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元索赔=子贡赎人,起诉索赔1元才是愚蠢至极

浙江80后小伙扶起摔倒的大叔反被讹诈,监控视频证明清白后,小伙决定起诉对方】这是近期最火的新闻。整个事件最气人的就是曹先生(摔倒人)的恶心嘴脸

根据事主的说法,他最初扶起曹的时候,曹还对事主说了声“谢谢”、但路过的吃瓜群众说是事主撞的之后,曹在交警面前便开始了讹诈。

不管曹处于什么原因讹诈,他是怎么摔得,他心里非常清楚,他并不是七老八十的老人家认清现实。当家属通过监控查出真相时,不道歉就算了,还跟事主说“你好人做到底,去医院看看吧

我恶意的揣测一下,到时是不是这家奇葩就会套用之前著名的一段话,【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去医院探望,这不就说明你心虚】。别怪我这么阴暗,这一家子的言论,不得不让人怀疑。

听到对方起诉要索赔1元的时候,这个大叔儿子回应:他想当白莲花就让他当白莲花好了

不看到这,我气不打一处来,如果扶他的人是白莲花,那以后不如让彼岸花扶他吧?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全家都在秀下限!

​再说说这个事主起诉索赔一元,我更生气,对方道歉了么?得到法律制裁了吗?赔一元的意义在哪?对方讹诈的时候可没可怜你就讹诈你一元。连警察都认为没讹诈成功,你反诉都是过分了,我认为你这所谓一元警醒就更没有意义了,连执法者都警醒不了。既然决定以此案警醒世人,就该最大限额的要求赔偿。然后看现行法律如何处理,赔偿达到了,才能给大家一个遇到这种丑恶行为真正行之有效的处理方案。

【1元赔偿】=【子贡赎人】

鲁国有一道法律,如果鲁国人在外国见到同胞遭遇不幸,沦落为奴隶,只要能够把这些人赎回来帮助他们恢复自由,就可以从国家获得金钱的补偿和奖励。

孔子的学生子贡,把鲁国人从外国赎回来,但不向国家领取金钱。孔子说:“赐(端木赐,即子贡),你错了!圣人做的事,可用来改变民风世俗,教导可以传授给百姓,不仅仅是有利于自己的行为。现在鲁国富的人少穷人多,向国家领取补偿金,对你没有任何损失;但不领取补偿金,鲁国就没有人再去赎回自己遇难的同胞了。”

打官司本就耗费人力、时间成本,【1元赔偿】对于自己不弥补损失,对于后来被讹类似者增添道德成本,对于恶人不造成实质惩罚和作恶成本抬升。

我非常不喜欢1元赔偿的主张。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谈钱赔偿没什么可耻的,【1元赔偿】就是对受害者道德绑架的歪风和刻奇。为什么精神上的正义补偿就一定要以物质上吃亏为代价?

反观现在,很多人维权,都选择了一元索赔,可是结果呢?该侵权的还是在侵权,该讹诈的还是在讹诈,犯罪成本太低,就是因为维权者的“高风亮节

对救人者:赢了就只是平安无事,而输了的就会巨额损失直至倾家荡产。

对欺诈者:赢了就是发家致富,输了就是平安无事。

没原则的善良,就是对恶的纵容!

本文来源:弦有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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