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草时评丨谈谈降低刑事责任年龄问题

案件就不详述了,最近很热的案子。大连13岁男孩杀害10岁女孩,连捅7刀导致死亡。

对这个案子的看法,法律专家、新闻媒体乃至全社会,都发表了看法。有的怀着朴素的正义观,认为杀人偿命;有的在思考社会和家庭的责任,怎样才能防止小恶人的出现;有的在修法上大力呼吁,应降低刑事责任年龄;还有一些法律学者,从单纯的行为角度,分析13岁男孩这一危害行为。

观点虽属不同角度,但一个共同的思考就是,应该在法律框架闪来解决这个问题。

不得不说,我们国家推进依法治国的成效,我们的公民的法治素养的提高。一个国家和民族,有更多的冷静与理性,就一定会在强大的路上越走越远。

案件终局,3年劳动收容教养。确如所报道的,这是目前法律框架内的最严措施。对一些正义感激愤的人们,特别是受害人家属而言,这好像不足以令其满意,但法律就是如此,既便快速通过一个降低刑责年龄的法律,因法律不溯及既往,也无法将一个13岁的孩子送上断头台。

所以,更多的还是以此为鉴,思考完善法律,健全社会管理和家庭教育,才是全社会应该有的大思考。

1.关于“他还是个孩子”

这句话,很熟,屡屡见诸报道和文章。其实,更可怕的,这句话深深存在于许多家长头脑之中。

以前网络上有个段子,讲中国人最大的和稀泥,如“大过年的”“来都来了”“事儿都过去了”等等。“他还是个孩子”与此类同,但危害更大。

这么轻轻一句,抹掉的是一个孩子的责任观念。“哦?我是个孩子!闯了祸也没事的。”

所有的恶,慢慢在这句话中紧积!我是孩子我怕谁?

况且,孩子这个概念,在许多家长那里,是没有年龄区分的。两三岁是孩子,七八岁是孩子,十七八岁乃至成年后好长时间了,仍然是他们眼中的孩子。

造孽之父母,成功培养巨婴。为害家庭,危害社会。

2.关于“少年的你”

这也是部电影的名字,刚刚上咉,木人作过影评,评价不甚高。因为从法律层面上,处理稍显粗糙,挖掘比较浅化。

但从积极意义,特别是社会效益上看,应该给这部电影一个好评。因为,对于校园暴力问题,已成功引起关注与思考。

少年暴力,关键点是暴力行为。说实话,相比较日本,我国对此并没有太多关注,换句话说,我们是比较不以为意的。认为小孩子打打闹闹,都是正常的,我们小时候也是这样走过来的。

邻国日本,很早就在关注这个问题了。记忆中很深刻的,是松隆子出演的一个电影,几个孩子精心谋划,将一个老师的孩子杀掉后,丢进游泳池,并的造了现场,巧妙地瞒过了警方。松隆子诉诸司法无果后,选择了复仇。

东野圭吾小说《白夜行》,那对小主人公,结成生死帮手,巧妙杀害威胁自己生存的同学,还有大人。其心思之缜密,手段之子戈酷,令人瞠目结舌。(关于这小说,另专有书评)

因而,少年暴力,是个严重的行为,决不是打打闹闹、欺负同学那么简单。

三岁看小,七岁看老。一个孩子的头脑,七八岁时候的复杂程度,不是我们想当然认为那样的!

即便从纯法律技术角度分析,少年暴力行为属客观阶层危害行为,具备法盖侵害性、社会危险性和人身危险性。

说直白点,面对少年暴力,可实施正当防卫。根据危害程度,反制程度也不同。

大连这个案子,持刀行凶,防卫起来,毙之亦无罪。

3.救救孩子

无论对于行凶的孩子,还是受害的,将要受害的。

孩子来到这个世上,不应该是来做坏人的,也不应该是来受这灾难的。

那个犯了错的孩子,人生刚起步,就要背负十字架,改造得好,或许是个有用的人,改造不好呢?3年之后出来,又怎样看这个世界,以及如何处事?

被害的孩子,或许还没认真看看这个世界,就永远去了另一个世界。还有伤不致死、留下巨大心理阴影的呢?他们又是什么样的处世态度?

还有孩子的亲人们,后悔的,痛哭的,愤恨的……

生而不养,养而不教,造多大孽!

说教育,则牵出另外一好大话题。好像一说教育,就是大轰炸、大灌输,倒似把一个孩子裹得严严实实。

不管怎么教,得教孩子做个好人。

不管怎么管,早点让孩子自尊自立。

不管怎么说,孩子是祖国之未来,是全社会之责任。该是自己的,就担起来,家庭、学校、社会都应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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