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与六便士》金句摘抄整理

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终于看完《月亮与六便士》,感觉毛姆只是在记录一个真实的人物。作者无意去写一个传奇的故事,如果这样,正好可以满足人们猎奇的欲望,而只是拉开时间的长线,写下自己亲眼所见的或者亲耳所闻的有关主人公的故事。

对于本书,我本人是写不出什么高见的,只能忠实的做好读书摘抄,如果恰好你也需要,那这就是我这篇文章的价值。

《月亮与六便士》金句摘抄整理


关于人性

对神话的向往是人类的天性,人们会贪婪的抓住名人生涯中任何隐秘的事件,并且相信他。这是浪漫主义对生活平庸和法律的抗议。这些传奇里的趣闻轶事是主人公永垂青史的最可靠的通行证。

我认为良心是一个人心灵中的卫士,社会为存续下去所制定的礼规全靠它来监督执行。它是我们心灵中的警察,立在那里监督我们不要违反规则。它又是安插在自我意识中的暗探。人过于希望得到别人的赞同,过于害怕舆论对他的谴责,结果自己把敌人引进了大门;而良心就在那里监视着,高度警觉地保护着他主人的利益,把离群独处,标新立异的朦胧欲望扼杀在摇篮里。它逼迫每一个人把社会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这就是那条将个人系于整体的牢固链条。人让自己相信,大众的利益高于他自己的利益,结果变成了这个严厉主子的奴隶,他把这位主子高抬到荣誉的宝座上。最后,就像宫廷里的弄臣赞颂皇帝把御杖打在他的肩头一样,他为自己有着敏感的良心而颇感骄傲。

卑鄙与伟大,恶毒与仁慈,仇恨与热爱是可以并存于同一颗心灵里的。

一个女人可以原谅给她造成伤害的男人,但是,她永远不会原谅为她做出牺牲的男人。

女人们总是喜欢在她们所爱的人临死前表现得宽宏大量,她们的这种喜好叫我确实无法忍受。有时我甚至感觉她们不愿意男人寿命太长,便是怕演出这幕好戏的机会拖得太迟。

关于创作的热情

我告诉你了,我必须得画画,我控制不了我自己。当一个人掉进水里,他游得好不好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必须从水里出来,否则他就会被淹死。我们像有轨电车,顺着轨道从终点站到终点站,运载的乘客人数都能算出个大概来。生活井然有序得让人受不了。

我觉得他的身体里似乎有一种激情的力量在奋力挣扎。我觉得攫住他的这一力量非常强大,压倒一切。仿佛也为他自己所不解,这让我无法理解,他似乎被魔鬼附体了,这魔鬼很可能突然之间将他置于死地,然而从表面上看,他却平常得很,我用充满好奇目光盯着他也并没有使他难堪。

我猜想在他内心深处是否蛰伏着某种创作的欲望。这一欲望被他生活的环境所遮蔽,却不屈不挠的生长着。就像肿瘤在有机组织中不停长大,直到最后占据了他整个身心,不可抗拒的逼迫他采取行动。

关于人生

我用尽了全力,过着平凡的一生。

都说不幸和苦难可以使人变得崇高,其实不然;有时倒是幸福可以使人做到这一点,苦难、不幸往往使人变得心胸狭小,有报复心。

天才是世界上最奇妙的东西。对他们本人来说,天赋或许是很大的负担。所以,我们应该对他们多一些容忍,多一些耐心。

上帝的磨盘转动很慢,但是却磨得很细。

我们每一个人在这个世界上都是孤独的。每个人都被囚禁在铁塔里面,只能与他的同伴通过信号交流,这些信号没有共同的所指,因此它们的含义是非常模糊和不确定的。我们费尽力气想要把我们心中的珍藏传达给别人,可他们却没有领悟的能力,所以我们只能是形单影只,既不能了解别人,也不能为别人所了解。

这个世界是残酷的、艰难的。没有人知道我们为什么来到这个世界,也没有人知道我们死后会去哪里。我们必须谦卑才是。我们必须看到那种安静平和的美。我们必须默默无闻地了此一生,免得惹起命运对我们的注目。让我们去寻求淳朴、憨厚的人们的爱吧。他们的无知远胜于我们的知识。让我们保持沉默,满足于自己的一小片天地,像他们那样和顺温柔。这就是生活的智慧。

社会上有许多人,他们的生活只是社会这个有机体的一部分,他们生活在这个有机体中,也只能靠他而存活。这种人总是给人一种虚幻的感觉,斯特里克兰德一家正是这样的人。他们就像是人体中的细胞非常重要,但是只要他们还是健康的,就被淹没在这个庞大的整体里。

要记得在庸常的物质生活之上,也有更为迷人的精神世界,这个世界如同头顶上夜空中的月亮,它不耀眼,释放着宁静又平和的光辉。


关于美

美是这世界上最宝贵的财富,为什么你会认为它像沙滩上的石头一样可以被漫不经心路过的人随随便便的捡到呢?美是一种奇异,甚至陌生的东西,只有心灵经受了痛苦折磨的艺术家们,才能将它从无序和混沌的世界中塑造出来。但艺术家创造出美时,并不是所有人都能认出它来。要想认识它,你必须亲历艺术家们的冒险。这是他唱给你的乐曲,为了在你的心灵里再一次听到它,你需要有知识,有敏锐的感知力和丰富的想象力。


关于爱情

情事结束之后,你会觉得你变得非常非常纯洁。你像是一个挣脱了肉体的灵魂,有一种脱离了形体的感觉;你似乎就能触摸到美了,好像美也变成了可触到的实体;你好像与飒飒的风儿,与刚顶出嫩叶的树木,与河流上空的彩虹有了共鸣,与他们息息相通了。你感觉自己成了上帝。

爱情是需要奉献精神的;他需要一个人离开自己的生活去做一个爱人;即使是看问题很透辟的人,尽管他从道理上可能知道,在实际上却不会承认,爱情有走到头的那一天。爱情赋予他明知是虚幻的东西以实体,尽管知道这一切都是镜花水月,仍然爱它胜于爱真实。爱情使一个人比原来的自我更丰富了,与此同时,也更狭隘了。他不再是他自己。他不再是一个人,而是成了追求与他的自我相异的目标的工具。

小说的不真实性从这里也可见一斑。因为一般来说爱情只是男人生活中的一段插曲,是其诸多事务中的一件,小说中对爱情的强调和渲染,赋予爱情一种与实际生活中不相符的重要性。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为数极少的男人把爱情看作头等大事,这些人往往是些无聊乏味的人,甚至把爱情视为崇高之至的女性对这类男人也瞧不起。

作为恋爱中的人,男人与女人的不同就在于女人可以整天整夜的谈恋爱,而男人却只能有时有晌地谈上那么一会儿。


关于家园

我觉得有些人没有出生在适合他们待的地方。偶然与无常随意地将他们抛掷到一个环境里,可他们却总在思念着不知在何处的家园。在他们出生成长的地方,他们像是过客,从孩提时代起就非常熟悉的绿茵掩映的小巷,或是他们常年玩耍的行人熙攘的街道,对他们来说只不过是旅途中的一站。在自己的亲人和朋友中间,他们却像是身处异乡一样,对他生来就熟悉的环境和景物,也一直是漠然视之。或许,正是这一陌生感让他们四处漂泊,寻找着一处能给他们归宿感的永久居所。或许,是他们内心深处隐伏着的返祖情结在催促着这些漂泊的人,再回到他们祖先在远古时就已离开的土地,有时候,一个人偶然到了一个地方,他便会有一种神秘的感觉,觉得他就属于这个地方。这里就是他寻找的家园,他会在这从未见过的环境、从未见过的人们中定居下来,好像他一生下来就熟悉这里的一切,在这里,他的心终于安定下来。

人物描写

他比我想象中魁梧的多,我不知道我以前为什么会把他想成一个身材瘦弱,长相平平的人,他长得壮实魁梧,手大脚也大,晚礼服穿在他身上显得他格外笨拙。他让你想起一个穿戴起来要去赴宴的马车夫。他是一位40岁的中年男子,虽说算不上英俊,可也不丑,他的五官其实长得很端正,只是他们比较长的都大了一点,所以显得有些笨拙,他的一张大脸庞刮干净了,胡须光秃秃的,让人看了很不舒服。他的头发颜色发红,剪得短短的,他的眼睛不大,成灰蓝色,他是一个很平常,很普通的人。(斯特里克兰德)

他是个身体肥胖,个子矮小的人,腿很短,虽说不超过30岁,可已经秃顶。他的脸滚圆滚圆的,皮肤很白,可脸颊和嘴唇却总是红通通的。他的眼睛也长得圆圆的,蓝色的,鼻梁上架着一副金边大眼镜,他的眉毛很淡,几乎看不出来。看到他,会让你想起鲁宾斯画的那些一团和气的胖胖的商人。(对施特略夫的描写)

他人很消瘦,中等身材,灰色的头发剪得短短的,嘴唇上留着白胡子茬儿。看那样子至少有几天没有刮脸了。他的脸上皱纹很深,由于常年日晒,脸变成了棕褐色的。他有一双蓝色的小眼睛,滴溜溜地转的很欢。他贼溜溜地盯着我的每个动作,给人的感觉就是一个十足的老油条。(尼科尔斯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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