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弼注道德经述成·德经·第三十九章

德经·第三十九章

昔之得一者,

王弼:昔,始也。一,数之始而物之极也。各是一物之生,所以为主也。物皆各得此一以成,既成而舍以居成,居成则失其母,故皆裂、发、歇、竭、灭、蹶也。

原成:王氏所言非老子本义,老子此篇只是说“道”是万物的唯一标准,因为天下万物皆是“道”衍生的。“得一”者,承认是“道”所衍生,故以“道”为“唯一”标准。

一,即“唯一”的意思,没有其它。

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贞。其致之,

王弼:各以其一,致此清、宁、灵、盈、生、贞。

原成: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天下万物皆法“道”,故老子曰“得一”也。

换言之:天法道故清,地法道故宁,神法道故灵……侯王法道故不干预天下万物而万物自然而然地生长。

天无以清将恐裂,

王弼:用一以致清耳,非用清以清也。守一则清不失,用清则恐裂也。故为功之母不可舍也。是以皆无用其功,恐丧其本也。

原成:王氏所言极是。

地无以宁将恐发,神无以灵将恐歇,谷无以盈将恐竭,万物无以生将恐灭,侯王无以贵高将恐蹶。故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是以侯王自称孤﹑寡﹑不谷。此非以贱为本邪﹖非乎﹖故致数舆无舆,不欲琭琭如玉,珞珞如石。

王弼:清不能为清,盈不能为盈,皆有其母,以存其形,故清不足贵,盈不足多,贵在其母,而母无贵形。贵乃以贱为本,高乃以下为基。故致数舆乃无舆也。玉石琭琭、珞珞,体尽于形,故不欲也。

原成:王氏言“玉石琭琭、珞珞,体尽于形,故不欲也。”是没有读懂“得一”导致的错误解读。

如果天下万物皆是以自身的标准来衡量自身,那世界亡矣!秦国之所以灭亡六国,皆是以“统一标准”的利器,提高了国力。所以说“侯王得一以为天下贞”。

每个人若都以自身的好恶之心为标准,则好恶之心衍生的爱恨之情,百人百样而无法统一。若此,则社会亡矣!

为了避免出现这种情况,侯王皆是以“孤寡不谷”,做为亲善民众的统一标准。而这种人为地“以贱为本,以下为基”的做法,虽不能达到以“道”做为唯一标准的效果,但也在某种程度上减缓了社会矛盾。

“道”衍生万物,约束万物。所以世界只有一个标准,“道”的标准。以车为例子,每个人都为车给出定义的话,多个车的定义也就丧失了给车定义的意义。所以说,不要用禄禄做为标准,去评价尊贵,不要用硌硌做为标准去评价卑贱,要以“道”为标准,去评价玉与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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