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邑县初筛阳性病例一例

武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发现1例核酸初筛阳性人员活动轨迹的通告

全县广大居民:

2022年11月1日16时35分,武邑县发现1例核酸初筛阳性人员。目前,各项防控措施正在有序进行。

感染者曹某某,现居住武邑县欢龙庄园小区。现将其近期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1、10月27日上午居家未外出,下午14时6分左右到欢龙庄园小区门口东侧公厕(沧州市南皮县阳性病例王某某于10月27日13时50分去该公厕,14时9分离开,未戴口罩)。14时11分离开公厕,到全家福超市丽景金城南门店购物,14时31分付款后回家未外出。

      2、10月28日—29日,到工作单位--未来城物业正常上下班。

      3、10月30日休假,10时左右到丽景金城小区东门南侧赵某某门诊就医,停留10分钟左右离开后回家未外出。

      4、10月31日上午8时30分,由负压救护车送至隔离点。

      另外,与感染者曹某某共同生活的家人曾2次去多采超市(10月28日10:28--10:35;10月29日10:07--10:11)、绿商丽景金城店(10月30日10:27--10:31;10月31日11:27--11:29)购物。

      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

      一、请在以上时间段到过相关重点区域和场所,或与该初筛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过重合的人员,立即向居住地乡镇、村委会(社区)报告,主动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同时要做好自身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排查,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严格落实个人防控责任,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勤洗手、出门戴口罩、用公筷、常通风、少流动、不聚集、“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主动接种新冠疫苗。

    三、请广大群众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对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引起传染病传播或严重传播风险,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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