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游女子》 笔记

周四到市里逛街,结束之后去了茑萝书店。一个月之前第一次去过之后,一直想再去,这个书店有一种独特的气质,让我魂牵梦绕:现代而不失亲切,每本书都有样本可以随意翻阅,不似大多数书店只能隔着塑封触摸,冷冰冰的商业感。书目新奇,品类齐全,充满文学和艺术气息。点一杯咖啡就可以消磨一下午的时间,店里放着爵士乐,周围人来来往往却一点也不吵闹。

这次去是一个阴天,些微湿冷的空气使店内温暖的空气更加迷人。随意地逛着,与这本书写城市漫游的女性随笔不期而遇,惊喜得手不释卷,到点了还不愿离去。寥寥数页激发了太多记忆与灵感,本来想写一篇更完整的文章,但无奈于最近工作忙了起来,时间有限,先把整理好的笔记发上来。

> 因为工作,或是因为爱情,我曾暂居在这些城市。漫游成了一个雷打不动的习惯。我为什么要行走?我行走是因为我热爱它。我喜欢随心所欲地停下脚步,我喜欢背靠着建筑在日记本上记点儿什么,或读一封邮件,又或发一条短信。(不仅在于动作本身,更在于空间变换、周围环境带来的整体感受,与日常所不同的感觉。)在我做这些的时候,世界仿佛也停下了脚步。(这个对我来说是偶尔的。有时候还是会感觉到异样的目光,路人的行色匆匆让我心生焦虑,当我没有那么专注,而有一些陌生、胆怯的时候。)行走反倒让静止成为可能。

> 行走是在用你的双腿谱写地图,它帮你把城市拼接在一块,连接起那些原来分离着的部位(道路的意义:路是给人走的,是人连接起不同的区域),它们犹如彼此关联的不同星球,关系始终恒定却疏远。我喜欢看它们如何融为一体,我喜欢捕捉它们原来的边界。行走让我感到轻松自在,当我意识到我对这座城市如此熟稔时,一种细微的喜悦便油然而生。这种熟稔来自我的漫游。(熟悉会带来两方面的感受:1、找到一个我喜欢、有所归属的地方;2、厌倦,期待探索更新奇的未知的地方——比如学校附近破旧、过时的店铺,乏味的街道,熟悉却单调的感觉会让我心生厌倦。)

> 有时候,行走是因为脑袋里装了事情,步行有助于我理清头绪。

> 我行走,是因为它给予了一种“地方性”的感知。当我们通过活动赋予一个空间意义,当我们将这个空间看作是能够感知、理解和体验的存在,那么这个空间就变成了“地方”。(space-冷冰冰的,中性的;place-有温度、色彩和记忆的)

> 在人群里,身处嘈杂与霓虹灯之中,我感到很自在。(到处都是美好、充满新鲜感、新奇的事物)。有开在楼下通宵营业的杂货店,有就在街拐角、外卖做得很美味的埃塞俄比亚餐厅。当我走出门的那一刻,我感到我真切地成了这个世界的一部分,我能为它做些什么,也能从它那儿收获什么,我们全都身处其中。(被一种宏大所包裹,在其中可以忘却痛苦、孤独的小窝,成为它新鲜、五彩缤纷的一部分。)我内心感觉到,在城市中我能以一种在郊区做不到的方式照顾好自己。(只要有钱、有手机。物质、服务的便捷,城市风光、无处不在的刺激可以填满因寂寞而空荡荡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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