
夏梓明在村里住了下来。好几次沈千雪看见夏家三口相处的场景,夏父夏母对夏梓明嘘寒问暖、温柔劝哄。沈千雪的眼睛越发离不开这一家人了,她想,真正的家庭应该就是夏家三口这样的吧?
沈千雪的问题不能问出口,也不会有人回答,她能做的,只有偷看夏家三口的生活。
夏梓明随着父母去山上祭祖,祭祖之后,夏父应家里亲戚的邀请,决定多住一阵。这让夏梓明心烦不已,他讨厌这个和自己身份不匹配的小乡镇,讨厌这些没见过世面的人,也讨厌那些跑来想和他玩的同龄孩子。因为夏梓明的不友善,村里不少孩子都在背后说他坏话。
沈千雪也被他第一天的不友善行为吓到了,没再向他投递善意,只是在不远不近的地方看着他,看着他百无聊赖地踢石头,百无聊赖地听手机音乐。
夏梓明多得是乡下小孩没见过的东西,矛盾会爆发,沈千雪一点也不觉得奇怪。夏梓明与村里小孩发生矛盾的那天,沈千雪照旧在河边洗衣,她亲眼看着那些蛮横惯了的小孩将夏梓明团团围住。
“喂,你叫夏梓明是吧?手机借我们玩玩。”
“我的手机,为什么要借你们玩?想玩叫自己爸妈买,买不起就不要在这里丢人现眼。”
“你!别以为你家有钱就了不起,我们也不稀罕和你玩!”
“那就哪儿凉快哪儿待着去。”夏梓明不屑地嗤笑着,转身想要离开。而身后的几个男孩看不惯他那高高在上的模样,趁他转身,一把将他推入河中。
“快跑!”将夏梓明推进河里的男生快速逃跑,而不会游泳的夏梓明在水里起起伏伏,呼喊救命。
扑通一声,有人跳入水中。
沈千雪快速游到夏梓明身边,抓住他胡乱拍打的手,将在水里挣扎的他拉上岸。事情发生得很快,夏梓明没喝几口水就被救了上来。他坐在到处都是石头的岸边咳嗽,把呛进去的水都咳出来。沈千雪没等他缓过来又跳进河里,潜入水底。
夏梓明一开始还没反应过来,等气都顺了,才发现自己的救命恩人已经潜入水底很久了,他慌张起来:“喂,喂,你别吓我,你快浮上来,喂!”
夏梓明凑近河边,探出头去张望。水下的沈千雪突然冒了出来,一下子撞上了夏梓明的下巴,夏梓明往后趔趄几步,一屁股坐在河岸上。夏梓明揉着下巴的时候,沈千雪将捞起来的手机递给他。
“还给你。”
沈千雪青涩的笑容打动了一向高傲的夏梓明,他低下头,有些脸红,接过手机之后呢喃着:“笨蛋,手机已经进水了,捞起来了又有什么用?”
夏梓明虽然这样说着,却有些害羞地将自己的佛珠手链摘下来,放在沈千雪的掌心:“这个送给你。”
沈千雪愕然,而夏梓明慌张地转身跑了。
次日,夏梓明的爸妈无意间看到了沈千雪手腕上的佛珠。两人一把拽住沈千雪,不分青红皂白就说她是贼!沈千雪一下子愣住了,回过神时,已经被围观的人群带到了自己家门前。
张美文听闻女儿偷东西,从低矮的屋内走出来,不由分说拿起手里炒菜的锅铲就往沈千雪身上砸。
周围看热闹的人渐渐地多了起来,沈千雪强忍眼泪,站在原地任由张美文打。张美文平日经常找邻居们的不痛快,邻里关系相当不好,遇上这样的事,邻居们连劝也不劝,站在一旁看笑话。
夏梓明随着看热闹的人走过来,发现被打的人是沈千雪。他扒开人群冲进去,却没护住挨打的沈千雪,被他爸一把扣住了胳膊,他才焦急地道:“她不是小偷,东西是我给她的,我送给她的!”
夏母嘴里不干净,说些年纪小小就这样狐媚的话,夏梓明这才将真相补充完整:“我掉下河,是她救了我!”
夏父夏母理亏,却不是能拉下脸道歉的人,只好拉着儿子走了,留下挨了一顿打的沈千雪和气喘吁吁的张美文。
沈千雪在人群里看着夏梓明离开,夏梓明在人群之外回头看了她一眼,那一眼印在沈千雪心里。
那天之后,沈千雪成了夏梓明在小乡镇上唯一的朋友。
夏梓明会带着自己的平板电脑和她一起看电影,玩游戏,给她讲大城市的事情;沈千雪则教他游泳,带他爬山,带他看牛羊,做一些在大城市做不了的事情。
对于那时候的夏梓明而言,乡镇是个可怕的名词。这里什么都没有,就连上个厕所都格外麻烦。但是这个令人厌恶的乡镇里有沈千雪,她是个仿佛能给这里所有灰暗光影注入色彩的女孩。
因为沈千雪,他变得不那么讨厌这个没有网络、没有商场,甚至没有像样厕所的小地方。沈千雪在的地方,空气是清新的,阳光是明朗的,一切都是干净美好的。
只是,天下从来都没有不散的筵席。
“我过几天就要回家了,大概不会再来这里了。”夏梓明躺在高高的谷堆上,冲沈千雪笑,他的神色有些黯淡,又有些迫不及待。他既想快点离开这个什么高科技都没有的地方,又不想和沈千雪分别。
沈千雪一下子不知道应该说什么,只是沉默着。
她知道他始终是要离开的,他不属于这个小地方。
“如果以后还能见面,你就做我女朋友吧。”夏梓明见沈千雪不说一句话,便又自顾自地说了起来。沈千雪蓦地抬起头,却看见他笑得一脸明媚。
沈千雪似乎被他蛊惑,怀着小小的欣喜,郑重地点了头。
像是被人做了离别预告,但沈千雪却没等到和夏梓明的分离,她收到了她父亲的消息。那是个炎热的下午,她被母亲从河边抓回来,母亲给了她一个编织袋叫她收拾自己的衣服。她懵懵懂懂,听见四邻闲聊才知道自己要去城里找父亲。
镇上做生意的人跑来告诉张美文,说沈父在大城市里发了财,又找了一个老婆,现在儿子都有四五岁了。
“怪不得那家一直没有男人在,原来在外面有人了。”
“这年头,得看紧自己的男人。”
“唉,可怜了沈千雪那丫头。”
“张美文那暴脾气,男人不回来也正常。”
“唉,女人摊上这事也是可怜,还是少说几句吧。”
屋外的人不断议论着,张美文铁青着脸站在门口,等沈千雪收拾好衣服,便扯着女儿离开家门。
这次离开太仓促,沈千雪没有好好跟夏梓明告别,就被卷入现实的巨浪里。
张美文带着她在城市里兜兜转转,等找到沈少海的公司时已经是黄昏了。
就有那么巧,当两个人从公交车上下来时,正好遇见沈少海从办公楼走出来。
一辆小车停在办公楼门口,小车里坐着一个年轻女人,车窗降下,车里的小男孩对着沈少海喊“爸爸”。
张美文的世界在那一刻崩塌了,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到那个男人面前的,也不知道自己空白的脑海被什么填满。仿佛在那一个瞬间,所有自欺欺人的话都被现实的巨浪冲垮。
沈千雪懵懵懂懂地看着一切的发生,争吵、撕扯、谩骂,最后她和张美文被保安带走。这一切都显示着张美文的挫败,而那女人连面都没有露,是个不折不扣的赢家。
沈少海来保安室领人,沈千雪张口喊:“爸爸。”下一秒张美文的巴掌就扇到了她脸上。
“你已经没有爸爸了。”
沈千雪捂着脸,并不明白这一巴掌的分量,也不明白张美文所说的话。她似懂非懂,大人的世界与她只隔了一层薄纱,她在薄纱这头,看到了摆在张美文面前的离婚协议书。
沈少海皱眉,眼里没多少心疼:“你发什么疯?张美文,就是因为你这样,我才跟你过不下去。”沈少海甚至有些惋惜,“你说你找过来干什么?既然你来了,那我们就把婚离了吧。”
“好啊。”张美文的反应出乎意料的平静。
“离婚”这两个字,沈千雪只从家里那台笨重过时的电视里看到过,可她不曾想过,会从父母口中听到这两个字。她保持着沉默,看着自己的父母,脑海中的空白被短暂的恐惧填满。
他们离婚的话,她会变成什么样?
他们为什么要离婚?
“我和女儿要城市户口,要房子,我女儿要留在城里读书。你能做到,我就签字。”
沈少海沉默片刻,点头同意。
再后来沈千雪和张美文住进了70平方米的商品房,有了城市户口。但也从那天起,沈千雪成了单亲家庭的孩子。
五年后。
“沈千雪,一会儿一起去第五食堂吃饭吧?”从小车内钻出来的车晓曼叫住了抱着课本走过的沈千雪。这是大一的下学期,沈千雪和以往一样,先去领课本,再回宿舍收拾行李。没想到总是踩点到的车晓曼也会提前来学校。
车晓曼是沈千雪高中时认识的朋友,认识的原因很简单,高一排座位的时候两人成为同桌,后来便再没分开过。
“我要先回宿舍放好课本,要不到了十二点,我们电话联系?”沈千雪冲着车晓曼一笑。不知是不是看错了,她无意间瞥到车内开车的男人一脸不耐烦地看着车晓曼。
“那我跟你一起去吧。”车晓曼穿了一条荷叶边的蓝色小短裙,优雅的白色雪纺上衣透着小公主的气息。车晓曼只看了沈千雪一眼,立马皱眉问道,“千雪,这条裙子不是你妈妈的吗?你怎么还穿着你妈妈的裙子。”
沈千雪心里叹息,连觉得丢脸都显得多余,毕竟对方看过自己拿贫困助学金的模样。
车晓曼打量着沈千雪,她明亮的眼睛眨巴着,看着沈千雪素色的连衣长裙和顺直的黑色长发,似乎是痛心疾首,说:“我有好些衣服都不怎么穿,你拿去穿吧!”
“衣服而已,能穿就行了。”沈千雪的笑容显得有些尴尬,从前她不懂,拿过几次车晓曼不要的衣服,直到被张美文发现,挨了一顿打才知道人是要脸的。
为了缓解尴尬,沈千雪拨了拨脸颊旁的头发,别到耳后,准备岔开话题。
但车晓曼却并不打算就此结束关心:“你妈妈还经常打你吗?”
听到这话的沈千雪顿了顿,停住了步伐,转头看车晓曼,并不打算作答。
车晓曼挑着眉毛,一点没觉得尴尬,继续说:“你要是有什么不开心的事,一定要跟我说,我们可是铁打的好闺密。”
沈千雪含糊地应了一声,没再开口说话,自顾自地走下桥,迈入大门敞开的女生宿舍楼。
沈千雪学的是编剧专业,和学行政管理的车晓曼分属两个系,因此两人不住同一栋宿舍楼。
两人约的时间是十二点,十二点不到,车晓曼站在沈千雪的寝室楼下喊她:“沈千雪,你怎么还不出来!”
“沈千雪,快点出来!你磨蹭什么!”车晓曼噘着小嘴巴。她不喜欢等人,沈千雪三分钟内没回应她,她就已经按捺不住性子了。
“来了。”沈千雪动作利索地将课本和杂物收拾好,急匆匆地跑下楼,停在车晓曼面前时仍有些气喘吁吁。
车晓曼上前挽住她的胳膊,扯着她就往外走:“我们去第三食堂吃饭吧,听说今天有鸡扒套餐。”
沈千雪被她拽着,有点跟不上她的脚步。走到拐角处,两人与同班同学阿照、郑生遇上。
刚一打上照面,沈千雪脸上就浮现出尴尬的神色,手收紧似乎是想拉住车晓曼,生怕她上前给人难堪。
郑生因为给沈千雪写情书而上过学校官方微博。
这件事闹大还是阿照这个多嘴多舌的男生弄出来的。他以为郑生要公开追求谁,便整天对外念叨说郑生天天在寝室练习小楷,就为了给喜欢的姑娘送情书,把大家的胃口都吊起来了。恰巧郑生送情书给沈千雪的那天,车晓曼来找沈千雪玩。
当事人还没什么反应,车晓曼就一把夺过情书,站在讲台上声情并茂地念了出来。那份文绉绉的民国风手写小楷情书,就这样被登上了学校的官方微博。
沈千雪当时非常尴尬,她将情书还回去,并且拒绝了对方。
原本起哄的同学们安静下来,觉得这一幕有些不可思议。
郑生的告白手法,比起一般男生好了不知道多少倍,沈千雪一个素面朝天的普通女孩,怎么会拒绝这样的深情?
可沈千雪就是拒绝了,还告诉对方自己心有所属。
车晓曼事后问她是不是扯谎骗人的。当时的沈千雪笑而不语,让车晓曼好一阵烦闷,百般叮嘱沈千雪:“这世上的男人接近女人都是有目的的。”
现在遇见两个“有目的的男生”,车晓曼斗志昂扬,把沈千雪护在身后,大有一种替沈千雪做主的意思。
阿照不怕她这些,拉着脸红得跟西红柿一样的郑生绕过来,道:“沈千雪,不如我们一起去吃饭吧?”
沈千雪倒是想好言拒绝,她讷讷地笑了笑,拨了拨在风中轻扬的长发,准备开口时,却见车晓曼再度挡住了二人。
和往常一样,还没等沈千雪开口,车晓曼就拒绝了男生对沈千雪的邀请。
沈千雪的笑容愈发尴尬,但这样的场景又不是第一次发生。有时她觉得车晓曼有些自作主张,但她心里早就住了一个夏梓明,有车晓曼帮忙挡一挡,对她而言也是一种便利。
只是有时候,有些尴尬难以避免。
“我和晓曼还有其他事情,有机会再一起吃吧。”沈千雪也客气地说出拒绝的话。郑生还想再说些什么,车晓曼已经拉着沈千雪走了。
“别看了,走远了。”她们走后,阿照撞了撞郑生的肩膀。
郑生回过头,低下头长吁了一口气。
“这个车晓曼就是根避雷针,你这道雷是落不到沈千雪身上去的。走吧,还看。”阿照无奈地叹了一口气,拽着郑生走进了第六食堂。
沈千雪第一次见到宋弋鸣,是在两个月后的十大歌手比赛会场外。
学校内的活动对于大一新生而言是有致命吸引力的。车晓曼向来喜欢欣赏帅哥,她听说今年十大歌手比赛有很多帅哥参赛,激动得晚餐都没吃,便拽着沈千雪赶往比赛会场。
因为人太多,车晓曼先钻进去找位子,而沈千雪则拿着她的饭卡去小卖部买饮料和薯片。
沈千雪拿着东西跑到主舞台附近时,脚下一滑,整个人向前摔去。在她摔倒的同时,她手里的绿茶也随着惯性抛了出去。
咚的一声,她听见了饮料瓶子坠入液体中的沉闷声响。
沈千雪抬起头时,看到与她相距一米的地方,站着一名戴口罩的男生。男生过长的刘海从鸭舌帽的帽檐下溜出来,斜斜地遮住额角,乌黑的头发下是映着主舞台灯光的眼睛,他似乎受到了惊吓,茫然地盯着沈千雪。
那一刹那,沈千雪的呼吸都停滞了,她忘了自己原本要干什么,只是愣愣地看着那双如星河般深邃的眼眸。
那也许是她见过的最好看的眼瞳,明亮、澄澈,仿佛能将宇宙和万物都融进那流转的深邃中。
太好看了!
“你没事吧?”那双漂亮眼眸的主人伸出手,做出想要扶她起来的动作。
沈千雪忽然意识到自己的尴尬状态,赶忙爬起来,并没有触碰那带着善意的手。
“我没事。”
沈千雪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尘。
灯光照在男生身上,沈千雪这时才看清,男生的牛仔裤和黑色带帽外套上,都是绘画颜料。而这一切,都拜她那瓶绿茶所赐。
沈千雪看着漂浮在颜料桶内的绿茶,心里大叫一声糟了。
一定是刚才她摔倒的时候,绿茶落进了他手中提着的颜料桶里。
因为沈千雪一直盯着颜料桶里的绿茶看,男生以为她对那瓶绿茶情有独钟,便用戴着手套的手把那瓶绿茶捞起来。
颜料顺着瓶身往下滴,男生眉毛轻皱说:“这应该没法喝了吧?”
沈千雪张皇失措:“对不起,你的衣服……”
男生笑了笑说:“被你的绿茶吓得‘五颜六色’了。”
沈千雪知道这是对方不计较的意思,看着他一身狼狈,又忍不住捂嘴笑出声来。
男生扬了扬带着颜料的绿茶,笑着道:“作为赔偿,这个就让我带走了!”
沈千雪回过神时,男生已经提着颜料桶走远了。
沈千雪站在原地目送男生离开,直到人不见了,才想起自己还要去找车晓曼。
沈千雪找到车晓曼时,车晓曼正在看节目表演名单。她见沈千雪来了,急忙将旁边霸占着的位子腾出来。
临时搭建的舞台还在试音响,各种嘈杂的声音混合在一起,让人耳朵受罪。
沈千雪探过头,和车晓曼一起看节目名单。沈千雪的视线随着名单列表下移,那份名单本没有特别之处。但——
“夏梓明?”
沈千雪已经五年没有见过这个名字了,她再三看了几遍之后,丢下车晓曼直奔歌手后台。
“千雪,你干吗去?”
沈千雪没有回答她。此时帷幕已经拉开,车晓曼扫兴地噘噘嘴,决定自己看表演。
沈千雪忐忑又激动地拨开人群。
她不知道名单上的夏梓明是不是她认识的夏梓明,但哪怕不是,她也想确认一下。
歌手的后台和舞台隔着一条走廊的距离,沈千雪迎着风奔跑,忘乎所以。
也因为她的忘乎所以,她又犯了和之前一样的错误,脚底打滑,往前摔倒。而这一次,因为奔跑的速度太快,她觉得自己在短暂的瞬间脱离了地心引力。
沈千雪像一颗划过地球表面的流星,只是降落在地球表面的姿势有些不雅。
她闭上眼,等待自己与地表接触。
然而这一次,她没有落地。
她的手腕被什么抓住。
一股温暖有力的力量,从手腕处传来。强劲的力量将她往反方向拉,风吹拂着她的长发,发丝拂上脸颊,让她看不清眼前的一切。
那手掌的主人一个后跨,旋身伸手搂住她的腰肢。像是在跳一曲优美的华尔兹,只是这一系列的动作,都是那个男生在提着一桶颜料的前提下完成的。
是那个“五颜六色”的男生!
沈千雪被他牢牢地锁在怀里,主舞台音乐停止,没人说话的间隙,她似乎听到了心跳声。
她看着男生那双剔透的眼睛,光线从他的眼睛里折射进她心里。不知是时间停止了流动,还是两人忘记了时间。
在这个周围喧嚣纷扰的夜晚,仿佛一切的宁静都聚集在他们身上,仿佛有一束光将他们与周围的黑暗隔离开。
两人就这样无言地对视着,也不知道是过了几秒还是更长的时间。
大概只有几秒,但,却像过了几个世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