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训无处不在,权力无孔不入

规训无处不在,权力无孔不入

原创 Alone 我的独处日记 1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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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读福柯,思想的震撼如狂风呼啸扫荡平原,摧枯拉朽,日月无光。以至于我在任何野外驻训期间从简行装中必带书籍,身边的战友很不理解,而我沉醉入迷。


《规训与惩罚》是法国著名思想家米歇尔·福柯(1926~1984)的代表作之一,于1975年问世。本书旨在论述关于现代灵魂与一种新的审判权力之间相互关系的历史,论述现行的科学—法律综合体的系谱。在这种综合体中,惩罚权力获得了自身的基础、证明和规则,扩大了自己的效应,并且用这种综合体掩饰自己超常的独特性。


1

酷刑与惩罚


1757年3月2日,达米安(Damiens)因谋刺国王而被判处“在巴黎教堂大门前公开认罪”,他应“乘坐囚车,身穿囚衣,手持两磅重的蜡烛”,“被送到格列夫广场。那里将搭起行刑台,用烧红的铁钳撕开他的胸膛和四肢上的肉,用硫磺烧焦他持着试君凶器的右手,再将熔化的铅汁、沸滚的松香、蜡和硫磺浇入撕裂的伤口,然后四马分肢,最后焚尸扬灰”(《达米安案件》,372~374)。    1757年4月1日的《阿姆斯特丹报》描述道:“最后,他被肢解为4部分。这道刑罚费了很长时间,因为役马不习惯硬拽,于是改用6匹马来代替4匹马。但仍然不成功,于是鞭打役马,以便拉断他的大腿、撕裂筋肉、扯断关节……。    “据说,尽管他一贯满嘴秽言,却从未亵渎过神明。过度的痛苦使他鬼哭狼嚎般地喊叫。他反复呼喊:‘上帝,可怜我吧!耶稣,救救我吧!’圣保罗教区的牧师年事已高,但竭尽全力地安慰这个受刑者,教诲在场的所有观众。”


(《规训与惩罚》第一章原文)


福柯发现,人们——准确来说是犯人的肉体,是权力聚焦的对象。在这样的社会里,拥有至高权力的人拥有绝对的生杀大权,通过对残忍的酷刑的公开展示,至高权力者利用死亡来实现政治的目的。


后来整个惩罚体制在重新配设,传统肉体的惩罚变成司法“丑闻”,到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阴森的惩罚盛会虽然在各地还时而零星地出现,但毕竟在逐渐消逝了。作为公共景观的惩罚消失。惩罚的仪式因素逐渐式微,只是作为新的法律实践或行政实践而残存下来。暴力冲动的控制在加强”,而且似乎非法活动本身就放松了对人身的占有,转向其他目标。刑罚严峻性的减弱,不过是将惩罚对象从肉体变为精神,不再制造肉体痛苦而是剥夺精神自由,因而是“现代灵魂与一种新的审判权力之间相互关系的历史”。二者均体现了权力的嬗变:从对肉体的征服上升至对思想的控制。


如下原文:


 八十年后,列昂-福歇制定了“巴黎少年犯监管所”规章。其中规定:    “第17条:犯人作息日冬天从早上6点开始,夏天从早上5点开始。每天劳动9小时,学习2小时。作息日冬天晚上9点结束,夏天晚上8点结束。    第18条:起床。第一次击鼓时,看守打开囚室门,犯人必须起床穿衣,并保持肃静。第二次击鼓时,他们必须穿好衣服,整理好床铺。第三次击鼓时,他们必须整队出发,到小教堂做晨祷。每次击鼓间隔5分钟。    第19条:祈祷由牧师主持,诵读道德或宗教经文。整个过程不超过半小时。    第20条:劳动。夏天5点3刻,冬天6点3刻,犯人到院子里洗脸洗手,领取第一份面包。随后,他们编成劳动小组开始工作。劳动时间夏天必须从6点开始,冬天必须从7点开始。    第21条:进餐。犯人在10点钟暂停工作,到食堂就餐。他们必须先在各自院子里洗手,然后分组进餐。午餐后休息到10点40分。

    第22条:学习。10点40分,随着击鼓声,犯人列队分组到教室。上课时间为2小时,交替学习读写、绘画和算术。    第23条:12点40分,犯人以组为单位离开教室,回到各自院内休息。12点55分,随着击鼓声,犯人按劳动小组集A    第24条:1点,犯人必须回到工作车间,工作到4点。    第25条:4点,犯人离开车间到院子里洗手,然后按就餐小组集合。    第26条:5点以前是晚餐和休息时间,5点整返回车间。    第27条:夏天7点,冬天8点,劳动结束。在车间里最后一次发放面包。由一名犯人或一名看守用一刻钟时间诵读一段道德教诲。然后做晚祷。    第28条:夏天7点半,冬天8点半,犯人必须回到各自囚室,书先须在院子里洗手和检查衣物。第一次击鼓时,他们必须脱去衣服,第二次击鼓时,必须上床就寝。看守锁好牢门,在走廊巡视,确保秩序和肃静”(Faucher,274~282)。

我们已经看到了一次公开处决和一份作息时间表。它们惩罚的不是同一种罪行或同一种犯人。但是它们各自代表了一种惩罚方式。其间相隔不到一个世纪。但这是一个时代。


现代社会取消了近代社会里象征权力的酷刑,实施了更加人道和隐蔽的规训权力。这种微观权力无处不在,深入到日常生活的每一根毛细血管。


福柯此书提出的是一个反直觉的论题:伴随着惩罚的人性化,自由反而日益丧失了。近代以前的酷刑是权力对身体无可奈何的标志:它只能人为地使人死,却不能人为地使人生,因为生是自然的过程,不受权力的干涉。于是,权力最多只能在死的过程上做文章。近代以来人们发现:身体,这个心灵与世界之间的枢纽,可以成为权力的对象。通过对身体进行军营式的规训,预先设计好的生活模式逐渐成为下意识的,于是权力获得了既可以使用(活着),又便于使用(如同无生命的机械一般“自动”)的人。



2

规训与监狱

根据17世纪末颁布的一道命令,当一个城市出现瘟疫时,应采取下列措施问]。    首先,实行严格的空间隔离:封闭城市及其郊区,严禁离开城市、违者处死,捕杀一切乱窜的动物;将城市分成若干区,各区由一名区长负责。每条街道由一名里长负责,严密监视该街事务;如果他离开该街,将被处死。在规定的一天,所有的人都必须待在家里,违者处死。里长本人从外面挨家挨户地锁门;他带走钥匙,交给区长;区长保管钥匙直到隔离期结束。每个家庭应备好口粮。但是沿街也设立了通向各所房子里的木制小通道,这样每个人都可以收到分配的面包和酒,同时又不与发放食物者和其他居民发生联系。肉、鱼和草药将用滑轮和篮子送进各家。如果人们必须离开住所,那就要实行轮流的办法,避免相遇。只有区长、里长和卫兵可以在街上走动,另外还有在被传染的房子、尸体之间活动的“乌鸦”。后者是些人们不管其死活的人。这些“穷人搬运病人、埋葬死人、清除污物以及做许多其它的下贱工作”。这是一个被割裂的、静止冻结的空间。每个人都被固定在自己的位置上。如果他移动,就要冒生命危险,或者受到传染或者受到惩罚。    监督不停地进行着。到处都是机警的监视目光:“一支由可靠的军官和富人指挥的民兵队伍”,在各个出入口、市政厅和各个区进行警戒,以确保民众的服从和长官的绝对权威,“还严防一切混乱、偷盗和勒索”。在每个城门应设一个观察站,在每个街口设几个哨兵。每天,区长巡视所负责的地区,了解里长是否履行了职责、居民是否有不满之处。他们应“监视他们(居民)的行动”。每天,里长也深入所负责的街道,在每所房子前停下,让所有的居民都在窗口露面(住在面对院子方向的居民应分得一个面向街道的窗户,只有他们可在露面时使用)。他呼喊每个人的名字,了解每个人的状况——“因有死刑的威胁,居民会被迫说出真实情况”。如果有人不在窗口露面,里长应该追问原因:“这样,他会很容易发现是否有死人或病人被隐藏起来”。每一个锁在这种笼子中的人,每一个在各自窗口处的人,都要回答点名和在追问时露面——这是对生者和死者的大检查。

麻疯病人引起了驱逐风俗,在某种程度上提供了“大禁闭”的原型和一般形式。


(《规训与惩罚》第三章原文)


   在我们这个社会中,用时间来衡量交换是“自然”的,监禁也同样是“自然”的。边沁提出的全景敞视监狱是现代社会的缩影。被监视者与监视者的权力关系显然是不对等的,前者是可见的,后者是隐蔽的。


 边沁(Bentham)的全景敞视建筑(panopticon)“是这种构成的建筑学形象。其构造的基本原理是大家所熟知的:四周是一个环形建筑,中心是一座钦望塔。晚望塔有一圈大窗户,对着环形建筑。环形建筑被分成许多小囚室,每个囚室都贯穿建筑物的横切面。各囚室都有两个窗户,一个对着里面,与塔的窗户相对,另一个对着外面,能使光亮从囚室的一端照到另一端。然后,所需要做的就是在中心降望塔安排一名监督者,在每个囚室里关进一个疯人或一个病人、一个罪犯、一个工人、一个学生。通过逆光效果,人们可以从降望塔的与光源恰好相反的角度,观察四周囚室里被囚禁者的小人影。这些囚室就像是许多小笼子、小舞台。在里面,每个演员都是芬芳于立,各具特色并历历在目。敞视建筑机制在安排空间单位时,使之可以被随时观看和一眼辨认。总之,它推翻了牢狱的原则,或者更准确地说,推翻了它的三个功能——封闭、剥夺光线和隐藏。它只保留下第一个功能,消除了另外两个功能。充分的光线和监督者的注视比黑暗更能有效地捕捉囚禁者,因为黑暗说到底是保证被囚禁者的。可见性就是一个捕捉器。


注释:在《全景敞视监狱》的第一稿中,边沁还设想一种音响监视,在《后记》中,他放弃了这个想法。



诞生于19世纪初的“全景敞式模式”:四周是一个分割为许多小囚室的环形建筑,中心是一座瞭望塔。囚室中的每个人处于被隔绝与被观察的孤独状态,他们能够目睹瞭望塔高大的轮廓,却无法看清塔中情形,只能假设自己时刻受到窥视而自我制约。因此塔中可以是任何人,且不必时刻在场,亦能完美实现其监视功能——有什么外部监视能与灵魂的自我监视相媲美?“一种虚构的关系自动地产生一种真实的征服”,权力如水银泻地般得到最具体而微妙的实施而只需花费最小的代价。这种机制的生命力还体现在任何社会成员有权进入瞭望塔并了解其运作功能,于是这权力的中心受到民主的控制从而避免沦为暴政的危险,掩盖权力明显不平等的实情而貌似合理地维系其运作。


这种权力模式在运行中几乎毫无损耗,甚至对社会有所增益,意味着它作为一套规训方案能够普遍地运用于日常生活。“对于监狱与工厂、学校、兵营和医院彼此相像,难道值得大惊小怪吗?”


确实不值得惊讶。伴随我们一生的各种档案资料难道不是“永不结束的卷宗的裁决”,没完没了的阶段性考察评估难道不是“永无终止的审判”,繁琐具体的纪律、规则、条框难道不是“与冷酷好奇的检查交织在一起的精心计算的宽大刑罚”,从不止歇的被排列名次的彼此竞争难道不是“根据一种不可企及的规范测量差距又竭力促成无限逼近该规范的运动程序”,评判与记录我们的人无论是家长、教师、医生,不正是履行监视与登记职能的“法官”?



人生活在所谓“全景敞视”之中,规范早已内化,每个人的内心都住着一个警察,以至于外在的警察很少需要行动。而这恰恰是奴役的本质:当强力蜕变为权利,当受迫蜕变为义务,无名的权力完成了其运作方式的高效化,现代社会便是仿照这种监狱/军营/医院/学校的模式构建的。


我们向来如此看待社会,评判历史。福柯却说,这些你们从来当作天经地义、与生俱来的东西,全都是被权力塑造和生产出来的。像一个恶毒的玩笑,像一个荒唐的真相。而他写疯癫史,写监狱史,正向我们揭示了这神秘的权力是如何将人类蚕食鲸吞,所谓历史的进步,只是权力运作的自我调整。


福柯为何一意孤行破坏常识,不在于揭示真相,不仅是好走偏锋,而在于追求生命的真正解放,坚持独立的、警醒的、永不驯服的反抗姿态,“绝对不能容忍任何不能改变的约束”

哲学往往不是思想。这是福柯做哲学的前提。


我们回想一下哲学史,已知的那些经典哲学理论,与其说是伟大的思想,不如说是对当时时代既定思想与意识形态所剥离出的一整套批判序列。


知识是双刃剑,只有当它与自由结合时,它才是武器;一旦知识与秩序结合在一起,它就会被权力反复利用。


父母总是教育孩子,森林里住着吃小孩的恶魔,如此一来,小孩们就不敢进森林。你对这样的知识经验如何看待?其实这是谎言,它的目的用于保护孩子。“爸妈都是为你好。”福柯之所以被误读和误解,是因为他做哲学的意图,根本就是在揭穿这些“善意的谎言”和“唯美童话”。


我们为何阅读福柯,为之惊心动魄,苦想冥思,既然明知无力抗拒那强大力量的摆布?因为,只要我们还拥有自由思考的能力,质疑批判的精神,便不至于丧失掉最后的尊严,即使已经沙土没颈,还能够昂首保持高贵的呼吸。


(END)

 本文参考;

《判决公报》(1837年)

迪波尔《社会档案》

《社会契约论》

Thorsten Sellin:《犯罪教育学的开拓》1944年

塞尔万《士兵公民》

米歇尔·福柯(Michel Foucault,1926年10月15日-1984年6月25日),博士,法国哲学家、社会思想家 和“思想系统的历史学家”,法兰西学院思想体系史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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