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王

老王不老。

算起来大学毕业那年也才22岁,比我还小3岁。

之所以叫老王,只是因为他长相老,长得有多老呢?粗短肥胖的身躯,黝黑油腻的面庞,胡子拉碴泛着油光,乱蓬蓬的头发好像许多天都没有洗了,近视镜片总是模模糊糊。无论是冬天还是夏天,老王永远都只能穿着松松垮垮的衣服和裤子,穿着稍微紧一点衣服都能看到他那鼓鼓的肚皮和硕大的屁股。

从大一开始,老王在系里就是出了名的老,老到什么程度呢?有人说他曾经给盘古递过斧子,帮女娲用尿和过泥,被精卫拉去填海,还被夸父追着日。每次当大家说到这里,老王也只是转过肥胖的身子瞪你一眼,对于自己的这些“经历”也不置可否。正因为如此,在学校里,无论是比他年纪大的还是年纪小的,大家也都愿意叫他老王,而他的真名——王采臣,却鲜少有人知道。

每到夏天,老王都会待在宿舍,上身光着,露出肥硕的胳膊和肚子,肚腩大得好像是怀了六个月的宝宝,还长出了孕妇特有的妊娠纹,每次经过他宿舍,看到他这一身肥膘都让人觉得辣眼睛。

别看老王又黑又胖,但其实他家里的条件并不好,父母都是河北农村摆路边摊的,收入并不高,倒是老王的爷爷,据他说,他爷爷八十年代那会曾经是一家国营工厂的厂长,后来因为改革开放的大潮袭来,这家工厂由于经营不善,倒闭了,他们一家的生活也越过越差。

“老王,你爷爷那家工厂是不是让你爷爷给弄倒闭的?”几个好事的同学打趣地问道。只见老王的脸由黑转红,瞪大了眼珠,“你…你们怎么能污蔑我爷爷的清白?想当年我爷爷可是国企的厂长,手底下管着几千号人,你们比得了吗?”说罢,只听得一阵阵欢快的笑声,几个学生相拥而去。

老王是个吃货。

准确来讲,是个饭桶。吃的东西不见得有多好,但至少数量上要管饱,可是由于家庭条件的限制,他在大学里的每一餐都吃得很拮据,往往是一个素菜炒肉,再打4两白饭,有时是5两,也就是半斤,这样加起来每餐花不了三五块。学校食堂的饭卡充值最低额度是五十块,即便是这样,老王还经常没钱充饭卡,索性就跑到学校后门大街上的包子铺,买两三个白面大馒头,再加上他从家里带来的咸菜辣萝卜什么的,一口馒头就一口咸菜地吃,这就当一顿正餐了。有时候晚上饿得不行,就到同层楼的其他宿舍那讨些零食,就当是宵夜了。

我比他早毕业四年,时不时的会回学校去看看他,看看他的生活现状,找一点自己的优越感。有时候也会请他出去吃,麻辣烫、鸡公煲、三汁焖锅什么的。第一次带他出去吃麻辣烫,他一下子点了三十多块钱的食材,14年那会差不多能有两斤,服务员做好端上来,一个白瓷大碗里头,热气腾腾满满当当荤素都有,什么羊肉片、牛肉丸、蟹棒、肉肠、大白菜、金针菇、方便面等等,还加了好多辣椒和花椒,味道窜上来呛得人眼泪直流,老王撸起袖子,把大碗端到面前,我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他连汤带水吃了个一干二净,看着他吃完,我都恨不得把我面前这碗麻辣烫也给他吃。

“呃...老王,吃完了你要不在这坐一下,休息会再走?”我问道。

老王拿了张擦鼻涕的纸巾擦了擦嘴,“没事,走吧,我等下回去还要学习呢。”

说着摸了摸肚子就往外走,走出店门还没两百米,老王气喘吁吁地对我说:“哥,要不咱在这休息下吧?”提了提裤子就坐在路边的台阶上,看着车水马龙的路面呼呼喘气。我看着好气又好笑,心想刚才在店里你不坐,现在非要坐在马路边吸尾气。

有一天我在家里休息,老王突然打电话给我,说是要请我吃饭,我一听心想,平时我请老王吃饭的次数也不少了,这回他倒是有点良心,还记得请兄弟我吃饭。于是我马不停蹄,坐上地铁就往学校赶,半个小时左右到了他的宿舍。

“老王,咱今天去哪吃啊?”我问道。

“哎,出去吃多没意思,咱们今天就在我这宿舍里吃大餐。”说着拎起一个食品袋,在我眼前晃晃,我一瞧,里面是熟的麻辣鸭脖,他又从旁边的箱子的拿出两罐啤酒来。“咱们哥俩今天就着喝酒吃鸭脖,你等会,我再去后门买四个馒头来,咱们一人两个。”

听完他的话我目瞪口呆,直到他买完馒头才回过神来。

“吃啊,干嘛愣着呀,这鸭脖可是我花了二十多块钱买的。”说着老王一边灌着啤酒,一边就着鸭脖吭哧吭哧把两个馒头塞进肚子里,我看他没吃饱,便把另外两个馒头也推到他面前,老王假意推脱了一下,还是把另外两个馒头也吃了。我抓了几块鸭脖啃了一阵,觉得太辣就没继续吃,剩下的差不多半斤都由老王包圆了。

“哎呀,我是真的饱得不行了,除了你请我吃饭那几回,我自己都没吃过那么饱。”老王靠着椅背剔着牙说。

正说着,老王的舍友小张在一旁用电磁炉煮面吃,老王闻着挂面的清香气息,腆着肚子挪过去,看了一眼,说:“你们晚上就吃面啊?”小张说:“对呀,老王你要不要来一点?”

老王脸上露出一丝难以察觉的笑意,可他还是强行压住心里的狂喜:“可是,我这也没碗啊。”小张说:“没关系啊,我这有多的,可以借你一个。”

“哎好好好。”老王再也抑制不住心里的狂喜,赶忙过去接过碗来,跑到厕所洗刷了几下,三步作两步跑回来,双手捧着碗,等待着舍友的恩赐。

白白的挂面冒着氤氲热气,模糊了老王的镜片,却无法掩盖他脸上的笑意,这笑意,寄托了太多太多,甚至我也无法准确的描述出来。

老王舔了舔嘴唇,顺手打开桌上的一瓶不知道放了多久的拌面酱,用勺子狠狠地舀了一大坨拌在面里,把舍友给他的一根火腿肠也放了进去,拿起筷子又开始一轮的大快朵颐。别的人都是吃一点就饱了,而老王是吃饱了还能再吃一点,不对,是还能再吃很多。

别看老王长得很老,吃得很多,但老王也并不是一无是处。

至少在我看来,他不仅仅是只会吃而已,吃在他生命当中很重要没错,但他大部分的钱并不是花在吃上面,而是买书。

老王是学历史的,平日里看书是他的一大爱好,他买的这些书也都是与历史和古文字有关。在买书上面他花了多少钱我不知道,但是他大学四年买了将近四百多本书,其中大部分还都是像字典那么厚的。这些书原先摆在书架上,后来越买越多以至于没位置放了,老王索性把这些书整整齐齐地码在床上靠墙的一侧,密密麻麻遮挡了大半边墙壁,想看的时候还能顺手捞一本。老王床上还有一个小衣柜,这些东西就占了他的床三分之一的位置,每天晚上老王睡觉,都得蜷着身子睡,得亏他长得不高,不然如果是我这样的个头还真受不了。

有一次我去他宿舍,老王迫不及待地跟我炫耀他新买的一套丛书。“这套书可不便宜,整整花了我三千块钱呢。”老王得意洋洋,抄起一书本翻了翻,看着书仿佛看着自己的亲生女儿一般。

“我一直有个疑问,你说你花了这么多钱买了这么些书,但你的成绩为什么在班里都排不到前几名呢?”

老王白了我一眼:“说实话,这么多书我只看了五分之一,当然比不过那些成绩好的。”

我说:“那你又何必买这么多书呢?反正你也看不完,不如能看多少就买多少,剩下的钱花在改善自己的物质生活上面不是更实际一点么?”

老王说:“花那么多钱在吃喝上面多没意思,将就着吃得差不多就行了,用不着吃得太好。”

我看了看他,突然想起了明代的大学者宋濂,“以中有足乐者,不知口体之奉不若人也”,不过人家宋濂能够安贫乐道,就算“无鲜肥滋味之享”也不会去找别人眼巴巴地乞要食物,就从这点看来老王跟宋濂相比,境界还是差了太多。

除了买书,老王还经常买钢笔,几百块钱的钢笔说买就买,眼睛都不会眨一下,这一点跟他在对待吃穿上面的态度大相径庭。

另外最重要的一点,老王还买了很多折扇,就是古代文人经常用的那种折扇,按说老王这样的气质长相,用蒲扇都略显磕碜,可他就爱用折扇。无论是六月三伏还是数九隆冬,老王总是一把折扇不离手,在街上与熟人相遇时,总要停下脚步攀谈两句,带着温润的笑容轻摇折扇,仿佛自己是楚留香,其实外人看来只是高衙内。

我在大学时期,和老王都曾经是同一个社团的成员,只不过我退出社团后,老王才加进来。在老王大三下学期那会,学校社团里几个相熟的好友约着大家一起去KTV唱歌,当时虽然我已经毕业,但是在社团里仍有一些相熟的学弟学妹,盛情难却之下,便跟老王一块去了。

在包间里,我开了一罐啤酒,坐在一旁喝着。毕竟自己年龄稍长,跟比自己小四五岁的学弟学妹一块玩闹觉得有些抹不开面,便看着他们唱歌。这时候,几个漂亮的学妹商量,等会要点一首《大哥》,老王听了,也凑过去攀谈,一听说是要唱《大哥》,眼睛里就冒出兴奋的光来,如同自己老年得子一般,说道:“好啊好啊,我也会唱《大哥》,枫爷,等会我们一起唱吧!”

我皱了皱眉,心中隐隐觉得有些不对,但又不知道哪里不对,便搪塞了几句,“我不会,你们唱吧。”说完便笑了笑。

老王也不客气,坐到点歌台旁,几下操作就把《大哥》顶到最前面,夺过麦克风便开始唱:“我不做大哥好多年,我只想好好爱一回......”声音洪亮,震耳欲聋,歌声中裹挟着上个世纪80年代的沧桑和落魄,泥沙俱下,涕泪横流。我不禁苦笑,又注意到旁边的几个学妹面露难色,只差没有捂耳朵了。

“唱啊,你们怎么不唱呢?”几个学妹摇了摇头,示意让老王接着唱,老王这个钢铁直男哪里知道,人家女生想点的是卫兰的《大哥》,可不是柯受良的《大哥》......

老王是北方人,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对港台流行歌曲情有独钟,尤其是港版《天龙八部》的主题曲《难念的经》和94版《射雕英雄传》的主题曲《绝世绝招》,这是他每次去KTV必点的两首粤语歌。

《难念的经》这首歌难度就不必说了,不要说外地人,就连一般的广州人都不一定能唱得好,一是节奏太快,二是歌词太拗口,老王本身是河北人,母语跟粤语那是千差万别,而且也不懂得唱歌换气,一唱起《难念的经》,粤语不标准暂且不说,节奏把握得就不好,一唱到副歌部分就只能听见他嘴里“呼噜呼噜”的声音和最后的两个字“埋葬”。其他人一听到他唱这首歌就找个借口出去避难了,也就我这个最好的朋友,强忍着听完他唱歌,然后再违心地鼓了鼓掌。

也许是老王也觉得自己唱得太差,其他人都不听也没啥意思,于是他的歌单里就少了这首歌,以后去到KTV只唱《绝世绝招》,这首歌对于老王来说就简单很多,也没那么拗口,老王就经常拉着同行的广州本地学妹一块唱。

我第一次听他唱这首歌,口里的啤酒差点没喷出来。“倾我自创自发的冲劲,写我的经”这句歌词,由于老王并不清楚粤语的“经”和“精”的读音是不同的,结果他一唱,就唱成了“倾我自创自发的冲劲,射我的精”。

这下倒好,老王唱这首歌时大家干脆都不走了,就等到他唱到那一句,然后大家再默契地合唱,“射我的精!”

“射我的精”

“我的精”

“的精”

“精”

......

我本来以为,像老王这样的钢铁直男,这辈子是注定是找不到女朋友的,但是后来我发现,我错了,在这个世上,就算是一头猪,也会有喜欢它的人。

老王是师范生,大四上学期就被学院安排到H市的一个中学去做实习老师,实习期为三个月,头一个月过完,老王回来跟我抱怨,说这所学校的老师也好,领导也罢,教学态度可以称得上是非常不负责任,不少老师都是混吃等死,下了课就回到办公室煲网剧,下了班跑得比香港记者还快,学生有问题前来询问也是能躲就躲,躲不了的话就敷衍几句,老王原本还是满腔热血,想要好好完成这一次的实习任务,但是面对这样的环境,即便是固执如老王,也是无可奈何。

话虽如此,第二个月过完,老王回到学校,却是春光满面。

某天下午,在进入他宿舍的第34分18秒后,我点了根黄鹤楼,一边吞吐着云雾,一边静静地看着旁边的老王,而老王呢,自从我进来之后已经捧着手机看了半个多小时,胖胖的手指时不时在油腻的屏幕上指指点点,有时还发出嘿嘿的笑声和猪一般“哼哼”的声音,我知道,那是他心情很好的表现,就跟他看到吃的会不自觉地舔上嘴唇一样。

“老王你要说啥呀?你要不说我可走了。”我熄灭了烟,作势要走。

“哥你再等等,我真有事跟你说。”老王头也不回地答道。

“那你倒是说呀。”我有些不耐烦。

老王这才把手机放在桌上,神神秘秘地跟我说:“哥,我谈恋爱了。”

此话一出,我的身子不由自主的向后倾斜了12°,侧过脸去,用一种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老王,说:“你开玩笑吧?”

“没开玩笑,哥,我真的有女朋友了,不信,我给你看看照片。”说着,老王拿起手机,打开相册,给我看了一张。

相片上,一个短发圆脸的女孩,戴着一副黑框眼镜,站在老王身边微微笑着,虽算不上是美若天仙,但也带着几分清纯和文静。

我干咳了几声,抹了抹鼻尖的汗珠,试图掩饰我内心的疑惑与不安,“那你们是怎么遇到的?”说罢,老王便向我娓娓道来。

原来,老王的女朋友叫林小倩,是另外一个学院的师范专业大四学生,实习阶段跟老王分到了同一个学校当实习老师。原本两人在学校里的这几年并没有见过面,只是在实习的时候才第一次认识。

实习老师的宿舍距离学校有点远,于是老王和几个同事,包括小倩每天早上就一起徒步前往学校,在休息期间,老王也经常热情地帮助同事备课,解答一些专业上问题。一来二去,老王便和一同实习的同事都熟络了,大家觉得老王这个人虽然其貌不扬,但是专业能力也还不错,待人也很亲和。

有一天,老王在他们的微信群里发了一条信息,问有没有人想一起去看电影,由他请客,其他人都没有回应,唯独小倩答应了。看完电影回来的路上,两人聊着人生,未来和理想,而两人的三观竟然如此的吻合,在这一刻,老王心中压抑了二十多年的情欲也终于爆发出来,老王精虫上脑,借着皎洁的月光,鼓起勇气,向小倩表达了自己的爱意,令人意外的是,小倩并没有当场拒绝老王的示爱,反而有些像是答应的样子。

老王说到这里,我大致明白了这其中的来龙去脉,只是有些疑点没有搞清楚,问道:“你的意思说小倩答应你了?”老王道:“反正她没有拒绝,我之前送给她的一些礼物她也收下了。”

我心想,既然这女孩子并没有拒绝老王的爱意,想必应该是十拿九稳了,只是有一点还不太清楚,我又问:“你说这个姑娘到底图你什么呢?图财吧你也没有钱,图色吧你长得也不帅,你也不算是特别有才华,家庭背景也就那样,所以这个女孩到底图你什么呢?”

老王听了我这话,不但没有一丝愠色,反而满脸堆笑,说:“人家可能就是觉得我对她好呗,我跟她聊过了,她家庭条件不算特别好,也就比我家好一点,她之前处过一个对象,不过没有我对她那么好,很快也就分了,所以我想她对我应该是真心的。”

我一时语塞,不知该如何评判这段感情的真伪,只是心里隐隐觉得有些不安,我跟老王讲:“先处着吧,不过你最好留个心眼,不要一下就把所有的感情投入进去,先把你们俩的关系真正确立下来再说。”

老王说:“哥你放心,这事没跑了,现在她们学院的不少人都知道我跟她在一起,还有我老师和一些同学也都知道这事,大家都在说我跟她很般配。”说到这里我真是哭笑不得,心想:老王还真是个大嘴巴,这么快就把他们俩的事说出去了,到时候万一要是其中生出什么变故,看他要怎么收场。

王采臣,林小倩,这看起来倒真像是前生注定的缘分。

和林小倩在一起的那段时间,是王采臣二十多年来最快乐的时光。

自从小倩没有拒绝老王的示爱,老王便觉得小倩已经是她的女朋友,心里一高兴,嘴上也就没个把关的,见到一个朋友就拉住他(她)诉说着自己的爱情传奇:“我王采臣没钱,长得又不帅,怎么就有女朋友了呢?哈哈哈哈...”周围的人都随声附和,纷纷夸奖老王的女朋友眼光真好,竟然在学校里那么多的男同学里面选择了老王,真是上辈子修来的福分。

有了女朋友之后,老王的消费观念也有了很大的改观,以往吃个十几块钱的麻辣烫,老王心疼得如同割了几块肉,还经常缠着身边同学朋友请他吃;现在为了小倩,多少钱都愿意花在她身上。有一次两人去西餐厅吃个饭外加看电影,总共花了三百多块,老王微微一笑,掏出手机来靠近付款机,“叮”的一声,半个月的生活费就被刷走了,而老王丝毫不心疼,临走之际还送给小倩一支价值五百多元的钢笔,还拍着胸脯说,这种钢笔自己买了很多,想要的话尽管找他拿,听到这话,小倩笑靥如花。

临近大四,两人时常讨论毕业之后是读研还是找工作的问题,老王认为自己爱看书,爱学习,应该读个硕士,读完硕士再读博士,读完博士再找工作,而小倩则对自己的未来有些迷茫,不知道是应该找工作还是考研,她觉得自己的成绩不算很好,如果考研的话很有可能考不上,但如果找工作的话,又很难留在广州。于是,老王使出浑身解数,极力说服小倩考研,而且最好是跟自己考同一所学校,这样两人还能有三年的时间继续培养感情,期间老王帮小倩买了许多考研复习资料,还帮助小倩分析历年真题。在老王的主动帮助下,小倩原本迷惘的心渐渐安定下来,考研也排上了她的日程。每天早上六点半起床,老王就陪着小倩去图书馆复习考研,直到晚上十一二点两人才各自回到宿舍洗漱睡觉。

在复习考研的这段时间,两人过着紧张有序的生活,这段时间老王因为有了爱情的滋润,整个人都变得精神起来,以前穿着大裤衩,套一件白色短T,踩着拖鞋就出门了,而现在出门还记得好好拾掇一番:在缺齿的梳子上沾点水,梳了梳四个多月没剪的头发,拿着洗得发白的毛巾抹了把油腻的黑脸,用电动剃须刀刮去一寸左右长的胡须。收拾完毕,打开床上的小衣柜,翻出压箱底的长袖条纹衬衫,这件衣服是老王在城中村的小摊,花了四十多块钱买的,现在虽说有点小了,但这已经是老王为数不多的体面衣服,下半身穿着一条休闲裤,裤子把肥腻的大屁股裹得紧紧的,鞋子是一双黑色皮鞋,看起来有些陈旧,不过被老王擦得锃光油亮,这些都穿戴好了,老王才背起一个山寨包出门。

这段时间,老王一直在克制自己,在稳步增进和小倩的感情时,没有做出什么过激的举动,凡事都顺着小倩,小倩说,在考试之前,她不希望老王为她投入过多的感情,毕竟考研在即,任何一点情感上的波动都容易影响双方的复习进度,老王深以为然,两人平时在一起做的最多的就是吃饭,聊天,探讨一下考研英语和政治,其余的时间全部都倾注在复习上面。

一晃两个月过去,老王和小倩终于迎来了研究生考试。老王凭着自己当年和盘古女娲的交情,再加上平时充分的准备,历史专业课考试什么的根本就难不倒他,只是在英语上面遇到一些阻碍,不过整张试卷也都写了下来。倒是小倩那边,也许是因为准备不足,全部科目考完出来的时候,心中有些惴惴不安。

为了这一天,老王准备了很久,她从网上订了一束玫瑰花,塞在书包里,等到考完了最后一课,提前交卷,来到教学楼下等着小倩出来。随着交卷铃声的响起,考研的人三三两两地教学楼里走出来,大约过了三分钟,林小倩也出来了,老王马上从包里拽出有些蔫了的玫瑰,面带笑容送到了她手里。

“小倩,祝贺你!”老王笑道。

“祝贺我什么?”小倩接过玫瑰疑道。

“祝贺你顺利完成考试啊,哈哈......”老王还没说完,旁边的几个报社记者就扑上去给二人拍照,老王不慌不忙地露出一个憨态可鞠的笑容,一只手搂着林小倩的肩膀,一只手比了个“V”字。林小倩则显得有些拘谨,捧着鲜花,也露出了一个羞涩的笑容。

考完研的这天晚上,老王带着小倩到了广州塔上的法国旋转餐厅吃饭,之后两人又去电影院,找了一个人不多的片子。昏暗的影厅里,两人坐在最后一排,老王再也按捺不住心中的欲火,伸出粗糙的胖手揉搓着林小倩的胸部,小倩也被撩拨得有些激动,主动把嘴凑过去和老王接吻,交换着双方的唾液。

就在这时,林小倩突然嘤嘤地哭了起来。老王吓坏了,还以为自己鲁莽的举动冒犯了小倩。“你怎么哭了,是不是我太粗鲁了?”老王赶忙问道。

小倩说:“你对我这么好,又帮我买资料,又帮我准备考研,而我好没用,我什么都给不了你。”

“傻丫头,这些都是我心甘情愿做的,不需要你给我什么。”老王抚摸着林小倩的后背安慰道。

二人出了电影院,已经是晚上11点。走在沿江路上,老王感觉从未有一天像今天这般幸福,有了小倩,人生仿佛重新燃起了希望,让他明白到自己并不是一无是处,并不是没有人喜欢的。老王暗暗立下了决心,这一辈子都要对小倩好,让小倩成为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如果说人的一生有四季的话,在那晚之前,老王的人生都是春季。

那天晚上,老王回到宿舍已经快1点了,舍友们都已经睡着,老王静悄悄地推开门,摸黑来到自己的床边,把背包一扔,三下五除二地脱光了衣服,只留了一条破了好几个洞的内裤。

就着夜色,老王蹑手蹑脚走到落地镜前,仔细打量着镜中的这个男人。这个男人全身横肉,满脸油光,浑身散发着粘腻的汗臭味,早上梳理整齐的头发现在又恢复了乱蓬蓬的模样。老王情不自禁地伸手来抚摸着自己的双乳,细细回味着刚才自己揉捏林小倩平胸的感觉,就像摩挲着一块柔软的绒布,又像是一个富有弹性的小面包。想到这里老王不禁有些后悔,自己因为恪守着君子之道,而没能再进一步,否则现在的他,已经和林小倩在床上翻云覆雨了。

后悔归后悔,老王也无可奈何,只有等着下次见面看看能不能向小倩提出要求。

想罢,老王拎着水桶,来到公共浴室。温暖的水流浇打在老王每一寸肉体上,升腾的水气像是那天的面条散发的热气,弥漫着欲望的味道,却不知是食欲还是性欲。老王把罪恶的双手伸向下体......半分钟后,随着一阵抽搐,似乎一切都变得索然无味。

沐浴完毕,老王穿上衣服回到宿舍,脸上带着一丝满足感。躺在床上,打开手机看了看,现在是凌晨两点。就在这时,手机震动了一下,有人发了一条微信。

老王眯着眼睛看着屏幕,是小倩!这么晚了,小倩也没睡。“不知道她这么晚了找我做什么。”老王心道。

点开小倩发的微信,里面是这样写的:

“采臣,很抱歉这么晚给你发信息,其实这条信息我已经编了很久了,只是一直没有勇气发给你。首先我想说,很感谢这段时间你的陪伴,跟你在一起的日子,我过得很开心,真的,这么多年来从来没有一个人像你对我这么好,你帮我买考研资料,帮我复习真题,在我难过的时候安慰我,在我失落的时候鼓励我。可就是因为你对我太好了,我才会觉得我亏欠了你太多太多,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报答你,也不知道怎么样去继续面对这段感情,我只好默默告诉自己,等到考研结束再跟你说出我内心的想法,对不起采臣,我们分手吧,真的真的很对不起,你是个非常体贴,非常优秀的男生,我相信你以后会找到比我更好的、配得上你的女孩,最后跟你说一声,对不起,你不要再找我了......”

读到这里,老王身躯大震,整张床都晃了一晃,浑身上下顿时生出一股寒意,这种莫名的寒意深入骨髓,心脏像是被人用冰锥扎了几百个窟窿,正在向外喷涌着鲜血,大脑也因为缺氧而有些窒息。老王用左手狠狠地按压自己的人中,右手快速拨打了林小倩的电话号码,电话那头并没有出现老王期待的声音,而是被冰冷的机械音告知:“您所拨打的用户已关机。”

老王放下手机,用颤抖的双手狠狠地掐了一把自己的下体......疼!这种真实的疼痛告诉他这不是在做噩梦,这是真的,实实在在的事情,林小倩,跟王采臣,分手了!

老王瘫倒在床上,眼眶里的泪水不停地在打转,只感觉心痛得无法呼吸,漆黑一片的宿舍里只听到自己粗重的喘息声和低声的啜泣。老王告诉自己,这不是真的,这是梦,可是下体的疼痛分明又告诉他,这就是现实,这不是梦。

深夜的寒意越来越凝重,大约过了半个小时,老王的意识逐渐清醒,他紧紧地裹住被子,但即使如此也无法抵御彻骨的冰冷,这冰冷不来自外面,而是来自自己的内心。老王怎么都想不明白,几个小时之前两人还如胶似漆,缠绵悱恻,可为什么回到宿舍之后就跟自己提出分手,老王揉了揉眼睛,依旧不敢相信刚才发生的一切,他颤抖着拿出手机,再一次打开小倩发给他的微信看了一遍。若是以前,小倩发的每一个字老王都会咽着口水看上许多遍,但是今天这条信息,每一个字都好像是一颗颗钉子,深深地刺痛了他的眼睛,也刺痛了他的心。

老王闭上眼睛,仔仔细细地回忆着今天发生的一切,从他早上洗漱出门考试,再到中午吃饭,下午和小倩见面,两人一起度过的这个夜晚,每一段话语、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细节都不肯放过,可是没有一丁点迹象表明小倩要跟老王分手,如果非要说有的话,那就是小倩曾经多次说过自己为老王做得太少了,可是仅仅因为这个原因,小倩就要提出分手吗?老王实在想不明白。

躺在床上,老王怔怔地盯着上铺的床板,心中的痛苦仍然像洪水猛兽一般摧毁着他的意志,啃食着他的坚强。老王并不害怕从未拥有,只是害怕拥有了之后又立刻失去,而今小倩提出了分手,让老王这几个月来所有的憧憬的幻想全部破灭。五内摧伤、五蕴炽烈,更让他无法入睡,眼睁睁地看着东方的天边出现鱼肚白。

凌晨六点,老王挣扎着从床上爬了起来,一宿没睡让他的肝脏隐隐作痛,精神状态也是差到极点,但有一个念头一直在他的脑海里盘旋,那就是今天一定要见到林小倩,搞清楚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于是老王胡乱穿了些衣服,披上一件大衣,拖着沉重的步伐,踏上了第一班校巴。

冬天的清晨异常寒冷,南下的寒潮裹挟着空气中的湿气,如同附骨之疽一般,拼命地往身上的毛孔里钻。老王打开车窗,任由外面的冷风像刀子一般划在他的脸上,只有这样才能让他的意识清醒一些,他思考着如果等一会见到小倩,应该说些什么话,是应该去质问她为什么要跟自己分手,为什么不接电话,还是心平气和地跟她讲道理,诉说自己的衷肠?亦或者是低三下四地哀求她不要离开自己,这对于之前从来没有这方面经验的老王来说,实在是一个艰难的选择。

早晨的校道特别顺畅,只用了几分钟,校巴便开到了林小倩所住的宿舍楼下,老王裹紧身上的大衣下了车,抬头看着面前这栋宿舍楼,这栋陌生而又熟悉的宿舍在过去的三个多月给了老王许多的快乐,那时的每天早上老王都会满心欢喜地在楼下等待小倩下楼,然后两人一起去图书馆自习,虽然这些事情才过去不久,但老王却觉得有些陌生。

老王掏出手机,尝试着给林小倩发了条微信,等了十几分钟,仍然没有任何回应。他站在宿舍楼大铁门外往里面望去,脑中幻想着小倩收到他的微信后能够从楼上下来,可是一眼望去,空荡荡的一片,什么也没有。

清晨的薄雾渐渐稀疏,阳光穿透云层照在老王的脸上,往日里和煦温暖的阳光如今老王却觉得无比刺眼,直射得他头晕目眩,心脏砰砰直跳。宿管大妈打开大铁门,看到一个蓬头垢面,胡子拉碴的黑胖男子站在外面,先是觉得有些诧异,再看看老王的憔悴的面容,也能猜到一些事情。

“小伙子,你找谁啊?”宿管大妈问道。

“我...我找...我找我女朋友。”老王嚅嗫道。

“那你给她打电话啊,一大早的站在这里做什么?”

“她...她不接我电话。”

“我还以为什么事呢,女孩子心情可能不太好,说不定等一会就好了,你要不先到传达室坐坐等她下来?”

老王道了一声“谢谢”,便走进传达室找了一条长凳,靠着墙蜷缩坐着。老王心力交瘁,状态极差,若是再站在寒风中,恐怕会当场晕厥过去。

上午10点钟左右,一名女学生走进传达室,看见靠在墙边的老王,便将手中的信封交给了他。老王诧异地接过信封,那女生又道:“你就是王采臣吧?小倩让我把这个给你,还让我跟你说,她昨天说的那些话都是发自内心的。”说罢便离开了传达室。

老王赶忙撕开信封,里面是一张信纸,纸上写道:“对不起,采臣,看到你为了我变成这样,我心里也不好受。可是如果我昨天不跟你坦白,我想以后会给你带来更大的伤害。其实从一开始我就不应该接受你的表白,但是看你那个时候那么开心,我不想因为我而影响了你的考研成绩,于是就答应了你。后来我想明白了,你和我在一起一开始就是错误的,我没有办法回应你的爱,你也没有办法给我想要的未来,那天的吻,就当是这段时间以来对你的报答吧,我爱你,可是我们不能在一起,对不起,以后不要再找我了,我以后也不会再去轻易爱上别人。”落款是林小倩。

老王呆呆地看完了这封信,脸上只有因为极度痛苦而麻木的表情,他似乎早已预料到了这样的结局,只是一直不肯死心罢了,如今小倩的这封信,恰好给他们这段夭折的爱情,或者说不算爱情的爱情,盖上了棺材板。

三个月后,考研成绩发榜,老王果不其然顺利考上本校的研究生。前一段时间一直在家里休养,这次回到广州,整个人的精气神也好了很多。

“急急忙忙叫我过来什么事?”老王气喘吁吁地问道。

“你这段时间有跟小倩有联系么?”我问道。“有啊,不过联系得少了一些,怎么了?”

“我也不卖关子了,是这样的,我刚才看到林小倩和一个男的,两个人手牵手进了这家酒店。”说着,我往不远处的七天连锁酒店指了指。

老王问道:“你是说他们俩进酒店开了房?”

我说:“我只是看到他们进去开了间房,具体开了房干什么我就不知道了。”

“他们进去有多久了?”老王问。

“大概有半个小时了。”

听了这话,老王脸上红一阵绿一阵的,右手拇指不断摩擦着左手手心,我知道,这时老王心里感到不安的动作。

“你现在面前有两条路,一是进去找到他们问个清楚,二是转身就走,就当这件事情没有发生。”

老王的脸上掠过一丝为难的神情,说:“哥,万一我要是进去了,我怕......”

看到老王犹豫不决,我语气也不再客气,说:“你怕什么你怕?你说你一个大男人,自己的女人被人抢了不想着去夺回来,难道你想就这样走了吗?我跟你讲一个道理,那就是横刀夺爱大丈夫,拱手相让伪君子,你就甘心把林小倩让给那个小子吗?”

老王闭上双眼定了定神,沉默了几秒后,说:“我们上去,看看他们到底在搞什么鬼。”

我应了一声“好”,便带着老王进入酒店,乘电梯上了13楼,七拐八拐后来到了一扇门前。

“呐,这就是他们俩开的房间。”我指了指面前的1314号房。

老王耳朵贴着门仔细地探听里面的声音,可惜这门的隔音不错,什么声音也听不到。

“我们怎么进去?撞开门么?”老王问道。

“撞什么撞?我刚才从保洁员那里搞来一张万能磁卡,刷这张卡就能进去。”

老王说:“好,那你开门,我冲进去捉她二人。”我点了点头。

“三、二、一!”我一刷卡,老王马上用力推开房门,一个箭步就冲了进去。

屋子里的情况,只能用“不堪入目”四个字形容。屋内的双人床上衣衫凌乱,二人的贴身衣物就这么随意放着,小倩二人均已赤身裸体,女前男后趴在窗前,陌生男人正在用下体疯狂输出,一下下顶得小倩浪叫连连,小倩则用手捂住自己的嘴,不让声音太大惊扰到隔壁。

见到此情此景,王采臣心中愤怒、痛苦、悲伤、绝望、耻辱的情绪达到了顶点,双眼中似乎能喷出火来,他大喊一声“CNM”,随即抄起身边的铁质衣架,冲上前去狠狠地抽在陌生男子的背部。那陌生男子后背吃痛,惨叫一声,屁股也不由自主地猛地朝前一送,就这么一送,接着又听到小倩一声舒服的浪叫。

老王见状,哪里还能再忍,立马拽住陌生男子的胳膊拖到了床上,随即坐在男子身上用衣架“噼里啪啦”一通乱打。那陌生男子个头比老王要更高,但是赤身裸体被人捉到,再加上老王手中的衣架,一下子就懵圈了,不知如何应对,只能任由老王骑在身上暴打。

眼见老王越打越凶,林小倩赶紧裹着一条浴巾抱住老王,哭着喊着哀求老王不要再打了,老王听到这话,再看到小倩浴巾上的斑斑血迹,心中的恼怒之情愈加激烈,他一把甩开小倩,手中的衣架依然狠狠的落在陌生男子身上,口中骂道:“TMD,老子这么久都没舍得破她的身子,你倒是好,不光破了,还他妈的不戴套!”

见此情况,我暗呼一声“不好”,赶忙冲过去拽住老王,说:“老王,差不多行了,再打下去要出人命的!”老王一听此话,举起的衣架才慢慢放下来,饶是如此,这男子浑身上下已经被老王抽得一道道血痕,躺在床上痛苦地哀嚎。

这几十下抽得老王筋疲力尽,进入大学以来都没有这么大的运动量。老王放下变了形的衣架,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口地喘着粗气,指着林小倩道:“为什么......你不是说你不会再找男朋友的么?那这是什么,啊!你是在耍我吗?”

林小倩抱着床上哀嚎不已的陌生男子,“呜呜”地哭着。

“我没有想到你竟然是这样的女人,算我王采臣瞎了眼睛!”老王怔怔地说。

“对不起,采臣,是我爸妈不让我跟你交往,他们觉得你太穷了,怕我以后我跟着你会受苦,他们只想让我嫁给有钱人,你懂吗?”林小倩哭着说。

“是,我王采臣又老又丑又矮又肥又没钱,难道这就是你不爱惜自己的原因吗?”老王眼睛圆瞪着质问道。“我告诉林小倩,你没有选择我,我没有意见,但是,总有一天我会让你后悔今天的所作所为!”说罢,老王起身离开这间屋子。

我注视着老王踉踉跄跄的背影,又看了看在床上安慰陌生男子的林小倩。原本以为这是一段书生和女鬼的凄美动人的爱情故事,没想到最后还是变成了晚上八点档的狗血肥皂剧......

转眼已是二十年后。

临近毕业的一天,校道两旁到处都是穿着正装和学士服的大学生,老王开着座驾,缓缓地在校道上驶过,透过车窗冷冷地看着车外。他想起了自己本科毕业拍毕业照那天,自认为和自己关系交好的女性朋友一个都没来,那些跟他称兄道弟的男性朋友也都借口有事不出现,其他人都带着亲朋好友和摄影师,尽情享受毕业前的最后一场狂欢,只有老王,穿着肥大的学士服,呆呆地望着人来人往,孤独得像一个两百公斤的胖子。

如今的老王,名利双收,再也不是以前那个落魄的穷屌丝,身边想找他巴结的人也是排着长队,送钱送礼送女人。老王尽情享受着金钱和名气带来的满足感,有了这些东西,就算是高高在上,遥不可攀的女神也会双膝跪地,成为他的胯下玩物。老王冷冷一笑,想起这些年别人心中朝思暮想的女神,然而自己早就不知道玩过多少遍了,为他流产堕胎的都好几个。对他来说,所谓女神,不过如此。

老王在停车场停放了车辆,徒步走向学院,快到学院时,看到念晨穿着学士服,手捧鲜花,亭亭玉立,与身边的一名中年妇女亲密地交谈着。老王微微一笑,走上前去,念晨见老王过来,笑道:“院长好!”老王点了点头,看了一眼那位中年妇女,问:“这位是?”念晨答道:“哦,我来介绍一下,这位是我的妈妈,妈,这位是我的研究生导师,也是我们学院的副院长,王教授。”念晨母亲说:“教授你好,听说我女儿考研的这段时间您给她提供了很多帮助,真是麻烦您了。”听了这话,老王神情中露出一丝得意,但语气中还是保持中正平和,说:“您这么说就见外了,念晨在学业上很用功,今天她取得的成绩,是她努力换来的,跟我没什么关系。”说罢推了推鼻梁上的金丝眼镜,眼神却落在念晨母亲身上。

 念晨母亲虽说只是个外貌平平,年近半百的中老年妇女,但不知怎的,总觉得有种说不出来的熟悉感,似乎在哪里见过,却又一点都想不起来。念晨见老王愣在那里,轻轻碰了碰他,说:“院长,您想什么呢?”老王回过神来,搪塞道:“噢,没事,我等会有个会,就先走了,念晨你这两天好好陪你母亲吧。”念晨“嗯”了一声,目送老王进了学院大门。

当天晚上,老王开车回到住所,看到念晨站在门外,老王“咦”了一声,说:“你怎么在这里,你妈呢?”念晨说:“我刚才送我妈去附近的酒店住下了,我跟她说我有事要回学院一趟,然后我就过来了。”老王嘴角微微上扬,说:“你这个小浪蹄子,一天不见我都不行啊。”说着,便在念晨的屁股上狠狠掐了一把。

 “讨厌,我过来陪你还不好啊?”念晨媚眼如丝,看得老王欲火焚身。老王嘿嘿一笑,忽然把念晨拦腰抱起,虽然老王肥胖粗矮,但这一膀子力气却丝毫不减当年。念晨娇呼一声,任由他扔到沙发上,老王三下五除二脱去上衣,又扑上来要解念晨的上衣扣子,念晨嘴上说着“不要”,但双手已经伸到老王的西裤中,老王一个激灵,突然停下手中的动作,坐了起来。

 “怎么啦,不想要啊?”念晨凑近老王耳边,呵气如兰,软语连连。老王定了定神,问:“对了,今天有个事情我没想明白。”

 “什么事啊?”念晨说。

“那个,你妈叫什么名字?”老王问道。

 “你问这个干嘛呀?”念晨疑道。

 “这你别管,你先告诉我你妈叫什么。”老王说。

 “我妈名字叫林小倩。”

此话一出,如晴天霹雳,五雷轰顶,老王身躯大震,如被雷击,惊得半晌说不出话来,脸上满是不可思议的神情。念晨见老王如此形状,心中满是不解,问:“你之前认识我妈?”

老王兀自摇头,拽住念晨的手腕,说:“你妈之前是不是也在这个学校上的大学?”念晨连连点头,老王又问:“那你爸呢?”念晨说:“我是无意中知道,我爸在我妈怀着我的时候就离开了她,那时他们俩还没领结婚证。”

老王松开手,颓然瘫在沙发里,胸中悲喜交加。故友重逢,本应是人生快事,但24年前小倩弃老王而择他人实在让老王伤透了心,捉“奸”在床更让他三观崩塌,后来之所以专注学业也是有这一部分原因,尽管如今老王名利加身,阅女无数,但依然难以解开心中郁结。今日得知念晨身世,虽然不知道念晨父亲是不是当年那个被老王按在床上殴打的男人,但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自己的胯下玩物,就是前女友的女儿!一想到这,老王嘴角上扬,露出狰狞的笑容,心中的震惊没了大半,反倒是充满了复仇的快感。

念晨坐在一旁,看着老王脸上的表情由平静转为震惊,再转为狞笑,虽然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但从老王的表情变化能看出,老王与自己的母亲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联系。

老王抬眼看着念晨,心想念晨怎么越看越像林小倩,如果让林小倩知道她女儿背地里是怎样的一个人,那对她来说是不是一个沉重的打击。想到这里,老王扑倒念晨,将她的衣服扒了个干净,这一变故令念晨大感疑惑,尚未反应过来,老王便已在她身上开始做起活塞运动。

这一次,老王想起了24年前的夜晚,当时自己还是个黑胖矮丑穷的土老帽,而林小倩在她眼中是那么的高贵神圣,而如今物是人非,恨水东逝。

就在老王达到高潮的一瞬间,脑袋一歪,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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